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保基本民生”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决策部署,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民生保障各项工作,兜牢民生底线,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20〕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强化困难群众救助措施,加强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推进各项惠民政策举措落地,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工作进展
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加强部门行业指导,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梳理总结“保基本民生”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综合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充分展示我市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取得的实际成效。
四、主要内容
重点围绕8项民生工作,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完善社会保障,切实稳住民生“底盘”。具体为:
1.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主要包括落实低保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适当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标准;建立社会救助预警监测机制,实行分类预警、分级监测、分档处置;强化对老弱病残等特殊贫困群体的兜底保障,完善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等。
2.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主要包括落实临时救助资金筹集机制,并及时预拨到乡镇,解决急难型群众救助需求;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对存在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增强临时救助实效。
3.阶段性加大价格临时补贴力度。阶段性加大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价格临时补贴力度。
4.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主要包括突出老区脱贫攻坚,强化“三保障”;支持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全面复工复产;鼓励各级预算单位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畜产品,多渠道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问题;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定期监测、单列管理、重点帮扶、兜底保障”,多措并举防止因疫致贫、因疫返贫等。
5.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主要包括加快推进公共卫生领域改革,构建完善重大疫情防控、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等体系;深入实施健康福建行动;抓好“一老一小”照护服务和妇幼健康工作;持续落实“母婴安全”和“儿童健康”行动计划,推进托育服务试点建设;全面落实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等。
6.保障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包括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新增普惠性幼儿园学位1.2万个、中小学学位1.8万个;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全市公办园在园幼儿比例达59%,全市幼儿园普惠率达85%以上;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推进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大班额”控制在1%以内等。
7.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主要包括通过限地价控房价等综合精准长效调控机制,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房地产健康发展目标;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和管理力度;统筹推进老旧小区、街区、片区和老城区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等。
8.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要包括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海洋保卫战,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深化生态云平台应用,运用科技手段推动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流域智能化监测监控体系,加强大气热点网格智能监管;深化“一革命四行动”,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提高农村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强化固废(危废)全过程监管,建成投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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