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莆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依据《莆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传习所)申报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莆文〔2018〕59号)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传习所)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初审、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环节,命名仙游县榜头镇坝下初人竹木雕刻厂等5个单位(公司)为莆田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现予以公布。
各单位要靠前服务,督促指导各传承基地切实履行职责,不断探索、勇于进取,扎实做好所承担项目的保护、传承、生产、研究、培训、宣传和展示工作,为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弘扬莆田优秀传统文化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莆田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名单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莆田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名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型 |
申报单位 |
所属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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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莆田木雕 |
传承基地 |
仙游县榜头镇坝下初人竹木雕刻厂 |
莆田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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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书峰青黛印染技艺 |
传承基地 |
仙游县书峰黛乡印染工作室 |
仙游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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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仙游传统绳编技艺 |
传承基地 |
莆田尚和工艺品有限公司 |
仙游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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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莆田小吃制作技艺 (鱼饼蟹球制作技艺) |
传承基地 |
福建省水手食品有限公司 |
涵江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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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莆田石雕(秀屿区) |
传承基地 |
莆田上塘金银珠宝城服务中心 |
秀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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