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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山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莆政土〔2020〕38号
来源:市府办 时间:2020-06-18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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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管委会《关于局部修改山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莆湄北管〔2020〕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管委会上报的山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将哈纳斯莆田液化天然气(LNG)项目列入《秀屿区山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中“山亭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后,你管委会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进行更新,将有关材料归档,并按要求及时报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三、你管委会应本着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用海规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用海。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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