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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鼠疫防治“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

来源:卫生局 时间:2012-05-08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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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鼠疫防治“十二五”规划

(2011-2015年)

 

     为切实做好鼠疫防治工作,巩固鼠疫防治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莆田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制定本规划。

      一、防治现状

      鼠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具有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病死率高的特点。如疫情处置不当,极易扩散,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引发重大甚至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鼠疫也是国际重点关注的突发急性传染病,易导致国际社会采取旅游和贸易限制等措施。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鼠疫防治工作。各级政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把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断完善鼠疫防治各项措施。“十一五”期间,我市进一步强化了鼠疫防治的规范化管理,依据《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制定了《莆田市鼠疫控制应急预案》;不断加大疫情防治投入;疫情的监测与预警、应急准备等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通过努力,我市鼠疫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未发生鼠间和人间的鼠疫疫情,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保障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目前,鼠疫防治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一是我国周边一些国家鼠疫疫情持续活跃,国内部分地区人间和动物间鼠疫疫情持续存在,大型项目工程施工人员、地质勘探人员、旅游人员等深入鼠疫疫源地区开展活动日趋频繁,由于人员的流动,鼠疫远距离传播风险不断加大,出现输入性鼠疫疫情的风险较大。二是我市是历史鼠疫疫源地,鼠疫监测结果显示,我市鼠密度较高,主要宿主黄胸鼠的构成不断上升,主要媒介印鼠客蚤指数居高不下。在自然环境条件没有较大改变的情况下,存在复燃的可能性。三是鼠疫菌分离、培养等技术比较成熟,被国内外恐怖势力用以实施生物恐怖袭击的可能性不容小觑。四是我市鼠疫防治工作存在专业防治机构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落后、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较低、疫情监测能力不强、防治队伍不稳定、社会公众对鼠疫防治知识知晓水平较低等薄弱环节,鼠疫防治能力建设亟待加强与完善。

二、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强化监测、综合治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原则,做好鼠疫防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通过不断完善鼠疫防治体系建设,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动物间及人间鼠疫的监测与预警水平,提高鼠疫疫情的防控与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控人间和动物间鼠疫疫情发生和流行。

(一)动物间鼠疫疫情监测。按照《全国鼠疫监测方案》,有效组织实施捕鼠(蚤)检菌等监测,建立和完善鼠疫监测系统。每年全市设置不少于2个监测点,并按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对宿主、媒介、血清学、病原学以及相关的生物学和环境因素等进行全面系统地监测,采取群众性的“疫情三报”与专业性的主动监测相结合,流动监测与固定监测互补方法,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使鼠疫监测的网络得到进一步地健全和完善。

(二)人间鼠疫疫情防控。通过做好动物间鼠疫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动物间鼠疫疫情,有效防控人间鼠疫疫情的发生;加强疑似鼠疫病例的监测,及时发现和治疗输入性病例,控制人间疫情的扩散。

 (三)人员培训。到“十二五”末,全市所有的鼠疫防治专业人员均通过鼠疫防治知识与技能的培训,监测县的相关医务人员接受过鼠疫防治知识与技能培训。

 (四)群众知晓率。通过开展广泛的健康教育,到“十二五”末,监测县的鼠疫防治知识群众知晓率达到85%以上。

   四、具体措施

(一)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按照国家鼠疫防治相关的管理办法、管理规范、技术标准、技术方案等法规性文件要求,不断提高鼠疫疫情监测预警、疫情控制、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疫情防治管理水平。

(二)加强鼠疫防治队伍建设。根据鼠疫防治任务需要,确保有足够人员开展鼠疫监测与应急处理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从事鼠疫防治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待遇政策。根据国家相关建设标准和鼠疫防治工作需求,逐步改善各级鼠疫防治工作设施,改善鼠疫防治队伍装备水平,提升鼠疫防治队伍的能力。

(三)落实鼠疫监测各项措施。参照《全国鼠疫监测方案》落实各项鼠疫监测任务,改善鼠疫监测点的工作条件,加强对各级鼠疫监测点的管理和考评。

(四)加强鼠疫病例临床救治能力建设。加强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单位的鼠疫诊断、治疗和转诊能力水平,强化各级传染病医院和医院传染病专科的鼠疫病例救治能力建设。

(五)积极开展鼠疫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张贴画、宣传栏、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方式,科学普及鼠疫预防和控制知识,提高人民群众正确认识鼠疫疫情能力。积极宣传“三不”(不捕、不剥食、不携带疫源动物及产品)和“三报”(报告病死鼠、报告疑似鼠疫病人、报告原因不明高热和急死病人)等鼠疫防治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当地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六)加强鼠疫信息化建设。加强鼠疫防治机构的信息化能力建设,更新必要的信息管理设备;完善鼠疫防控信息数据库,及时对鼠疫相关信息进行分析,提高疫情预测预警能力;建立鼠疫信息管理考评制度。

(七)加强防治工作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相关省市县鼠疫防治领域的先进经验与成果,重点建立与我省周边地区及南方家鼠鼠疫疫源地的鼠疫防治区域联防合作,及时沟通疫情信息。

五、政策和保障

(一)强化政府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充分认识鼠疫防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政府对鼠疫防治工作的领导,把鼠疫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全面推进鼠疫防治工作的开展。依据相关法规和预案,明确各部门、各单位承担的鼠疫防治任务,并落实相关防治责任。

(二)加强部门协作,健全工作机制。继续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加强卫生、农业和检验检疫等各相关部门间的协作,及时通报鼠疫疫情信息,沟通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区域联防机制,加强联防区域内各地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有效防范和控制鼠疫疫情的发生、蔓延和远距离传播。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鼠疫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机制,确保储备物资使用的及时性与有效性。

(三)增加财政投入,提升防治能力。除中央、省财政对鼠疫监测支持外,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必要的鼠疫防治补助资金。

六、考核与评估

(一)监督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监督检查方案,通过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自查、抽查,对辖区内鼠疫防治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市卫生局将不定期组织对本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对各地鼠疫防治技术工作的指导检查。

(二)考核评估。市卫生局将按照卫生部制定的考核评估方案,于2013年组织开展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考评,并根据相关结果对规划有关内容进行调整。2015年组织开展终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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