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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来源: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12-19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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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12月18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第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莆田市22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FJ202312080061

信访人前期反映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南林村南牌自然村侵占农田修建房屋的问题,现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拆除违建房屋、破碎水泥地并恢复耕地。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三批举报件重复。

1.群众反映的地块位于涵江区国欢镇南林村南牌自然村新涵大街旁,实际面积3420.76平方米。根据土地二调图斑,该地块不属于基本保护农田,为一般耕地及果园;根据土地三调图斑,也不属于基本保护农田,实为工业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群众反映的“违建房屋”系陈某文2015年在该地块上所建的3处建筑物,国欢镇政府已责令其于2024年6月前补办房屋建设审批手续,若未按期办理手续,将于2024年7月前按涵江区人民法院判决依法执行到位。

2.群众反映的“破碎水泥地并恢复耕地”,实际水泥硬化面积为2860.84平方米,在土地二调及三调图斑中均不属于基本保护农田。

部分属实

1.该宗地上的3处违建建筑物于2024年6月前办理房屋建设相关手续,若未按期办理,将于2024年7月前按涵江区人民法院判决执行到位。

2.涵江区政府12月23日前完成被水泥硬化地面破碎拆除,耕地部分恢复耕种。

3.国欢镇政府出台《涵江区国欢镇人民政府关于南林村南牌自然村生态环境及两违巡查方案》,防止问题反弹。

1.对“违建房屋未拆除”问题,由陈某文2024年6月前补办房屋建设相关手续,若未按期办理,将于2024年7月前按涵江区人民法院判决执行到位。

2.对“被水泥硬化未破除,耕地部分未完成复耕”问题,按照土地二调图斑,涵江区政府组织对耕地和果园地部分被水泥硬化的地面进行破碎拆除,12月23日前完成破碎拆除后,将恢复耕种。

未办结

2

X3FJ202312080129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栏山村,翁德清猪场,现改为石头加工及养羊,粉尘污染严重,养羊导致周边农作物减产。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群众反映的翁某清猪场为莆田市鹏发养殖有限公司。

1.林某贵租赁莆田市鹏发养殖有限公司北侧2间铁棚房用作石头加工场,因该厂属于“五小”“散乱污”企业,北高镇政府于9月14日、11月27日组织整治并拆除三台大型切割机、轨道和吊装设备。现场已无生产机械,但场地内遗留少量石料,林某贵偶尔使用手持切割机进行简单石料加工,现场无粉尘处理设备,存在粉尘污染。

2.肖某国租赁莆田市鹏发养殖有限公司养猪场所养殖30只羊羔,并放养到周边山坡和荒地上,存在部分羊羔跑到个别群众地瓜田地啃食瓜苗的现象。

属实

北高镇政府督促林某贵清理厂房内遗留的石料,防止石材加工反弹;督促肖某国处理违规养殖的羊羔;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反弹。

1.北高镇政府已督促林某贵对养殖场内遗留的石料进行清理,剩余石料正在清运,将于2024年1月31日前清运完成;已督促肖某国处理羊羔并清理现场,现该养殖羊羔已全部出售,现场已清理完毕。

2.北高镇政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督。

阶段性办结

3

X3FJ202312080127

莆田市荔城区东大路120号荔城商厦楼下老张冰块批发部,每天凌晨3:00—4:00期间进行制冰作业,噪声严重扰民,制冰废水随意排放导致污水横流、路面脏湿臭。该制冰店之前因被举报迁出社区几个月后又重新搬回。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实为阿琴冰块批发部,位于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东大路119弄78号,为荔城南市场内庭店铺。该批发部于每天早上6:00开始在店内使用破冰机对外购的冰块进行破冰后批发零售。12月9日上午,荔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破冰时机器运转确会产生较大声音;12月9日下午,走访周边7家住户,有2家住户反映大概凌晨5:00之后有听到噪声,但无法确定是该店破冰产生的噪声;12月10日凌晨3:00-4:00、5:00左右、6:00-6:30期间突击夜查,该冰块批发部为关闭状态,未进行破冰作业。

