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商局(分局):
现将《全市工商系统2014年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5月5日
全市工商系统2014年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全市企业监督管理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工商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以突出信用监管为主线,以强化无照综合治理为重点,主动探索构建新形势下“宽进严管”模式,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顺应改革,依法推进,开启探索“宽进严管”新征程
1.引导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要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宣传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功能和作用。规范企业通过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企业信用信息,引导社会公众通过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市场主体相关信息,充分发挥信息公示平台在加强信用监管上的作用,逐步实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目标。
2.建立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规定,将具有未按规定公示相关信息、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情形的市场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要大力宣传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作为信用监管新措施的重大意义,并做好相关落实工作。
3.落实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有关规定和部署,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实行随机抽查,检查采取书面、实地核查和网络检测等方式,抽查结果要在公示平台公示,发现企业公示信息存在隐瞒、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4.探索改进日常监管方式。要根据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和职能划转工作要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革传统的市场巡查制度,探索试行日常监管抽查机制,合理确定抽查对象、抽查检查内容、抽查结果应用等事项,切实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监管安全和履职安全。
5.完善信用奖惩体系。要继续开展工商信用优异、信用良好企业分类分级认定活动,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扩大信用监管的社会影响;建立健全“黑名单”管理制度,完善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负责人任职限制为主要内容的失信惩戒机制;积极推进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6.加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管理。要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管理措施,根据日常检查、投诉举报依法处理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问题。对于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经营场所),或者利用非法集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按规定抄告规划、建设、国土、房屋管理、公安、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涉及许可审批事项的,抄告负责许可审批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
7.规范股东(发起人)出资行为。对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缴付出资的信息公示情况,通过抽查或者处理投诉举报等方式进行监管;对于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的缴付情况,仍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监管。
8.规范综合监管和信用管理系统应用。要按照“谁登记、谁征集、谁录入”,“谁监管、谁征集、谁录入”,“谁处罚、谁征集、谁录入”、“谁征集、谁录入、谁负责”和“谁更正、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推进信用信息征集,逐步建立完整、统一、准确、动态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要实施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信用监管,依法受理、解除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对基层工商所应用系统进行市场主体监管情况进行通报,推动基层市场主体监管工作的开展。
二、贯彻精神,厘清职责,开创无照综合治理新局面
9.贯彻《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下简称办法)精神。要主动通过学习、座谈、研讨等形式认真领会、宣传《办法》精神,全面理解《办法》内容。增强贯彻落实《办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主动梳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制定贯彻《办法》的相关意见,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10.完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要根据《办法》要求,切实履行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争取把查处无证无照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充实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或联络员会议,研究、协调、部署重点工作的开展,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查处工作的合力与实效。
11.构建无照经营网格监管。要以党委政府推行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为契机,结合落实《办法》第九条规定,主动对接市综治办《关于做好将协助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纳入综治协管员工作职责的通知》,依托各村居的综治协管员,建立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社会监管网络,做到无证无照经营早发现、早转办、早查处、早化解,构建集预防、举报、查处、登记、规范为一体的社会化无证无照监管模式。
12.组织开展集中执法。为切实抓好《办法》贯彻实效,工商部门要适时牵头组织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整治行动。组织、协调各单位按照《办法》规定的职责分工,围绕“黑网吧”、校园周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重点、热点行业和领域,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促进行业自律和规范经营。
13.落实监管信息抄告。在福建省无证无照监督管理系统正式运行前,要严格按照《福建省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在福建省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平台进行监管信息抄告。要履行日常监管信息抄告职责,规范抄告范围、抄告方式、抄告反馈、抄告时限等要求,同时履行好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对查无成员单位未及时回复监管信息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督办,推动成员单位查无工作联动的常态化、高效化和规范化。
三、组织推进,常态监管,促进中介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14.履行协调督促职责。要履行中介办职责,认真学习贯彻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继续以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组织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继续做好《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市场中介组织及其执业人员自觉守法经营;要发挥协调督促作用,推动中介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健全中介组织备案管理和信用管理等制度,巩固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15.突出重点领域治理。要推动行业主管部门以建设工程领域、经济鉴证领域以及非融资担保机构、环境影响评价、职业中介、房地产交易经纪、教育中介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重拳出击;要加强与市治理工程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市住建局、市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突出问题进行治理,对重点领域实施备案,逐步推进促进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工作步入日常化、常态化监管。
16.完善信用平台建设。要加强莆田市中介组织信用网的日常维护和信用信息的更新;督促主管部门将采集的本行业信用信息及时、准确录入信用网;要依照有关规定公开市场中介组织及其执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保证信用信息及奖惩信息全社会共享,方便社会对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督。
17.扶持中介组织发展。要深入基层和中介企业开展调研活动,了解中介组织发展存在的困难和制约因素,提出发展的思路、办法;要扶持一批信誉良好、规范经营、行业领先、有一定规模效益的中介组织打造品牌、做强做大;要支持产业聚集,可因地制宜打造中介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区,发挥集聚、辐射作用。
四、源头治理,社会监督,推动“黑网吧”治理迈上新台阶
18.落实联络员工作机制。要按照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建立举报“黑网吧”联络员工作机制的通知》,及时对联络员名单进行更新,通过座谈、走访、电话等形式加强与举报“黑网吧”联络员的联系,实时掌握校园周边网吧经营状态,进一步落实工商、教育、学校三方在查处取缔“黑网吧”工作职责,及时发现、查处取缔“黑网吧”。
19.落实源头防控机制。要按照市工商局、市电信、市移动、市联通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源头防控“黑网吧”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电信、移动、联通等电信运营商的技术优势,主动落实联络员、信息抄告、黑名单库等制度,合力打造事前审查把关、事中监测抄告、事后斩网建库的管控模式。
20.聚集合力强化治理。要依托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商、公安、文化、通信管理等部门,以学生寒暑假、节假日为重点时段,以校园周边、居民住宅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地域,针对“进门难”、“查处难”的“黑网吧”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破解执法难点。
21.发动社会协同监管。要组织社会公共服务企业,特别是网络运营商、供水供电企业、房屋出租者参与查处取缔“黑网吧”工作,对明知或应知是“黑网吧”而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的,要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要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作用,主动请媒体参与到查处工作,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要发挥关工委、互联网协会的社会监督作用,使其积极参与到开展打击“黑网吧”的宣传工作,广泛动员“五老”等社会力量,积极发现、举报“黑网吧”。
五、认清形势,强化落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提升新水平
2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府和省工商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23.丰富安全生产工作载体。要把查处无照经营工作作为当前工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载体,按照《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要求,履行监管职能,降低履职风险;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安监、国土资源、劳动保障等部门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三电”、未成年人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渔船安全生产、“三合一”场所整治、小型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治理、“打非治违”、工矿企业隐患排查、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整治等专项治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要通过报纸、宣传栏、LED显示屏、横幅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提高全系统干部的安全生产意识。
六、主动学习,增强素质,努力适应企业监管工作新要求
24.自觉加强理论学习。要认真学习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信用监管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及省政府出台的《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等,增强自身理论水平,为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奠定理论基础。
25.注重企业监管调研。要重点加强对“宽进”背景下如何落实“严管”要求开展调研;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解决目前工作中新兴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管提出意见建议,给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26.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城厢区工商局和仙游县郊尾工商所作为省工商局指定的企业监管联系点要在扎实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拓,大胆创新,多出经验,多出成绩,努力成为全省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示范点;其他单位也要注意收集好的做法成效,善于发掘闪光点,提升新亮点,推动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全面提升。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