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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0-12-24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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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尽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下发了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我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做到年初有计划、阶段有重点,有力地保证了工作有序展开。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

1.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检测报告,取消可以通过调取电子证照获得的材料,在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的基础上,印发新修订的“两级清单”,督促各县、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门抓紧按照新的清单事项、收件材料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更新,全面实施新的思维导图。根据省住建厅和市审改办工作部署,按照行政审批事项末项进行审批事项绑定,我局绑定并发布14个审批事项(主项10项、子项14项)。

2.优化管线建设道路挖掘许可流程。为服务管线建设我局会同市服务中心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多次会商,通过认真梳理调研,联合印发了《关于修订城市管线建设工程行政许可审批流程的通知》,进一步优化道路挖掘许可流程,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2020年以来,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市政设施类受理54 件,办结54 件。组织起草我市第一部政府规章《莆田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办法》,已提交市政府研究。

3.推进“一事一次办”。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按照《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事联办”集成套餐服务实施细则》开展二手房物业维修资金个人账户变更办理工作,依托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承诺单,做到无材料受理,即在不动产权证过户出证后及时调用电子证照给与办理。主动承担建成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联审联批的牵头工作,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印发《莆田市大型户外广告联审联批工作流程(试行)》2020年以来,共办理物业维修资金缴存27061 件,物业维修资金变更3345 件(其中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事联办”集成套餐 536件)。

4.推进“证照分离”。按照市数字办要求,办理的全部审批事项同步生成电子证照,生成率100%。事项办理所需的电子证照全部实现证照库调用,调用率90%以上。

5.畅通线下服务。目前我局窗口除维修资金事项外,其余事项全部按照中心要求由中心“一窗通办”窗口统一受理送达办理结果,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制度。按照要求,对省网办理大厅的邮递服务进行修改,原则上按照双向快递受理、送达。

(三)清理规范性文件

根据市司法局的工作安排,我局开展了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法典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严格对照清理标准,提出初步清理意见,经局法制与许可服务科审核,报局领导审批后,向市司法局提出初步清理意见。

(四)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一是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福建升恒律师事务所姜绍东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重大项目的法律文件、行政经济合同的审查;参与涉法信访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议事规则研究事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30万元以上支出等事项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调整局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作为物业行业、城镇燃气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牵头部门,我局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职责,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物业行业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随机抽取24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联合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城镇燃气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随机抽取4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检查。按年度抽查计划开展部门随机抽查工作,直属执法支队随机抽查24个非工业类批后建设项目、市燃气管理处随机抽查6家企业进行检查。所有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公开。同时,市燃气管理处按要求将随机抽查结果录入福建省燃气生产、经营活动“双随机”检查系统,抽查结果在省住建厅网站上予以公开。

2.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我局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三项制度,以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法制审核依法规范、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准确,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将我局权责清单、行政职权信息通过市政府网站、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2020年1月以来,共召开13场集体评议会,对15个案件进行集体评议。

3.起草政府规章。组织起草我市第一部政府规章《莆田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办法》,于8月21日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9月4日召集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和城管执法部门、各管线建设单位举行征求意见座谈会,并已提交市政府研究;主动向市政府申报增加政府规章立法项目,组织起草《莆田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形成初稿,正在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开展《莆田市餐饮业使用燃气安全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工作。

(六)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

市司法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主动做好答复、证据材料提供、听证调查以及争议化解等工作,并在法定时间内办结,充分尊重并自觉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积极应诉,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及时做好落实和反馈工作。

(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加强法治教育。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及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利用干部网络学院平台,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培训。举办《民法典》讲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业务培训会二是开展普法宣传。针对我市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多形式宣传普及;通过电子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载体进行标语宣传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垃圾分类、安全生产月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城市管理执法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市民的城市管理法律意识。在市电视台开辟“城市管理你我他”栏目,介绍城市管理工作动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累计播出83期参与市电视台“你说我说大家说”栏目二期,介绍《莆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规范摆摊设点。

二、2021年工作思路

)进一步推进“放管服”工作。对照省住建厅“五级十五同”清单目录,动态调整市、县区(管委会)两级城市管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优化审批导图。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推动跨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经常性地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法律和业务素质。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三)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梳理涉及我局职能范围的行政处罚权,积极推进《<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方案》的出台,及时更新权责清单,制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指导各县、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门实施。

 

 

          莆田市城市管理局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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