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呈报审批《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规划》的请示(莆市水利〔2021〕10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力争到2035年,建立科学规范的涉水空间管控体系、健康稳定的水生态保障体系、均衡高效的水资源调控体系、现代可靠的防洪(潮)除涝减灾体系、先进智能的涉水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木兰溪流域水安全保障整体水平,实现涉水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规划》的实施,重点要围绕“一湾两洋、三区七廊”,以保障南北洋平原区和木兰溪河谷区的水安全为重点,以一干六支生态廊道保护为基础,骨干输排水网络构建为纽带,东圳等水库为中枢节点,智慧管理为手段,统筹防洪(潮、涝)减灾,水资源优化配置,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与修复等传统水安全治理格局,融合提升流域水文化、水景观、水管理、水产业等功能布局,形成流域综合治理新格局。
三、市自然资源和水利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下阶段工作,做好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确保《规划》的落实和有序实施;各级各部门加快推进系统治理规划提出的相关工程前期工作,研究落实资金筹措方案,同时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拓宽融资渠道;要高度重视,精细组织实施,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确保《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