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关于同意莆田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的批复

来源:SSLJ-莆田市水利局 时间:2021-11-10 16:46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仙游县水利局、荔城区水利局、城厢区水利局、涵江区水利局、秀屿区水利局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线和河湖岸线分区规划的通知》(闽水函〔2020〕173号)文件精神,10月15日我局组织对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莆田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审查,经过到会部门和专家充分讨论形成专家组意见,设计单位根据意见完成修编报批稿,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划定的管理范围如下:木兰溪、萩芦溪、延寿溪23条413公里50平方公里以上岸线分区规划,请你们单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划定的管理范围线进行管理和保障,确保流域水安全。同时要协调相关区域部门将划定区域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三线一单、综合交通等各类规划相衔接,将其纳入全市“多规合一”统一管理

二、已划定的功能分区规划按照河湖岸线的自然属性、经济社会功能属性以及保护和利用要求分别划分为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区和岸线开发利用区等不同功能定位的区段。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征求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由本级人民政府或本级人民政府授权水政主管部门批复实施

 

附件:莆田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湖岸线保护与

          利用规划专家组审查意见

 

 

                                   莆田市水利局

                                 2021年1025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