2.该批发部将小冰块装在泡沫箱里售卖,通过手动搬运至门口三轮车上,搬运距离为1.5米左右,搬运过程中冰块融化产生的冰水未收集,致使冰水外流店门口(面积为4平方米),搬运结束后店铺经营者会用少量清水对店门口进行冲洗,因门口路面不平整,会有积水、脏湿现象。群众所反映的污水横流实际上为冲洗冰水的清水。该批发部冰块是用自来水冷冻结冰的,无臭味。现场检查时也未闻到明显臭味。

3.2019年群众通过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件(闽中督信转〔2019〕215号-12)举报,反映该冰块批发部破冰加工时噪声扰民。该冰块批发部于2019年8月将破冰机器自行搬离,后在社区不知情的情况下搬回。

部分属实

镇海街道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与执法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1.荔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镇海街道要求其立即整改,对破冰时产生的声音进行隔音处理,在搬运小冰块经过的地方增设吸水棉,用于收集冰块融化时产生的冰水。待上述两个问题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允许破冰加工点恢复破冰作业。该经营者已自愿停止破冰作业并将破冰设备搬离店铺。12月9日下午现场检查,破冰设备已搬离,现场只剩泡沫箱及用于冰块保温的棉织品。

2.镇海街道建立《镇海街道办事处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层巡查监督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镇办〔2023〕172号),加强日常巡查。

已办结

4

X3FJ202312080133

莆田市仙游县鲤南镇涵井村与国营仙游综合农地带交界处的一家猪皮炼油黑工厂,生产时异味刺鼻。多次反映无果。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反映的猪皮炼油黑工厂为仙游县鲤南玉兴猪皮收购站。该收购站于2004年9月16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于2017年6月19日办理建成违规项目环保备案,于2020年3月7日自行办理排污许可登记。

2.5月10日、8月7日,仙游生态环境局分别收到群众通过12369环保热线和12345平台的投诉,均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检查时发现该收购站正在生产,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车间内有刺鼻气味,车间外没有明显异味。9月9日,鲤南镇政府接到群众投诉1次,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现场未生产,但正在收储猪皮边角料,有异味,鲤南镇政府督促该业主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和排气处理,避免臭味扰民。

3.12月9日,鲤南镇政府、仙游生态环境局先后组织人员到该收购站现场检查,现场未生产。经查看用电记录,1月至11月该收购站均正常生产,车间内残留有异味,厂区内杂物乱堆放,环境卫生较差,厂区围墙外无明显臭味,企业所处位置周边300米范围内没有居民居住。

部分属实

1.仙游环境局根据监测情况依法查处。并将加强对该厂臭味气体监测。

2.仙游县鲤南玉兴猪皮收购站完成卫生清理,并常态化开展卫生整治和定期进行环保设施检查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1.仙游生态环境局12月20日前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厂区内和厂区外进行臭味监测。后续将定期、不定期开展臭味气体监测,并根据结果依法处置。

2.仙游县鲤南镇督促该收购站12月20日前完成卫生清理,确保厂区内环境整洁。

未办结

5

D3FJ202312080050

莆田市城厢区临川镇张边村、东进村,沿海海滩村民养殖花蛤,使用化肥、粪便浇灌,污染海水,臭味扰民。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2月10日,城厢区海洋渔业局、灵川镇海洋渔业部门相关人员现场检查。

1.该2个村均未发现村民在沿海海滩养殖花蛤。灵川镇张边村池塘水产养殖共5户,均养殖九节虾;灵川镇东进村池塘养殖共4户,其中3户均养殖虾、金枪鱼、蟹,另1户为宝华(莆田)贸易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向东进村和下尾村委会租赁934亩养殖池用于培育花蛤苗(与养殖成品花蛤工序不同)、九节虾等,均未养殖花蛤。

