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各市属国有企业:
经研究,现将《莆田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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