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于近日印发《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白名单”企业标准化建设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有关规定,现对《通知》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在“白名单”企业认定、公布、管理等方面不一致、不统一,没有一个标准的程序及流程。为全面规范全市“白名单”企业工作,推动“白名单”企业认定、公布、管理等实现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提高金融服务“白名单”企业的质量和效率,经市政府同意,制定莆田市“白名单”企业标准化建设意见。
二、出台《通知》的依据
1.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二十条措施的通知(莆政综〔2018〕77号);
2.《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千名干部帮千企、稳定产业促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20]48号)。
三、《通知》的适用范围
本通知所称的“白名单”企业,指的是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白名单”企业。
四、《通知》的适用期限
长期。
五、《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共提供分类标准化、标准透明化等8条措施,具体如下:
一是分类标准化。推动各部门进一步细化行业分类,推动“白名单”管理更为精细。
二是标准透明化。要求各部门主动公开发布“白名单”企业评选范围和标准。
三是企业优质化。凡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金融政策,以及依法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推荐进入“白名单”。
四是认定程序化。规范明确了“白名单”企业的遴选流程。
五是公布规范化。要求各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公布“白名单”企业。
六是信贷便利化。提出了5条金融支持“白名单”企业的具体措施。
七是管理动态化。要求各主管部门动态更新“白名单”企业。
八是工作一体化。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的沟通联动,形成支持“白名单”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郑树 0594-226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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