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融入宜居港城建设,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以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为主线,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建设“人兴业茂、清风明月”的宜居港城作出贡献。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两个共同”为主题,扎实做好民族工作
1. 深入调研,理清思路。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老少边岛相对落后地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抓好挂钩村工作调研;二是根据市人大工作安排,开展民族村发展现状调研;三是根据省民宗厅要求,组织少数民族医药卫生工作调研。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领导干部作风,张元坤局长等局领导多次深入各少数民族村开展调研工作,进一步理清民族村发展思路。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帮扶力度,将挂钩帮扶工作列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四下基层”活动的重要内容。设立专项资金侧重扶持相对落后民族村发展“一村一品一业”;安排教育专项资金,支持落后民族村小学建设“校校通、班班通、人人通”工程;更新医疗设备,加快民族村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对边远山区少数民族等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实行当地卫生院或周边村卫生所包干责任制,采取统一派驻、巡诊等方式,让全体少数民族群众共享医疗服务。。
2. 突出特色,促进发展。一是督促落实,加快发展。4月25日,召开全市民族村项目汇报会,专门就各民族村2013年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下一步打算以及2014年项目申报思路,促进了列入2013年民族村项目建设的进度。二是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重点发展“一村一品一业”特色产业,把民族村帮扶重点转向扶持经济发展,以民族村自身经济产业去促进我市的少数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帮扶由救济式向开发式过渡,实现民族村经济“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三是倾斜照顾,办好实事。对少数民族村的专项资金分配、村道路硬化、医疗卫生、协调金融单位发放小额贷款、组织参加各类技术培训等,给予重点考虑,优先满足少数民族群众需要。荔城区推出试点,对参加新农合保险的少数民族居民实行政府提供补贴,免费办理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手续,其中需个人缴纳的70元全部由政府承担。上半年,荔城区563户2178名少数民族居民全部免费参加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险。
3. 落实政策,保持稳定。一是认真、严格落实民族优惠政策。在民族身份变更中制作一次性告知内容,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办理民族成份证明和更改手续,上半年,按政策及时为64名符合条件的市民更改了民族成份。二是做好中高考民族学生成分证明,其中,办理中考学生 326名,高考学生12名(不含在县区办理的学生数)。三是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普查工作,上半年,重点针对新疆维吾尔族来莆流动人员登记工作,严格对照各登记对象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等基本信息、居住信息、工作信息及学习生活等。同时密切联系回族穆斯林群众代表,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切实为他们解决设立伊斯兰教活动场所问题,引导他们融入莆田生活,加强民族团结,今年以来,我市没有发生一起因民族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及信访案件,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以宗教和谐稳定为主线,规范宗教事务管理
1. 抓安全工作,全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是明确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始终将安全生产作为和谐宗教的重要内容。强调 “三个务必”: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务必作为头等大事;做到“三个必须”:下乡必须检查安全工作,开会必须部署安全工作,与宗教界人士谈话必须强调安全工作;实行责任“四不放过”:不查清事故原因不放过,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事故隐患没有整改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不放过。如果是因场所负责人不重视而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应当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是加强防患。5月27日,召开全市宗教系统“安全生产月”动员会议和安全反恐维稳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各场所内部预防管理、做好应对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发动各县区民宗局和各宗教团体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标语”1000多份,向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发放。编印了安全工作三字经3000册,分发给全市民族宗教干部、场所负责人、管理组织成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八个一”,制订一个活动计划;召开一个会议;组织一次安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和讨论;完善一个预案;办好一期专题板报;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建好一支维稳队伍;组织一次演练。
三是实战演练。以莆田城关基督教堂为反恐维稳工作试点,在教堂内部设立保安室,组建一支由10名年轻力壮的信徒组成应急队伍,配备相应的警械警具,邀请武警部队警官和防恐办同志进行专业的指导、培训,加强反恐维稳管理。6月10日,在城关基督教堂举行全市宗教系统消防和反恐维稳演练,邀请消防官兵讲解消防灭火和逃生自救的知识,组织县区民宗局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前来观摩学习取经。今年来,全市各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共举行10多场消防实战演练,参训人数达1500多人次,增强了安全工作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四是检查落实。每季度都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局领导带队,分成三个小组深入各县区、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都责成有关县区和场所整改到位,并作为下一次的督查重点,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确保不留安全死角,体现安全隐患“零容忍”。上半年,重点对市局登记的12个场所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由分管安全的李文杰副局长带队,深入各县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并建立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严督整改,确保安全。
五是常抓不懈。为了促进安全工作的落实,建立四个工作机制:①印发安全工作指导意见。根据宗教工作的特殊性和宗教领域存在的难点问题,制定下发了《莆田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②开展规范化管理。根据宗教活动场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莆田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级别评定标准》,实现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③制定安全责任。每年都与市里登记的场所签定安全责任书,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局安全工作责任分工,做到“一岗双责”;④制定安全工作检查机制。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检查工作形成惯例,从制度上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确保宗教领域的安全。
2. 抓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水平。
一是开展宗教法规政策宣传月活动。结合我市实际下发了《关于开展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5月27日在莆田市东山祖祠召开全市宗教系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张元坤局长、李文杰副局长、黄祖洪副调研员等局领导和宗教科陈宗桂科长等分别采用多形式和多渠道进行全方位大面积的培训。学习月活动期间,共举办各类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10余期,200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为检验培训学习效果,我局还认真组织对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进行宗教政策法规知识测试,全市共500多人参加了知识答题活动,通过知识测试,进一步检验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效果。
