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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体育局关于公布涉企行政检查主体和事项清单的通告

来源:莆田市体育局 时间:2025-07-07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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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莆田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局认真梳理权责清单相关职责要求,结合监管实际梳理形成《莆田市体育局涉企行政检查主体和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莆田市体育局涉企行政检查主体和事项清单

 

 

 

莆田市体育局

2025年7月7日

 

 

 

 

 

 

 

 

附件

 

莆田市体育局涉企行政检查主体和事项清单

 

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清单

序号

主体名称

1

莆田市体育局

 


莆田市体育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检查事项

执法主体

设定依据

备注

1

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检查

莆田市体育局

1.《体育法》

第四条  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管理体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

第五十二条  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2

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莆田市体育局

《福建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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