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与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误农时抓好农业生产。《文件》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动农业复工复产扎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二十条措施》(闽政办〔2020〕8号)《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支持农业生产复工复产的十条措施》(莆农综〔2020〕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莆田实际情况,分别贯彻落实可操作性的实施意见,针对性强,力度大。
二、目标任务
通过制定扶持措施,着力破解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农业生产难、用工难、运输难、销售难、防护物资采购难等问题,在落细落实防控工作要求的同时,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地推动农业复工复产,抓好春季农业生产。
三、工作进展
行动计划中的项目已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各单位已合力持续推进中。
四、范围期限
文件为年度任务分解表,期限为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范围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五、主要内容
文件共四方面、20条,在落实省里的各项优惠政策前提下,还明确我市的优惠政策,具体有:
第一部分,全面推动复工复产,共有6条措施,包含对企业引工稳岗、职业培训、防消物资购买、冷藏代储农产品、屠宰滞销活禽、农产品电商等方面予以支持和补助。
第二部分,全力推进春耕备耕,共有7条措施,包含促进早稻和旱粮发展、保障农资经营和配送、生产技术指导、植树造林以及作业补助、花卉受损补助等。
第三部分,强化“菜篮子”稳产保供,共有4条措施,包含抓紧叶菜扩种、加快推进畜禽重点项目、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场标准化建设、推进渔业良种繁育等,并予以技术指导和资金补助。
第四部分,加强金融政策支持,共有3条措施,包含对“白名单”农业企业给予贷款贴息、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三农”企业融资担保免收担保费,取消反担保要求、强化并配套农业保险资金。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陈金完
联系电话:2221858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