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之年。全市工商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会议精神,坚持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统领全局,适应“宽进严管”要求,坚持增强“四种意识”、营造“三个环境”、加强“三项建设”工作要求,深化推进服务型、法治型、创新型、效能型工商建设,把创新贯穿于工商工作的全过程,促进服务发展、市场监管、消费维权和自身建设水平的持续提升,为“人兴业茂、清风明月”的宜居港城建设作出新贡献!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之年。全市工商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会议精神,坚持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统领全局,适应“宽进严管”要求,坚持增强“四种意识”、营造“三个环境”、加强“三项建设”工作要求,深化推进服务型、法治型、创新型、效能型工商建设,把创新贯穿于工商工作的全过程,促进服务发展、市场监管、消费维权和自身建设水平的持续提升,为“人兴业茂、清风明月”的宜居港城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创新提升服务发展能力,释放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根据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需要,从增强创新驱动发展动力出发,加强协调,扎扎实实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更加有效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推进登记制度改革落地生效。一要充分认识到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积极借鉴先行先试地区的有益经验,加强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推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工作合力,对出台的《莆田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莆田市工商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及《建议继续保留作为企业登记前置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等改革方案及配套措施,做到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必要的论证分析,争取尽快得到省政府批复。二要做好改革前后的工作衔接,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突出严管,鼓励大胆探索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厘清审批部门的监管责任,最大程度聚合改革的正能量,实现对市场主体和经营行为的严管。三要部署开展适应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注册官培训,增强窗口注册登记人员的业务知识、服务能力,做好服务指南、注册登记规程等材料的更新工作,提高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能力。四要做好改革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重大认识和热点问题,为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着力促进市场主体升级发展。一要做好市局窗口进驻市发展服务中心工作,规范提升窗口服务行为,抓好简政放权,进一步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对承接产业转移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等开辟绿色通道,形成市场准入比较优势,增强吸引投资特别是莆商回归发展的政务环境优势。二要不打折扣地推进各项优惠政策的有效落实,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现代服务业、创意产业等新型产业,消除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的体制性障碍,挖掘培育内贸限上企业。积极运用商标质押、股权出质、动产抵押等职能,帮助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市场主体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力争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4万户。三要继续深化“企业大走访”活动,立足职能,大胆创新,从更高层面、更宽领域、更大范围去思考和实践,更有针对性地实施“一企一策”、“一区一策”,认真做好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定期汇总走访数据,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四要充分利用市场主体登记监管信息,加强市场主体发展数量、质量、运营情况等数据综合分析运用,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市场主体投资提供科学依据。五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持续推进非公党建工作,继续落实领导责任,充实工作力量,完善工作制度,抓好示范典型的培育。
(三)深化服务城乡一体统筹发展。一要认真贯彻省局出台支持莆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优惠政策,围绕两批次的“幸福家园”试点村建设,继续先行先试,在政策配套上给予“共享和叠加”待遇,不断扩大服务城乡发展的成效。二要培育农村龙头企业,推进农村发展合作经济,鼓励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出资入股的合作经营,促进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联社,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市场化运作。三要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指导各县区成立农资协会,加大农资打假力度。发挥合同监管职能,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支持发展订单农业。
(四)全面深入推进商标拉动战略。一要主动对接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推进商标品牌工作的若干措施》,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商标品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支持。二要做好新《商标法》的学习和宣传,认真研究驰名商标保护、商标专用权保护、商标抢注和商标代理规范等新规定,指导企业做好衔接工作。三要扩大商标指导站覆盖面,加大对莆田市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海洋产业、电商企业、现代农业等商标培育扶持力度,重点指导灵川下尾花蛤、七彩仙石、平海湾海带等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指导海洋龙头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四要全面提高商标的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保持“双打”执法力度,支持和帮助本土企业开展商标确权、维权工作,引导企业加大商标境外注册和海外维权力度。
二、创新提升科学监管能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切实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的要求。强化行政执法职能,探索创新市场监管模式,完善“宽进”与“严管”相匹配的措施,管住、管好该管的事,努力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突出完善综合监管机制。一要积极更新监管观念,实现从重准入到重监管的转变,分析研判“宽进”后市场竞争和市场管理的特点规律,厘清监管职责,明确许可审批部门的审批责任及监管责任和明确登记部门的工作配合责任,防止职能履行缺位、越位、错位现象。二要实现注重动态管理、个案执法向源头治理、行业规范转变,科学、合理设定监管路径,着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细化、量化、责任化各业务条线日常监管内容、标准,做好执法信息情报收集、分析、跟踪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锁定监管方向,采取相应的防控和响应措施,提升监管效能。三要构建多元参与市场监管的格局。借力外部资源上,要找准与行业协会合作的切入点,积极试行购买行业协会服务的制度,促进行业协会对工商监管职能的有效承接。坚持在政府主导的工作机制下,探索工商监管与政府管理和部门管理等互动衔接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实现各方良性互动、协同共治。整合内部监管资源上,探索推行机关业务科(股)室参与协作办案制度,形成监管的整体合力。
(二)突出完善信用监管机制。一要以“信用促监管”的工作思路,对接省局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确保做好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建立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库等工作。继续开展信用优异和信用良好企业分类分级评定、诚信市场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二要做好莆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推进信用平台建设及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和联动等制度。三要探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与行业分类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以属地监管为基础,强化工商信用信息、执法信息的运用,增强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争取省局支持,试行“抽查式”市场巡查,缓解基层市场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四要树立服务意识,有效约束、督促和帮助市场主体提高诚信经营意识,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实现守法经营。
