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版)关于体育赛事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以及体育赛事实行公平公正原则等有关精神,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1号)、《福建省体育局关于贯彻落实<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闽体〔2016〕280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规〔2022〕5号)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我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制度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体育竞赛裁判员资格认证、培训、考核、注册、选派和处罚等方面的监管措施,有效满足举办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的执裁需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优、职业素养好、业务能力强、技术等级高的优秀体育竞赛裁判员队伍,结合我市体育竞赛裁判员队伍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和发展现状,市体育局拟对《莆田市体育局关于印发莆田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莆体〔2018〕169号)进行修订,起草了《莆田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建言献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莆田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二、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体育局竞训科
电话:0594-2388081
电子邮箱:ptjxqsb@163.com
附件:莆田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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