二是进一步规范场所财务管理工作。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始终是一项十分敏感和复杂的问题,也是检验场所是否规范管理的关键。实行财务督导制度,建立健全了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财务督导制度,全面加强对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和指导;加强监督检查,要求重点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内部财务监督小组,每月定期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信教群众的监督,增加财务管理透明度。要求各场所制定财务监督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财务报表备案制度,逐步规范财务管理。同时确定全市创建30个财务规范管理示范点,通过典型推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财务规范管理水平。
三是继续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各种适合各宗教特点的创建活动,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如:佛教开展“内修三学,外显三风”活动,道教开展“庄严道相、端正道风”活动,天主教开展“潜心灵修、提升信仰”活动,基督教开展“做光做盐、荣神益人”活动。结合国家宗教事务局倡导的佛道教场所加强文明进香、建设生态寺观活动,进一步治理佛道教乱象,树立佛道界的良好形象;结合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妥善处理基督教原教派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基督教原教派问题、私设聚会点问题、跨区域讲经讲道问题,不断促进基督教界人士和谐团结、服务社会;结合天主教独立自主、民主办教的要求,不断地加强教职人员的思想教育,端正教风,树立良好形象。
3. 抓慈善事业,弘扬宗教慈善优势。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在扶贫、济困、助残、养老、助学、义诊等方面多办实事、多行善举,推动各种慈善帮扶、助人为乐活动的深入开展。春节前,组织各方资源资金,重点走访慰问了一批民族村苦难群众、孤寡老人和部分宗教界人士,开展结对帮扶民族团结实践活动。局领导张元坤、钟文斌、李文杰、黄祖洪分别带队赴全市各少数民族村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春节慰问调研活动。今年来,共慰问少数民族贫困学生17人、少数民族贫困户37户;宗教界人士50人,慰问金额共计51700元。3月初,莆田江口东岳观将两年来募捐所筹集的600万资金,全部捐赠于江口中心小学,用于该学校教学实验楼,图书馆、操场等设施建设,大大缓解了学区建校资金短缺的压力。按照省民宗厅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收养弃婴问题进行普查,目前,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收养社会人员共有341人,其中孤寡18人,残疾23人,弃婴300人(其中48人暂未上报户口)。针对弃婴的入户、入学、抚养等困难问题,我局建议公安部门在办理宗教活动场所弃婴户口问题上能够减低条件,为寺庙弃婴解决户口问题;建议各级民政部门在办理寺庙僧尼低保时能够降低门槛,把他们纳入当地的低保范围;并呼吁社会各界能够给予弃婴更多的关注和关爱,让这些来自寺庙的弃婴能够享受社会的各种福利,努力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貌。
(三)以效能建设为重点,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1. 抓学习教育。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教育实践活动自3月12日正式启动以来,在市委督导组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市委印发的《市委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安排,紧紧围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活动的各个环节,结合我市的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各个环节的工作和学习内容,教育实践活动平稳顺利推进。
2. 抓党风廉政。认真开展“正风正纪保纯洁、提速提效促跨越”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局机关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前往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反面典型案例讲座筑牢思想防线;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八项制度,进一步落实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以实际行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关键环节监督,保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3. 抓作风转变。以学习贯彻《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我局机关效能建设,深化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保证政令畅通,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今年以来没有发生一起因机关作风问题而被投诉的案件,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树立民宗部门良好的形象。
二、存在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宗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任务仍然比较艰巨,真正实现民族村特色产业自身发展的“造血功能”还比较缺乏。二是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非法、违法宗教活动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宗教场所管理不规范,安全隐患多,特别是财务管理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努力打造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升级版。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对民族村特色经济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大胆探索增强特色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的机制与模式,努力推动民族村特色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着力培育一批组织规范、产业优势明显、市场活力强的专业合作社,着力协调推动有关部门从政策、资金、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促进“一村一品一业”的民族特色产业模式。用足用活民族优惠政策,引导民族地区调整产业结构,形成新的竞争力。监督少数民族项目发展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充分发挥项目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着力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环境。按照“突出特色、打造精品”的要求,推动双福、坝头特色村寨建设,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浓厚氛围。按照“典型带动、重点推进”的思路,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深入开展。持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着力解决好教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树立宗教界良好形象。全面排查梳理,建立台帐,跟踪督导,推进宗教方面历史积案的解决。坚持重在预防、协作配合和依法处置,进一步落实应急维稳机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加大抵御渗透力度,及时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三)积极推进宗教专项重点工作规范化管理。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任职备案工作,全面推进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社会保障和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管理。继续引导宗教界开展文明敬香活动,大力整治佛教、道教管理乱象,严肃查处典型案例,推进难点问题解决。总结市天主教爱国会抵御渗透工作经验和爱国爱教典型。指导市基督教界开展以“和谐·奉献”为主题的神学思想建设,严禁教职人员向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传播宗教。探索深化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重点抓好省厅和市局联系点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制止宗教领域的乱滥建工作。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树立安全工作典型,召开安全工作经验交流会,实现安全工作“全覆盖”。
(四)支持宗教界发挥积极作用。“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在宗教界继续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营造宗教公益慈善活动的良好氛围。支持妈祖宫庙开展对台交流,支持和推动南少林寺、九座寺、九鲤湖寺规范管理与建设。
(五)推进宗教工作基础性建设。完善全市宗教基础数据库,积极推进宗教基础数据信息化管理。引导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继续支持宗教界人士参加各类培训,加强宗教界上层人士队伍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爱国爱教、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的宗教界代表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