(三)突出完善专项监管机制。一要加大竞争执法领域研究,主动做好与各级纪检、监察、纠风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深化公共服务行业专项治理力度。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危害严重的问题,统筹安排开展打击商业贿赂、虚假宣传、黑网吧、中介组织、“傍名牌”、合同欺诈、侵犯商业秘密等专项行动。二要继续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交接前的各项工作,继续严防死守,强化责任,落实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节日流通领域食品市场的专项治理,善始善终严格履行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法定职责,依法维护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三要正确认识到工商登记改革后并非放弃无照经营监管,仍存在失职渎职风险。积极跟踪对接《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立法进程,抓好与综治协管员对接工作,逐步与综治网格化管理融合,构建社会化无证无照经营管理模式。积极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出台《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平台督查制度》,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四要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严格规范直销,提升直销企业常态化监管水平。
(四)突出完善网络监管机制。一要充分利用好网络监管中心的监管平台作用,理清各业务条线的网络监管工作职责,下工夫建设一支高素质“网监军”,加强对网络经营主体的日常巡查与监管,提高违法行为发现、证据固定、查处取缔的效能。二要研究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规则,积极开展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三要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加大对利用网络从事传销、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网上交易行为,不断提高网络监管水平。
三、创新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提高化解消费纠纷水平。
以贯彻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契机,坚定不移地把消费维权作为重要使命,进一步更新维权理念,创新维权方式,完善维权机制,努力发挥消费维权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一)切实提升消费维权水平。一要继续加强12315“四个平台”建设,强化“八率”等指标量化考核,扩大“五进”的覆盖面,加快消费维权网络站(点)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做好与政风行风热线、12345热线的对接承办。二要持续提升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多元诉调衔接机制,将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有线电视等行业纳入“12315消费维权直通车”,提升调解效能。三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3·15主题活动,继续开展约谈年度消费者投诉集中的经营户、重点行业消费评议等活动,扩大12315品牌影响力。
(二)加强消费维权监管执法。一要开展好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突出安全指标,制定监测计划,强化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商品的质量监测力度。二要建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质量信息公开、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提升商品质量监测的社会效果。三要通过培训调解员、经验交流、交叉检查等方式,改变“以调代罚”、重调解轻案源挖掘、维权举措单一的局面,达到“以案促管”、“以案促调”的效果,实现行政调解与行政处罚的无缝对接。
(三)广泛开展消费宣传教育。一要结合开展“工商开放日”活动,让更多消费者了解消费维权工作,吸纳高校学生、社会志愿者等加入维权协作网络。培育建设消费教育样板站点和基地,作为消费体验、消费教育讲堂和消费引导的场所,提升消费者自我维权能力和经营者自律水平。二要抓好数据源质量建设,强化消费维权数据与商品质量抽检监测数据的分析利用,定期发布12315数据分析报告和消费提示,提升消费维权服务的针对性。三要更加重视行业规范和事前防范,建立完善消费点评、消费警示、行政约谈机制,提升消费维权预警防范和源头治理的水平。
四、创新提升内部管控能力,增强队伍履职尽责意识。
要结合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适应职责划转和职能转变的形势要求,明确定位,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做好转变职能后的各项工作。
(一)转变作风践行群众路线。一要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当作今年队伍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富有工商部门特色的“自选动作”。二要坚持开门搞活动,更加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开设“教育实践活动专栏”、“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等形式,确保全过程都发动群众参与、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三要坚持领导带头,深化开展领导干部驻所制,广泛开展交心谈心,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动态。四要注重总结典型,发现和宣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党员干部先进典型,树立工商良好社会形象。
(二)积极协调做好职能划转。一要服从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努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工商人员划转过程中给予政策支持,积极稳妥做好市县两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相关工作。二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改革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确保职能划转期间人员思想不散、工作秩序不乱,切实维护工商事业的长远发展。三要加强划转过程中机构编制、人事、财经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对涉及人、财、物等需要报批的事项,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塑好形象强化队伍管理。一要强化新形势下队伍纪律教育,推进落实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完善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开展一季度一主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活动,加大对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财务管理等风险防控力度。二要持续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整治活动,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述职述廉”活动,实行机关指导基层季度综合评定工作,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增强基层工作执行力。三要严厉查处违反“八项规定”以及作风不正等问题的典型案件,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四要开设学习大讲堂,实施“一月一课”和网络培训竞赛,增强教育培训的实效性。
(四)依法行政推动科学发展。一要完善跨区执法协作、上级挂牌督办制,扩大“无区域联动执法”模式覆盖面。落实行政执法与监督规则,抓好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落实,提高执法办案效率。二要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做好法治工商验收年工作,贯彻落实省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适用35部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力争做到违法行为名称系列化。三要充实公职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其在行政复议和应诉等工作中的法律作用。
(五)夯实基础提高保障能力。一要全力推进荔城区工商局、湄洲岛分局等两个综合服务场所建设,加大对基层一线执法车辆、办公设备的配备和更新。二要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工作,开展争创规范达标示范工商所和“回头看”工作,力争“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在数量和级别上取得新突破。三要落实网络信息安全制度,完善全省数据大集中和信息化一体化平台建设,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做好档案管理、信息公开、平安单位创建、职能宣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