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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市老区建设促进会关于2025年度
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莆田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时间:2025-08-22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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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老促〔2025〕11号

 

  各县区老促会、湄洲社会事业保障局(民政局):

  根据《福建省老区建设促进会关于2025年度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闽老促〔2025〕8号)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黄仲咸奖学金的发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主体与受奖对象

  捐资单位: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

  承办单位:市、县区老促会、湄洲社会事业保障局(民政局)。

  受奖对象:全市老区、山区在校的普通高中阶段品学兼优困难学生;革命“五老”、烈军属和失散红军后代的子女同等情况下优先。

  二、分配原则和名额指标:按照各县区(管委会)老区分布面积、高中学校数、现有高中学生规模和各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情况,分配奖学名额。

  2025年全省评奖学生3350名,分配我市234名,每名发放奖学金1500元,总计35.1万元。名额分配如下:

  市直学校28名(莆田一中13名、莆田二中15名)

  仙游县69名

  荔城区35名

  城厢区22名

  涵江区31名

  秀屿区35名

  湄洲14名(湄洲岛原4名、北岸原10名)

  三、评奖要求:以学校为主,按照条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弄虚作假。1.先由受奖人填表,并签名,再由学校审核并盖章。2.经评审确定的初步受奖名单,由所在校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3.在汇总各方面意见后,由县区老促会审批;市直学校(莆田一中、莆田二中)报市老促会审批;湄洲岛和北岸原所属的中学由湄洲社会事业保障局(民政局)审批(以下类同)。

  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学校存档,一份报县区老促会和相关承办单位。

  四、进度安排:全部发放工作应于2025年11月21日前完成。1.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即可进行部署,并协调当地教育部门支持,将工作布置到学校。2.各校在新学年开始后,用30天时间按评奖对象和评奖要求完成各相关工作后,送县区老促会和相关承办单位审批。3.省老促会将会同基金会于10月份将奖学金款汇至各设区市老促会;市老促会在收到款额后即下拨至相关单位。

  五、发放方式:奖学金发放由各县区和相关单位负责安排。1.根据受奖学生数量,可选择以校为单位举行发放仪式,也可以在重点校集中举行,邀请当地党政领导到场指导并讲话。2.各县区(管委会)集中发放时间,提前报市老促会,以便报省老促会,省老促会将根据情况会同黄仲咸教育基金会派人参加。3.通过奖学金发放,大力宣传黄仲咸先生的崇高精神、感人事迹和捐资奖学意义,鼓励受奖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4.发放的奖学金,装在特制的信封里,写上学生姓名,直接发给本人,不中间转送,学校应把奖学金发放情况及时告知学生家长。5.要求每一位受奖学生都应向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书写感谢信,表达自己的心情和意向,并写明发信人通讯地址,以便今后联系。6.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收集受奖助学生完成学业走上社会后所取得的成绩,尤其是回馈社会、报效国家的典型事例,报省《红土地》杂志和《福建老区建设》网站。

  六、发放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负其责,注重效果。1.由于奖学金发放工作涉及面广,各县区老促会和相关单位要专人负责,确定分管的会长和经办人员。2.审批表由会长、分管副会长和经办签名盖章,实行责任制。3.任务较重、工作量较大的县区,建议成立由县区分管领导主持的协调领导小组,并请当地教育局与有关学校密切配合,共同确保工作落实。

  七、工作经费:为确保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基金会核拨工作经费,分配我市9500元。经研究并征求各承办单位意见,该工作经费统筹用于2025年黄仲咸奖学金发放培训会议。

  各县区老促会和相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抓紧动员部署,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进度和资金使用合规。奖学金发放工作结束后,及时填报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发放花名册、发放汇总表、受奖学生考上大学(含大专)汇总表、企业家社会贤达捐资助学汇总表,以上填报材料各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发放核销花名册(可复印,一式三份),并做好工作总结(总结要充分说明往届受奖学生考上大学或走上社会的重要事迹以及带动社会力量捐资奖学的情况),于2025年12月5日之前报市老促会。

  莆田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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