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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水利局

来源:莆田市水利局 时间:2023-08-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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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莆田市水利局

  办公地址:荔城中大道2169号莆田市政府办公楼4号楼

  联系电话:0594-2281671

  电子邮箱:ptsl2008@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3:00-6:00(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有关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订我市水利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我市水资源规划和省级我市确定的重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和跨县区水的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权限审批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参与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水功能区划编制。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编制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河湖、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沿海滩涂围垦的建设与管理。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灌区及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承担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建设行政管理职责。

  (十一)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按权限审核或审批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监督管理移民安置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扶助政策的实施和监督,负责中央和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管理。负责我市三峡外迁移民安置遗留问题处理及后续安定稳定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有关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江海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统一管理。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水利有关涉外事务。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主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负责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三、领导分工

  (一)郑新群: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二)蔡秀林: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方面工作。

  分管部门:驻局纪检监察组。

  (三)陈萍:党组成员、移民开发局局长

  负责机关政务、机关效能、党务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会、共青团、妇联、精神文明、综治平安、绩效管理、信访、后勤管理、人事教育、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水库移民、水利扶贫、水利文化、水利宣传方面工作。

  分管部门:办公室、效能办、党办、机关党委、水库移民科。

  分管单位:市移民开发局、胜利海堤管理处。

  挂钩县区:秀屿区。

  (四)叶远飞: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河湖管理、水利风景区、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监督稽察、政策法规方面工作。

  分管部门:水资源管理科、水库移民科(监督办)、河务管理中心。

  分管单位:市东方红水库管理处。

  联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幸福河湖促进会。

  挂钩县区:涵江区。

  (五)林剑辉: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水文、洪水预警、数字水利、网络安全、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水土保持、水利科技方面工作。

  分管部门:水旱灾害防御科、市水土办、洪水预警报中心、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分管单位:市东圳水库管理局、南北洋海堤管理处、木兰溪水利管理处、水电工程处。

  挂钩县区:城厢区。

  (六)张福泉: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木兰溪治理、水利规划、计划、水利统计、重大水利项目、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管理、水利建设、农村水利水电、饮水安全、水利工程管理、调水管理、反恐、工程审查、工程技术、行政审批、职称评定方面工作。

  分管部门:建管科、总工室、水利建设站、水利管理站、水利窗口。

  分管单位: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萩芦溪水电管理处、供水公司。

  联系单位:市发改委、文旅局、木兰集团。

  挂钩县区:荔城区。

  (七)柯丽霞: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主任

  负责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工作。

  挂钩县区:仙游县。

  (八)郑志洪:四级调研员

  负责财务、审计方面工作,协助协调机关政务、机关效能工作。

  分管部门:财务科。

  挂钩县区:湄洲岛管委会。

  (九)许智强:水土办四级调研员

  协助协调河湖长制、水土保持方面工作。

  挂钩县区:北岸管委会。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办公电话:0594-2281671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息化、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承担机关后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提出市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承担水利内部审计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造价、价格、收费、信贷等建议。指导水利产权制度改革。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工作。

  (二)水资源管理科

  办公电话:0594-2281871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参与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水功能区划的编制。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编制全市水资源公报。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主要河湖、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依法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组织实施对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负责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我市有关水利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承担有关立法规划和协调工作。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担本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体制改革。承担水利政策法规的宣传。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县区水事纠纷,组织查处有关涉水违法事件。

  (三)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科

  办公电话:0594-2692512

  拟订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组织实施市政府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拟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市级及跨县区的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城乡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拟订农村水利发展规划。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滩涂围垦、灌区及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拟订节水型农村水利发展目标和计划,组织指导灌区的管理、更新改造和续建配套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指导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能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工作。拟订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建设行政管理工作。

  (四)水旱灾害防御科

  办公电话:0594-2381338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主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跨县区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承担水库、江海堤防及水闸除险加固和技术改造相关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编制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技术推广。负责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拟订水利行业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承担水利对外技术交流合作。