2.花蛤育苗以海藻为食,培养海藻时需用到化肥,根据《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2年1、2号》,化肥不属于禁用药物。宝华(莆田)贸易有限公司在灵川镇东进村进行池塘蛤类育苗,养殖所用海藻在大贮水桶内使用少量化肥培养,后倒入养殖池塘。

3.该2个村海产养殖池塘和池塘周边均未发现向养殖池使用粪便浇灌等情况,也未闻到明显臭味。对村干部调查了解,均未发现向养殖池使用粪便浇灌等情况。7月25日、10月26日和11月3日,市海洋与渔业局先后共3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灵川镇水产养殖重点排放口随机抽取检测,东进村(包括宝华莆田贸易有限公司蛤类池塘排水口)和张边村结果均合格。宝华(莆田)贸易有限公司花蛤育苗池塘距离居民区距离较远,约1公里,排水口尾水随机抽取检测结果未发现异味超标。

部分属实

引导水产从业人员规范养殖,力争达到养殖户和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

1.灵川镇政府、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水产产业人员规范养殖。

2.灵川镇政府制定《灵川镇水产养殖环境保护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已办结

6

X3FJ202312080153

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厝柄村一带,建有多家无证印刷、染色黑工厂,未依法办理环保手续及排污许可证,晚间或雨天污水直排农田和木兰溪,导致木兰溪部分支流及附近水沟水质变色发臭。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四批举报件重复。

1.群众反映的涉及5家作坊,均未办理相关证照手续。黄某雄作坊从事丝印印刷加工,丝印网板在卫生间进行清洗;王某善作坊、毛某华作坊、程某霞作坊、张某林作坊均从事布料印染加工,生产废水均排入污水管网。

2.2023年12月6日-11日,新度镇政府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这5家作坊存在废水外排情况。河道专管员巡查河道时,未发现印刷、印染行业特征污水排放河道的情况。2023年12月7日-10日期间,新度镇政府夜间突击巡查,并随机走访周边群众,均反映未发现上述5家作坊印刷、印染废水外排迹象。2023年12月11日、12日,在附近农田及河道巡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印刷、印染行业特征污水排放的情况。2023年12月13日,组织人员对厝柄村河道进行巡查,同时进行取水观察,未发现变色发臭的情况。调阅巡河资料发现,厝柄村河道主要污染物为河面河岸垃圾、杂物漂浮等,未发现有印刷、印染行业特征污水排放河道情况。

部分属实

1.完成5家小作坊关停并跟踪设备搬离。

2.新度镇政府按照《新度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层巡查监督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加强巡查监督与执法监管合力。

1.2023年12月10日完成黄某雄作坊、王某善作坊、毛某华作坊关停并跟踪设备搬离;12月13日完成程生霞作坊和张镇林作坊关停并跟踪设备搬离。厝柄村河道日常巡河发现的河面河岸垃圾、杂物飘浮等,巡河发现后已全部清理到位。

2.新度镇政府落实镇级河长一周一巡河、河道专管员每日一巡河,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及时收集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后续监管,严防该5家作坊反弹。

阶段性办结

7

X3FJ202312080145

1.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西天尾镇、城厢区灵川镇黑工厂众多,部分改色厂未办理环保手续和排污许可证,含染料废水直排外环境(新度厝炳村和eco小区前较为突出),导致木兰溪部分支流水质变差,出现变色发臭现象;2.荔城区濠浦村私人屠宰现象普遍,宰杀血水流入河沟,导致黑臭水体问题突出,雨天汇入木兰溪,影响木兰溪水质;3.东圳水库附近坪盘村违建别墅尚未处理,山上餐饮店、农家乐等众多,生活污水直排外环境,影响东圳水库水质。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四批举报件重复。

1.西天尾镇、新度镇政府接到信访件后,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西天尾镇未发现辖区内有印染企业。新度镇发现有5家印染小作坊(分别是王某善、毛某华、徐某琼、程某霞、张某林小作坊)。12月7-8日,新度镇政府组织开展突击夜间巡查,未发现这5家小作坊印染废水直排迹象。12月13日,这5家小作坊生产设备已搬离并关停。

