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溪
从戴云山脉的茫茫群山中发源
贯穿广袤的莆仙大地
注入兴化湾入海
是350万莆田人民的“母亲河”
如何保护好“母亲河”?
近年来,莆田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和拓展司法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木兰溪流域生态司法保护,为持续打造“千古木兰溪、百里江山图、十里风光带”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声响起,仙游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陈某某涉嫌犯盗伐林木罪一案,并当庭宣判。
陈某某在案件判决之后,积极缴纳了被伐林木地块的森林生态修复费用,并自愿购买林业碳汇,用于弥补其行为造成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这是莆田市首起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涉生态环境案件。
2020年以来,莆田法院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犯罪行为,严厉惩处涉生态刑事犯罪案件327件500余人,极大震慑犯罪行为,保护生态环境。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审理涉生态民事案件110件。同时,还建立了木兰溪流域司法保护巡回审判制度,设立巡回审判点,强化生态保护力度。

在审理的涉生态民事、刑事案件中,莆田法院综合运用补植复绿、巡山护鸟、增殖放流、固坝填石等生态修复模式,加大对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和生态多元修复力度,以高水平生态环境司法促进了木兰溪流域生态环境的一体化保护。
面对生态环境系统治理的发展新需求,莆田中院出台《涉生态环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实施办法》,推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此外,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破坏林业资源、占用耕地、阻塞河道等行政监管漏洞,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涉生态监管的《司法建议函》4份,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
“我们加强对木兰溪全流域司法保护,制定并实施《木兰溪流域司法保护行动计划》,积极构建木兰溪全流域信息共享、污染防治等机制。通过综合运用司法手段来保护木兰溪流域的生态环境。”莆田中院生态庭庭长郑荔琼介绍。
今年6月,莆田中院联合莆田市检察院、市林业局以及涵江区法院、检察院、自然资源局、莆田三江口海事处在涵江区三江口举行“蓝色海湾·木兰溪流域暨入海口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揭牌仪式暨联合海上巡航活动。该基地是莆田市在木兰溪入海口设立的首个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也是全市首个综合性的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
建强司法保护基地是莆田法院擦亮生态司法品牌,创新推进生态司法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
世界环境日期间,仙游法院首次利用补植复绿基金打造30余亩的补植复绿示范基地,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此外,秀屿法院开设了莆田生态司法展示馆,集中展示了木兰溪、湄洲岛等历史文化、生态司法保护等工作。
“我们现在设立的河长制工作站、林长制工作室和生态教育基地、法官工作室等工作站点有16个。莆田法院将依托这些基地、站点一体推进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普法教育等工作。”郑荔琼说。
莆田素来有“海滨邹鲁”之美誉。在木兰溪两岸,古村落、古建筑等历史文物遍布。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上,莆田法院下足了“功夫”。设立“妈祖文化遗产保护教育实践基地”“夹漈草堂生态司法文物保护教育实践基地”,加大对东大村和崇福村古村落、兴华府历史文化街区、萝苜田历史文化街区等古建筑的保护力度,推动木兰溪流域生态与历史文化保护深度融合。
这一系列举措,都是莆田两级法院依法能动履职,创新推进木兰溪流域司法保护的真实写照。

“你们知道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什么吗?谁来告诉我,如果现在不保护环境,世界将会怎么样?”此前,城厢法院的法官们走进辖区小学开展了一场生动活泼的法治课。
在普法的过程中,法官将科技元素融入到法治课里,生动形象地为学生们普及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知识,此外还结合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分析了破坏环境的危害和后果。

这是莆田市两级法院每年利用植树节、保护母亲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重要节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系列主题活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个缩影。
“生态环境的保护绝不仅仅是法院一家的工作,我们联合了生态环境、林业、检察等多个部门构建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郑荔琼介绍。
近年来,莆田法院在推进木兰溪流域生态司法保护上坚持联动互通,与生态环境、林业、水利、海警、海渔等部门开展履职协作、会商研判、联合打击、普法宣传等工作,共创平台、共享资源、共护生态。在生态司法修复中,与检察、林业、海渔等部门联动开展司法修复回访、联合巡航、增殖放流等行动,凝聚起保护合力。
下一步
莆田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以更实的举措、更优的服务、更大的力度
全力保护木兰溪流域生态环境
为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建设
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