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水利局、荔城区水利局、城厢区水利局、涵江区水利局、秀屿区水利局: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线和河湖岸线分区规划的通知》(闽水函〔2020〕173号)文件精神,10月15日我局组织对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莆田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审查,经过到会部门和专家充分讨论形成专家组意见,设计单位根据意见完成修编报批稿,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划定的管理范围如下:木兰溪、萩芦溪、延寿溪等23条413公里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岸线分区规划,请你们单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划定的管理范围线进行管理和保障,确保流域水安全。同时要协调相关区域部门将划定区域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三线一单、综合交通等各类规划相衔接,将其纳入全市“多规合一”统一管理。
二、已划定的功能分区规划按照河湖岸线的自然属性、经济社会功能属性以及保护和利用要求分别划分为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区和岸线开发利用区等不同功能定位的区段。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征求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由本级人民政府或本级人民政府授权水政主管部门批复实施。
附件:莆田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湖岸线保护与
利用规划专家组审查意见
莆田市水利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