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人社文〔2015〕86号
关于组织开展我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公务员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十三五”规划编制精神和要求,现就我市人社部门、公务员局组织开展“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人社部“围绕四个全面,构建数字人社”的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全力服务发展,着力保障民生。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市,推进莆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努力建设宜业、宜商、宜居的莆田。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郑重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莆田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负责“十三五”人社事业发展规划的总体工作,各分管领导具体抓所分管业务规划编制工作的落实,局办公室负责规划工作的日常协调。规划编制过程中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对于群众反映较大、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大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可委托专业机构编制。
三、任务分工
各单位要全面贯彻中央、省委的“十三五”战略部署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突出创新驱动,统筹城乡发展,明确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政策措施与资金保障等。局机关各科室负责做好本科室相关业务的规划编制工作,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报局办公室汇总;各县区人社局、公务员局、局属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市局做好我市“十三五”人社事业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文本经与市发改委衔接后,报请市政府审定和下达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1. 就业创业方面。积极扩大就业,建设人力资本强市,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分管领导:方剑洪、戴建忠副局长
责任科室:就业科、调配科
2. 社会保障方面。健全社会保障,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分管领导:肖兰英副局长
责任科室:社保科、医保科
四、进度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及时跟进落实市局的进度安排,严格程序,遵守前期研究、编制、衔接、论证、批准、公布等环节的要求,做好“十三五”人社事业规划工作。工作进度初步安排如下:
1. 2015年3月,组建规划工作班子,落实任务分工;
2. 2015年4月,拟定规划大纲;
3. 2015年4-5月,开展前期调研;
4. 2015年6-7月,完成规划初稿;
5. 2015年8-9月,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
6. 2015年10-11月,报送市发改委衔接;
7. 2015年12月,修改完善,完成论证工作;
8. 2016年1-2月,修改形成送审稿;
9. 2016年3月前,规划印发实施。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31日
抄送:市发改委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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