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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审计局

来源:莆田市审计局 时间:2025-04-30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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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序号

具体职责(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依据

负责科室

科室

负责人

联系

电话

办公时间

及地点

(一)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起草审计方面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并组织实施专业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1

承担地方性审计法规、规章草案、相关制度等起草工作。依法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莆田市审计局“三定”规定

审理法规科

科长 林金福

0594-2332105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下午办公时间调整为3:00-6:00)

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401室。

2

编制全市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跟踪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莆田市审计局“三定”规定

政研综合科

负责人 郑碧莺

0594- 2823828

3

负责市委审计委员会日常事务。

莆田市审计局“三定”规定

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科长 郑碧莺

0594- 2823828

(二)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及市以下法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区)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我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负责管理的其他地方性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4

组织审计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起草“同级审”报告。

莆田市审计局“三定”规定

财政金融科

副科长 陈清远

0594-2294530

5

组织审计县(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莆田市审计局“三定”规定

财政金融科

副科长 陈清远 

0594-2294530

6

组织审计市属国有金融机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莆田市审计局“三定”规定

财政金融科

副科长 陈清远 

0594-2294530

7

根据上级授权,审计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我市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及相关情况。

莆田市审计局“三定”规定

财政金融科

副科长 陈清远 

0594-2294530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下午办公时间调整为3:00-6:00) 

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401室。

8

审计市级财政资金转移支付情况。

莆田市审计局“三定”规定

财政金融科

副科长 陈清远 

0594-2294530

9

组织开展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莆田市审计局“三定”规定

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科

科长 张新立

0594-2395449

10

组织审计与市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市直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和事业单位。

莆田市审计局“三定”规定

行政事业审计科

科长 翁梅娟

0594-2294196

11

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

莆田市审计局“三定”规定

农业农村审计科

科长 郭健健

0594-2395449

12

组织审计市级政府投资、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公共工程项目。

莆田市审计局“三定”规定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科长 郑阳锋

0594-2294560

13

组织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县(区)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等。

莆田市审计局“三定”规定

社会保障审计科

负责人 黄振

0594-2293969

14

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及财务收支。

莆田市审计局“三定”规定

企业审计科

科长 卢碧媛

0594-2332105

15

根据上级授权,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莆田市审计局“三定”规定

企业审计科

科长 卢碧媛 

0594-2332105

(三)按规定对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16

组织开展对市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以及县(区)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莆田市审计局“三定”规定

经济责任审计室

负责人 方少华

0594-22386900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下午办公时间调整为3:00-6:00) 

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401室。

17

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莆田市审计局“三定”规定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

副科长 范晓玮

0594-2294560

18

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有关工作

莆田市审计局“三定”规定

经济责任审计室

负责人 方少华

0594-2294196

(四)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9

监督检查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下级审计机关纠正违反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作的审计决定

莆田市审计局“三定”规定

审理法规科

科长 林金福

0594-2332105

20

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莆田市审计局“三定”规定

审理法规科

科长 林金福

0594-2332105

21

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

莆田市审计局“三定”规定

审理法规科

科长 林金福

0594-2332105

(五)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22

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

莆田市审计局“三定”规定

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

副科长 姚炜

0594-2294560

23

组织开展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总。组织开展对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

莆田市审计局“三定”规定

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

副科长 姚炜

0594-2294560

24

审计市审计局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莆田市审计局“三定”规定

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

副科长 姚炜 

0594-2294560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下午办公时间调整为3:00-6:00)

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401室。

(六)在上级的授权下,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市审计信息系统。

25

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

莆田市审计局“三定”规定

电子数据审计科

副科长 林健

0594-2386900

26

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莆田市审计局“三定”规定

电子数据审计科

副科长 林健

0594-2386900

(七)与县(区)党委、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27

按照有关规定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莆田市审计局“三定”规定

市审计局各科室

   

(八)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备注:办公时间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冬令时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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