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莆田市“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政策解读

来源:市府办 时间:2022-09-09 17:35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近日,我市印发了《莆田市“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现就《专项规划》出台背景、文件依据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部署,以及福建省能源发展战略,加快构建莆田市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根据《“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和《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规划和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莆田市“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分析了莆田市能源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提出“十四五”莆田市能源发展的总体要求,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着力构建立足保障莆田市能源安全,辐射周边区域,融入全省能源布局的现代能源体系。

  二、目标任务

  坚持“保障安全、绿色发展、市场引导、科技创新、普惠民生”的原则,着眼于支撑莆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辐射周边区域,统筹考虑莆田市能源资源禀赋及发展潜力,提出“十四五”我市能源发展规划目标:一是能源结构目标,至2025年莆田市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335.3万吨标准煤。清洁能源比重从47.0%提高到59.7%。2025年莆田市能源消费结构为煤炭29.0%、石油7.9%、天然气14.0%、非化石45.7%、其他3.4%。二是电源发展目标,2025年全市电力规划装机达1027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比重从2020年61.6%提高至69.3%,非水可再生能源(含风电、光伏、生物质等)装机比重占41.2%,人均装机达3.21千瓦。三是电网发展目标,建设具有自动化、信息化、互动化特征的坚强智能电网,至2025年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安全可靠”现代配电网,全部乡镇实现变电站布点电气全覆盖。四是节能环保目标,2025年全市单位GDP能源消耗下降幅度及碳排放均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全社会电网线损率小于3.0%,煤电平均供电煤耗小于300克/千瓦时。

  三、主要内容

  《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包括五个部分。

  (一)现状与形势。首先从能源供应能力、能源结构、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发展、能源输送通道、技术装备水平等六个方面概况了“十三五”时期莆田市能源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然后立足新发展阶段,分析了莆田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面临的形势、发展机遇与挑战。

  (二)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三方面内容。在指导思想方面,《专项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福建省能源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立足保障莆田市能源供应安全,辐射周边区域,全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在基本原则方面,提出坚持优化布局、保障安全,坚持清洁低碳、绿色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市场引导,坚持科技创新、增强动力,坚持统筹发展、普惠民生等6项基本原则。在主要目标方面,提出“着力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清洁化发展;着力提升能源科技水平,壮大能源产业体系;着力构建智慧高效能源系统,推动能源创新开放发展;着力推动能源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的总体目标,并确定了全市的能源结构目标、电源发展目标、电网发展目标、节能环保目标等四大项能源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紧扣“十四五”能源发展总体和分项目标,从系统性视角出发谋划了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增储上产、科学开发清洁能源、构建多能互补系统、建设灵活智慧电网、强化能源科技支撑、创新能源体制机制、扩大能源领域合作、推动数字产业应用等9大任务。

  (四)重点工程。突出能源清洁发展,重点规划实施绿色能源壮大、基础能源增效、输配电网优化、智慧能源创新、能源装备提升等5大领域工程,共吸纳了37项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超1200亿元。

  (五)保障措施。从加强规划引领实施、强化能源行业管理、完善财税金融政策、健全能源市场体系、构建数字能源服务等5个方面,构建了《专项规划》实施的支撑保障体系。

  四、关键词诠释

  “能源自给率”:能源生产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百分比。

  “清洁能源比重”:指清洁能源消费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值。其中,我市的清洁能源主要包括天然气、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品类能源。

  “非化石能源比重”:指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值。其中,我市的非化石能源主要包括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品类能源。

  “人均综合用电量”:指全市每个居民平均每年消耗的电量,是全市全社会年用电量与全市统计人口的比值。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指规划期内,单位GDP能耗的累计下降率,其中单位GDP能耗为当年的能源消费总量与国内生产总值(可比价)的比值。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指规划期内,单位GDP碳排放量的累计下降率,其中单位GDP碳排放量为当年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与国内生产总值(可比价)的比值。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林路舟

  联系电话:0594-2333512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