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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建筑业企业龙头实施计划》的通知

来源: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4-10-15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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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建筑业企业市场竞争力,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发挥龙头企业支持和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业发展和壮大,现将省厅《福建省建筑业企业龙头实施计划的通知》(闽建筑[2014]2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建筑业企业龙头实施计划的通知》(闽建筑[2014]21号)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0月8日 

    

    

    

    

  《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实施计划》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10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省建筑业协会、省勘察设计协会: 

  为提升我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市场竞争力,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发挥龙头企业支撑和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我省建筑业发展壮大,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3〕44号)、《关于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文〔2014〕26号)的要求,省厅制定了《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实施计划》,现印发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实施计划》 

闽建筑[2014]2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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