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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多功能拖拉机注销的通告

来源: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2-21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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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第1号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63号)和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农机[2013]217号)及《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多功能拖拉机延期检验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农机[2013]272号)规定和要求,已注册拖拉机达到规定使用期限的应当强制报废,下列2台多功能拖拉机达到了规定的报废条件。请机主自公告之日起60日之内将拖拉机送交合法、有资质的报废回收公司报废,并到城厢区农发展中心办理有关报废多功能拖拉机注销登记,逾期将注销多功能拖拉机档案,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机主自负。

 

附件:注销多功能拖拉机(含拖拉机变型运输机)信息

 

 

 

2025年2月18日



附件:注销多功能拖拉机(含拖拉机变型运输机)信息
序号 姓名 号牌号码 品牌 型号 注册登记日期 报废截止日期 报废原因
1 詹春森 闽03-01031 成功 CG-201CZm 2016-01-12 2025-01-12 达到报废年限
2 高义勇 闽03-01032 成功 CG-201CZm 2016-01-12 2025-01-12 达到报废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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