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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医保局

来源:莆田市医保局 时间:2023-04-3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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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序号

具体职责(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依据

负责科室

科室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及地点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研究起草我市医疗保障制度相关政府规章、政策规定、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收支、 管理和运营。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医保基金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开展基金绩效评价,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实施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医药服务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联合采购、配送和结算。制定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负责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并落实省内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负责执行全国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政策和费用审核、结算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牵头制定城乡居民医保扶贫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承担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管理各项工作。

1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资产管理、财务、行政后勤工作。牵头规划和组织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重大课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退休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莆田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莆委办发〔2019〕26号

办公室

陈金添

0594-2308088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令时:15:00-18:00)

办公地点:
莆田市荔城区延寿路518号莆仙大剧院C区四层

2

负责拟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组织编制医疗保障基金年度收支预决算草案,开展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负责制定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精准医疗扶贫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保目录及支付标准,制定按病种收付费为主的复合型医保支付配套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执行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政策,执行省内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依法研究起草医疗保障规章、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保障相关普法教育、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莆田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莆委办发〔2019〕26号

 

 

基金管理和待遇保障科

陈莉莉

0594-2306988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办公地点:
莆田市荔城区延寿路518号莆仙大剧院C区三层

3

负责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定和管理。牵头组织推进以按病种收费为主的收付费方式改革。拟订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医疗机构病种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统一编码,建立全市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价格信息发布制度。

《莆田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莆委办发〔2019〕26号

医疗服务价格科

连跃刚

0594-2308588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办公地点:
莆田市荔城区延寿路518号莆仙大剧院C区三层

4

负责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结算管理。执行全省统一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采购编码。制定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药品货款结算,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情况监督检查。建立药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莆田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莆委办发〔2019〕26号

药械采购监管科

车振华

0594-2890069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办公地点:
莆田市荔城区延寿路518号莆仙大剧院C区三层

5

负责制定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定点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稽查稽核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和信息披露制度。

《莆田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莆委办发〔2019〕26号

稽查科

陈明其

0594-2890069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办公地点:
莆田市荔城区延寿路518号莆仙大剧院C区三层

6

1、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协助制定相关发展规划、方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2、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筹集、预决算、支付和管理,编制会计和统计报表。3、负责药品、医用耗材联合采购的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重点监控品种的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分析等工作。4、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异地住院费用核销、相关待遇核定等;承办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核销等业务。5、负责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等具体工作。6、负责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升级等管理工作。7、负责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的衔接协调及补充医疗保险的招、投标和日常监管。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莆田市医疗保障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莆委编〔2016〕8号)

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机构规格相当副处级)

朱永胜

0594-2308098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办公地点:
莆田市荔城区延寿路518号莆仙大剧院C区三层

7

1、负责建设和维护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服务平台;

2、负责提供开展稽核工作的技术支持;

3、受理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及欺诈骗取基金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莆田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莆田市医疗保障局莆田市医疗保障局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莆委编办〔2021〕23号)

 

田市医疗保障稽核技术中心

 

张莹

0594-2300323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办公地点:
莆田市荔城区延寿路518号莆仙大剧院C区三层

备注:办公时间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冬令时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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