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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2-02-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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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打赢新冠疫情防控歼灭战、助推莆田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情况

  (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印发《三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统一市、县区审批事项名称和法律依据,明确审批事项适用范围和前置条件、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等,推进权责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化管理,确保市、县区线上线下办事标准规范统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招标、撤销事项承诺时限从4天提速至3天,减少事项申请材料近28%。二是严格执行准入负面清单。严格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要求,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准入管理,为企业投资活动提供依据和指导。对禁止准入事项,不予办理审批(核准)、备案等有关手续;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三是加快推进区域评估。在高铁新城积极推行区域评估,解决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评审时间长、次数多等问题,尤其缩短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时间,减轻企业负担,节约社会资源,打造高效营商环境。四是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市市级单位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52项,县区级单位实施195项,乡镇(街道)实施7项。出台《关于实行政府投资棚户区改造类项目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通过采用事前承诺、严格执行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诚信档案等,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激发营商活力。莆田市创新“自己管 网上查”双随机监管机制,被收入省发改委2021年第三批典型经验做法。

  (二)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一是按计划推进政府规章立法。组织2021年市政府立法计划评估研讨会,科学制定立法计划。推进《莆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立法起草工作,推进《莆田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办法》《莆田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和《莆田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等3部政府规章立法审查工作。启动《莆田市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莆田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莆田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等市政府立法的立项调研和起草论证活动。二是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与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和定期清理机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4次,涉及行政处罚、外商投资、计划生育等方面,共废止规范性文件173件,修订8件,保留432件。三是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坚持落实好“五个环节”,即认真评估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严格审核把关、坚持集体审议、及时备案审查,按时公开发布。按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25件,审查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61件,审查市、县区规范性文件176件,经审查下发审查意见书5件。四是坚持依法科学决策。认真贯彻落实《莆田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完善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中的推动作用,市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152件次。

  (三)深入推进规范执法,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综合执法机构改革,明确执法领域。开展全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调研工作,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及人员的管理。全市360个行政执法主体、4268名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采集、编码顺利完成,第一批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证工作圆满完成。组织举办2021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全市共有1616名报名参加考试,参考率81.9%。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制。指导各级各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的编制及公开工作。开展行政裁量基准的清理调整工作,全市20多个部门修订(或直接适用上级)行政权裁量基准制度及标准。市住建局编制《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手册》,所有的行政处罚的项目、法律依据、自由裁量标准、执法人员都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对外公开。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取得积极进展。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1年版)》。市公安局将轻微行政违法行为“首违免罚”作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力举措,制定《莆田市公安局轻微行政违法行为“首违免罚”目录清单》,共计32项。市城市管理局推出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对13种轻微违法可以不予处罚。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制度,强化知识产权领域协作,双向移交案件线索880件。四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完善向人大报告、政协通报制度,依法接受法院的司法建议、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明显提升。完善审计监督,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专题审计,及时督促整改,促进办事提速增效,提升服务质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随机抽取评查38家执法单位的案卷124卷。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构建12345热线快速联动机制,市长、副市长及政府部门领导亲自现场接线,确保合理诉求及时解决。

  (四)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完善。一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全市58个社区新建“综治+”社区治理矛盾纠纷调处室,17个“党建+”人民调解室;推动7个重点部门市县两级成立行政调解组织。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慧合解),建立“110”非警务警情与人民调解转办分流机制,平台运行以来对接分流非警务警情3777件,调解成功2945件,引导分流968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格化衔接指挥平台,共流转交办矛盾纠纷事件12240条。全市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8789件,化解14423件,化解率76.8%。二是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出台《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行动方案》《关于推进“综治+”市域社会治理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有序推进,有力推动全市平安建设水平的提升。今年,群众安全感同比上升0.2%,“党建+”邻里中心、“综治+”治理中心建设成效得到上级肯定,市法院作为全省唯一地市在全国法院诉调对接线上现场会作经验发言。畅通拓宽信访渠道,打造“阳光信访”,全市信访工作呈现出“三提升两下降一好转”的良好态势,实现“三个不发生”。三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行政复议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共收到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86件,其中受理72件,不予受理6件,其他处理8件。

  (五)坚持依法科学抗疫,全力打赢新冠疫情防控歼灭战。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较短时间内取得疫情防控歼灭战的胜利,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一是加强疫情防控督导宣传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消毒工作督导的通知》,开展小型医疗机构、消毒工作等各类专项督查,检查疫情防控相关单位559家次,出动卫生监督员1312人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29份。推动疫情防控法律进村居(社区),积极构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网。二是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检查超市(市场)2000多家次,发放价格提醒函2000多份,约谈83家,依法快速、从重查处哄抬价格、虚假宣传、食品药品等涉疫案件53件。公安机关第一时间组织修订办理涉疫违法犯罪案件法律服务手册,指导办案部门严厉打击利用疫情诈骗、违反政府禁令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依法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出台《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从支持企业增产增效、减轻企业负担、加大企业融资支持、推动项目加快建设、促进供应链畅通循环和强化企业服务等6个方面、25条具体措施,积极应对疫情后的复工复产。出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有序推动重点项目复工的通知》,对涉及应急医疗救助设施、隔离设施、公共卫生体系等领域的重点投资项目,以及生产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的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审批。

  (六)强化组织保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始终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统一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政府常务会市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福建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研究建设工程用砂管理、市政府立法计划、“八五”普法规划等重大事项。市政府与市法院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化解城乡建设矛盾、加强生态保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四、五、六次会议,研究通过《莆田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召开“八五”普法动员会议,总结普法工作成效,部署“八五”普法工作。二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莆田品牌,全省首创公安“一站式”行政服务中心等做法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推动全市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发掘基层法治建设先进个人。全省首家设立48小时速裁程序一站式办案中心,全省率先建立“生态司法+审计”机制,全省率先打造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平台,开展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74场479人次。郑武进等2人被评为第四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全市11个集体被评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9名个人被评为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推荐申报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3名。三是强化考评督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规定要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紧盯“关键少数”,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坚持每年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评内容,加强对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考核。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力度还不够,发展不平衡,特色不够突出;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法制工作人员配置需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需进一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待深入推进等。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谋划,科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部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导,采取定期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积极培育示范典型,努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

  (二)持续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继续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运用好政府法律顾问,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程序和公众参与机制,扩大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范围,探索规范性文件听证的过程和方式,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听证制度,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程序公布清理结果。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

  (三)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打造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四)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优化配置执法资源,规范精简执法事项,推动执法职责、执法力量进一步集中和下沉。按照管理权限,稳妥推进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有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加强监督、组织评估。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不断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认真贯彻新修改的《行政处罚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探索将柔性举措融入行政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统一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按照预防为主、调解优先的原则,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有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充实复议办案力量,切实解决群众在行政争议领域“急难愁盼”的问题。健全党建统领“四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提升市域防控风险与服务群众水平,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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