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红十字烧伤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要求,经审核,现将拟对胡双雨和李吴响进行救助情况公示如下:
1、姓名:胡双雨 性别:男
户籍所在地: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
家庭情况:低收入家庭
疾病类型:烧伤
治疗总费用:158320.11元
医保报销费用:80423.41元
个人负担费用:77896.7元
救助比例:30%
拟救助金额:23369元
2、姓名:李吴响 性别:女
户籍所在地: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
家庭情况:低收入家庭
疾病类型:烧伤
治疗总费用:135258.36元
医保报销费用:66232.04元
个人负担费用:69026.32元
救助比例:30%
拟救助金额:20708元
公示时间:2023年3月3日—3月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莆田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及纪检组反映。
联系电话:0594-2231517、679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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