  (五)水库移民科

  办公电话:0594-2260819

  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扶助政策的实施和监督。负责中央和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我市三峡外迁移民安置遗留问题处理及后续安定稳定相关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江海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组织、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查处。

  五、局属事业单位

  (一)市水土保持办公室

  办公电话:0594-2213539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全市的水土保持工作;编制全市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水土流失治理管理工作。

  (二)市水利局水利建设站

  办公电话:0594-2281670

  承担水电建设项目管理与技术指导;负责指导、规范水利建设市场,对水利建设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审查、审批重要水利项目初步设计;组织水利工程政府验收;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滩涂围垦、灌区及泵站改造、水利化建设与管理等。

  (三)市水利局水利管理站

  办公电话:0594-2211019

  负责全市河道、水库、江海堤防等水域、岸线、滩涂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审批大中型、小(一)型水利工程除险加固、挖潜套配、技术改造方案并监督实施;对全市水利管理行业进行业务指导,协同县区水利部门负责国家管理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综合经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四)市洪水预警报中心

  办公电话:0594-2380273

  负责全市洪水预警报系统的规划、协调;负责市级管理的洪水预警报站点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市级防汛应急视频会商指挥部系统和重要防洪工程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分析研究测报资料,提供有关防汛、防台风等信息;承担水利信息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办公电话:0594-2673395

  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参与重大水利安全、质量事故的查处;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预案编制和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指导安全生产监管和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

  (六)市河务管理中心

  办公电话:0594-2371119

  负责河务管理相关监测数据的汇总、分析,负责有关数据共享平台的管理应用;承担河长制有关工作信息的编辑;开展河务管理有关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承担莆田市河长办公室交办的相关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下属事业单位

  (一)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办公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木兰村黄头210号

  办公电话:0594-2591933

  负责木兰溪防洪工程的前期筹备工作及木兰溪防洪工程体系的运行管理、修建、维护、加固和改造项目。

  (二)市南北洋海堤管理处

  办公地址: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集奎西湖

  办公电话:0594-3501233

  担负木兰溪防洪、挡潮及木兰溪两岸南北洋平原排洪、排涝任务;负责南北洋海堤、水闸防汛排洪调度及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编制南北洋海堤工程度汛方案、防洪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木兰溪防灾减灾及抗旱保蓄水工作;依法查处堤防违章建筑设障,取缔非法采砂等水事违法案件及各类破坏堤防安全行为。

  (三)市东圳水库管理局

  办公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松峰村东圳21号

  办公电话:0594-2756892

  负责水库防洪、抗旱和抢险工作,协调下游做好防洪抗旱工作;负责对水库枢纽工程、灌区渠系工程等水利设施及保护范围的治理开发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水利法律法规,制定水库灌区工程管理办法,在水库灌区管理范围内依法行使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编制调度工农业用水方案,努力保障农业灌溉、工业和居民生活用水;负责水库灌区工程日常维修,养护、安全监测等工作;负责实施水库灌区工程等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搞好工程建设,促进水库水资源可持续发展。

  (四)市萩芦溪水电管理处

  办公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东星村新街

  办公电话:0594-2893998

  担负萩芦溪流域的防洪、调度、蓄水、灌溉供水、发供电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任务。

  (五)市胜利海堤管理处

  办公地址: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太湖村

  办公电话:0594-3591017

  承担胜利海堤、水闸等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维护等公益性任务;承担胜利垦区的防洪、挡潮、排涝等防汛保安任务;承担本单位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更新改造等建设管理任务。

  (六)市东方红水库管理处

  办公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官庄村321号

  办公电话:0594-3697987

  负责东方红水库灌区灌溉、防汛抗旱、饮用水源保护、水力发电及供水等工作。

  (七)市木兰溪水利管理处

  办公地址: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集奎西湖

  办公电话:0594-3501233

  担负木兰溪防汛、调洪、蓄水、灌溉、引水及水利工程管理、更新改造等任务。

  (八)市水电工程处

  办公地址:莆田市城厢文献西路589号

  办公电话:0594-2698000

  承担市水利局下达的水利项目施工任务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对外承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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