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有关精神,方便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提高备案工作效率,市住建局出台《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实行全程网办的通知》。为方便业主及各相关部门更加客观、全面和深入地了解,现对该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逐步推行审批服务事项事项全程网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企业群众少跑腿,实现审批服务事项一趟不用跑,切实提高企业群众的获得感。
二、目标任务
自2019年10月1日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实行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事,市住建局将颁发《莆田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表》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三、主要内容
本通知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确定了备案流程。规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申报渠道、材料提交方式以及承诺办结时间。
第二部分介绍了证书颁发。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颁发电子证书,停止颁发同名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部分明确了证书打印及查验的方式。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登入全程网办电子审批系统打印证书。各相关单位在使用电子证书时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核查证书的相关信息。
第四部分强调了注意事项。已备案《莆田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表》纸质证书仍然有效以及伪造、变造及违规使用《莆田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表》电子证书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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