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项目报送工作,确保年度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14年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综[2014]31号)和《莆田市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项目报送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作为市政提升工程和环保提升工程的牵头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执法局实负起责任,收集和报送各自承担的城乡基础设施项目进度,范围为市政提升工程和环保提升工程,内容为每月完成投资额、形象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执法局要确定各自的联络员,及时报送项目进度,联络员名单请于6月10日前报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科,联系人:柯武山,手机:13706065386。
三、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执法局务必于每月22日前向市住建局以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同时,每季度报送季度工作小结与报表(加盖公章)报送市住建局,邮箱:gy2698386@163.com.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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