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水规〔2023〕2号)和《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水函〔2023〕685号),经评审,拟推荐莆田市东方红水库管理处市东方红水库电站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续期),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25日
联 系 人:莆田市水利局水利建设站 佘振东
通讯地址:莆田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4号楼 113室
邮政编码:351100
电 话:0594-2281670
莆田市水利局
2024年12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