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先进治水理念和木兰溪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河、智慧河、幸福河”的总体目标,大力推进依法治水工作,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利服务保障。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一年以来,局主要负责人带领班子成员坚持勤学习、讲党课、学法律,通过组织局机关集中学习会议,每周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重要理论知识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重要法律法规规定。同时,还带头开展自学活动,提倡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招投标法律法规、水利工程技术规范等水利行业规章规定。通过一系列学习贯彻,进一步坚定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信仰和忠诚担当,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有效浇铸信仰之魂,强健法制之魄。
(二)加强宣传普法
将水利普法工作作为夯实依法治水的基础,牢固依法行政的根本长期狠抓不懈,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的宣传工作,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水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认知度、支持力。一是集中狠抓节庆宣传。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为核心,在一个月的时间内,集成现场活动、电视、广告、传单、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开展多部门、多团体的联合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浓厚的知水法护河湖氛围。二是长期坚持常规宣传。在政府网站水利窗口及河长制公众号宣传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河湖“清四乱”政策措施、水利联合执法信息动态等内容,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有效提高广大群众对水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三是创新开展对点宣传。通过执法办案、纠纷调解与释法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群众和当事人进行“一对一”宣传教育,把事说透、把理讲明、把法论清,打消群众的疑虑,取得群众的支持,有效保障执法办案和纠纷调解工作顺利落实。2022年顺利调解水事纠纷12起。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我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要求,从制度建设入手,不断强化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是组织法制工作骨干完成水法律法规汇编、行政执法文书修订等工作,有效落实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与上位法要求完整接驳。二是完善健全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成流程图、名单等内容公布,完成莆田市水利系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建设,进一步压缩裁量空间、降低诉讼风险。三是规范敏感河段采砂管理执法巡查、信息报送等工作,及时更新落实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上网公示,组织敏感河段河道采砂联合执法巡查,促进河道采砂管理制度落实见效。四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四是开展执法监督检查,落实案卷评查,指导各县区规范执法案卷制作归档,督促各县区加大执法力度,整改执法问题11个,有效强化县区执法办案能力。
(二)强化行政执法工作
2022年以来,我局立足水利法定职能,从河湖管理工作入手,全面强化行政执法工作,有效维护水事秩序稳定。一是组织开展河道采砂管理专项行动,整合各县区力量,形成市、县(区)、镇(街)三级联动的河道采砂管理模式,压实敏感河段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责任,严格监管涉河涉砂工程,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依法依规清理占河堆砂堆料场,有效保障我市砂石资源安全和河湖生态健康。二是进一步强化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案件联动联办,组织水资源管理科(局法制办)、水政监察支队开展县区执法案件难点攻坚工作,有效解决一批难点案件。三是落实依法办案。进一步加强案件办理的内部审批工作,有效减低行政诉讼风险,2022年度市级办理水事案件4件,促成三起涉水工程建设审批,处罚一起工程清淤砂石外运行为,没有发生行政诉讼事件。
(三)维护河湖水事稳定
为进一步确保河湖防汛安全和生态健康,全面维护水事稳定,2022年以来,局机关各执法科室和下属单位将河道采砂管理、碍洪问题排查整治、违法围堰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以及“一周一巡河”工作合并推进,强化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整合工作专班力量,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推进部级、省级河湖“清四乱”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碍洪问题排查整治和河湖四乱问题整治任务439个;组织敏感河段河道采砂联合执法巡河工作,完成560余人次敏感河段采砂管理执法巡查;推进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完成140次涉水工程采砂管理排查及河湖沿岸堆砂场清查摸排,整改3个堆砂场侵占河湖问题,行政处罚1起工程清淤外运砂石私用行为(处罚人民币3万元);督促并整改到位河湖“四乱”问题962个。
(四)统一水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一步精简审批服务手续
根据全省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清单,组织制定市、县区(管委会)统一水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统一审批服务事项名称,统一申报材料,统一办理流程,统一承诺时限,统一审查标准。精简申报材料,经横向对比,对标全省其他地市办理事项材料,结合实际,将所有审批服务事项中涉及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全部取消,达到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申报材料全省最简。审批环节大部分控制在3个环节,最多不超过4个环节。审批时限控制在法定时限的四分之一以内,全部控制在5个工作日之内,现基本上达到材料最简、程序最优、环节最少、时限最短。
(五)重新梳理涉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特殊环节
严格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组织审批窗口人员研究设置专家评审特殊环节,列入审批流程并在莆田市工改系统受理审批。将涉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取水许可申请”事项特殊环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评审论证”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事项特殊环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论证”列入审批流程,由审批机关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评审并承担专家评审费,明确报告书修编参考时限10个工作日。
(六)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推行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估
根据全省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清单,组织编制涉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细分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并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改为即办。将“取水许可申请”事项中的“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申请”情形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时限实行即办。推行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估制度,对已完成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范围内的生产建设项目,共享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成果,可根据已批准的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直接填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不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全市已有5个工业园区开发区完成水土保持区域评估。
(七)大力推进“互联网+行政审批”, 全面实行无纸化审批服务
大力推进“互联网+行政审批”,落实“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改革要求,已将所有涉水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实行全程网办,“一趟不用跑”。全面实行涉水审批全流程无纸化审批,各审批事项从业主申报材料到审批办结颁发行政许可证件,全过程网上在线无纸化办理,已实现涉水审批申报材料电子化、审批结果电子化、档案管理电子化。
(八)重新梳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
组织行政审批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全省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清单,重新梳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进一步压缩水利工程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的办理时限,审批时限由90个工作日压缩至45个工作日以内。重新梳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按照每个审批阶段实行“一家牵头、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制定了莆田市水利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申请表和办事指南。
(九)持续开展水利法治普法宣传教育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继续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举办“全市水利系统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班”,利用“宪法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十)扎实做好水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
落实水事纠纷调处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开展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确保全年水事稳定。
(十一)依法依规办好行政复议与诉讼
贯彻落实复议诉讼类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加强和改进内部协作、信息公开、行政许可等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十二)不断加强工作作风和队伍建设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部党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抓业务也是抓政治的思想,全面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突出解决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修订和落实水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水利政策法规干部队伍。
三、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在推进法治建设政府方面我局立足全市水利工作实际,对行政审批、执法、河湖面貌整治等方面进行强化促进,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基层水管单位现场处置能力弱。目前水利工程设施建得越多,执法任务越重,在实践中基层水管单位及时发现和现场制止违法行为力度明显不够,未能及时将水事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逐项对照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深入推进水利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三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与普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和党内法规等重点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抓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大节庆活动宣传工作。
四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决策部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高位高标高效高质推进我市依法治水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交上满意的水利“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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