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农机〔2023〕4号
各县(区)农机化发展中心,城厢区、涵江区、北岸农业农村局,湄洲岛农林水局:
为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机手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根据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农机安全宣传与普法工作的通知》(闽农机技〔2023〕2号)和《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2023年莆田市农机安全宣传与普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莆田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3年2月24日
2023年莆田市农机安全宣传与普法
工作方案
2023年,莆田市农机安全宣传与普法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高水平农机安全服务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任务
(一)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农机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主要宣传农机安全操作规程与技能知识,农机维护保养与农机安全操作常识,农机消防安全知识,农机事故防范知识,遇险时避免事故发生与降低事故损害知识,农机事故自救与互助救援常识等。
二、活动形式
围绕有效防范拖拉机违法载人、提升多功能拖拉机整治成效等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开展警示教育专题活动。围绕安全发展主题,持续开展严禁拖拉机违法载人、逾期未报废上路行驶等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宣传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拖拉机安全监管政策,防范大风险、严防大事故。
(二)开展专项整治宣传活动。深入农机户、农业机械集中停放等场所,组织开展多功能拖拉机专项整治专题宣传活动,向广大农机使用者宣传多功能拖拉机安全监管、报废补贴等政策规定,宣传继续使用达到报废年限多功能拖拉机存在的安全隐患,鼓励、引导农机户自愿报废淘汰老旧农机具,应用先进适用的农机具,为加快多功能拖拉机清零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开展“点对点”警示教育活动。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事季节,在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期间,在元旦、春节、清明、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汛期、恶劣天气等重要时段,开展“点对点”宣传活动。省厅、市农机化中心在重要农时、重大节假日,开展向全省、全市农机手发送安全提醒短信活动。各县区农机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发送安全提醒短信等形式,“点对点”提醒农机手谨慎驾驶,严禁违法载人等行为,有效防范农机事故。
(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传“进农机生产经营组织、进农村学校、进乡村、进农田场院(茶园果园与农村集市)、进农户”等“五进”活动,向农民群众、农机手、学生等宣传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人人懂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2023年“安全生产月”主题,组织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关注农机安全氛围。
(六)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作品征集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征集优秀农机安全宣传作品活动,通过推选好作品、推广好作品,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机安全宣传工作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各县(区、管委会)要切实提高对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与普法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制作、编印通俗易懂农机安全宣传短视频、挂图、宣传手册等资料。要为乡镇村提供农机安全教育资料,依托乡镇村,切实提高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率。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乡村扎实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提升人人讲安全氛围。
(二)认真谋划,落实落地。各县(区、管委会)要结合农业生产季节时序时段与重要时间节点,细化季度、月度宣传教育具体工作安排。要抓住关键节点,即全面细致,又突出重点。
(三)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各县(区、管委会)要认真做好农机安全宣传各项工作的具体记录,建立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过程相关文书与影像、图片、文字等资料档案;要总结好经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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