2.12月7日,城厢区太湖园区管委会相关人员对园区内进行摸排,未发现无证涉染企业。灵川镇政府、城厢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于12月6—8日在灵川镇全镇进行摸排,均未发现无证涉染企业。

3.2016年荔城区设立木兰域屠宰场,2018年撤并濠浦屠宰场全面禁止私宰生猪,2023年5月,荔城区农业农村局对该屠宰场增设牛羊屠宰车间集中屠宰,实施不定期检查并设置视频监控,未发现牲畜私自屠宰现象。经排查濠浦社区仅4户“温汤羊肉”加工农户(分别是姚某洪、陈某、姚某林、姚某青农户),制作流程不包括屠宰工序,且该4户农户家里均已接入污水管网或排入沼气池,不存在宰杀血水流入河沟现象,但存在因冲洗过快汤水收集不及时,导致汤水外溢排放路面情况,目前已整改到位。经走访摸排了解存在个别家庭在逢年过节等重要节假日宰杀牲畜自用的情况。

4.11月30日、12月6日,白沙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坪盘村25幢度假房进行复查,确认该度假房处于封存状态,锁头和封条均完好。由于涵江区政府未对别墅进行拆除复绿,群众误认为问题未处理到位,白沙镇政府将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群众对整改工作有正确清晰的了解。白沙镇坪盘村目前没有餐饮店、农家乐在经营。

5.常太镇东圳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无餐饮店,二级保护区内有14家餐饮店,实行“一店一档”管理,各餐饮店均设置油水分离器及油烟净化器等设施,店内污水全部纳管收集至污水主干管,经由污水提升泵站统一提升至闽中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存在污水直排水库的现象。餐厨垃圾实行二级收运体系,“日产日清”;生活垃圾由常清公司运营管理,环卫负责保洁,且每日安排清运车到各村清运垃圾至常太镇垃圾中转站,压缩处理后运到圣元公司处理。今年以来东圳水库国控东圳水库出口断面平均水质为Ⅱ类,达到考核要求。

部分属实

1.新度镇辖区内5家印染小作坊全部完成关停并跟踪设备搬离;厝柄村河道日常巡河发现河面、河岸垃圾、杂物漂浮物等,发现后已全部清理到位。

2.在拱辰街道特别是濠浦社区加强宣传,引导农户去屠宰场处理;不定期开展检查,坚决遏制私自宰杀牲畜现象发生。

3.白沙镇政府加强对坪盘村25幢度假房的日常巡查,确保其处于去功能化封存状态。

4.城厢区政府加大对灵川镇辖区内企业的巡查力度,发现“散乱污”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加强对东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巡察力度,聚焦生态环境保护薄弱环节,不断提升治理水平。

1.新度镇政府于12月13日前完成对王某善、毛某华、徐某琼、程某霞、张某林这5家小作坊的关停并跟踪设备搬离。厝柄村河道日常巡河发现河面河岸垃圾、杂物漂浮物等,发现后已全部清理到位。

2.荔城区政府开展常态化巡河工作,落实“区级河长一月一巡河、镇级河长一周一巡河、河道专管员每日一巡河”机制,重点查看木兰溪支流沿线工业企业污水排放情况。

3.按照《灵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川镇“散乱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里的整治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散乱污”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4.在拱辰街道特别是濠浦社区加大保护环境、加强禁止私宰牲畜的宣传力度。劝说姚某青等4户加工户,加强加工房间封闭措施,防止血水外流。荔城区农业农村局、拱辰街道、社区干部不定期开展社区屠宰情况检查,遏制私自宰杀牲畜现象,建立禁止私宰巡查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5.涵江区政府成立工作专班,针对25幢度假房处理的过程及结果进行再宣传,确保群众对政府整改工作了解到位。同时将按照图斑用地审批要求实施,加强管理,确保耕地、林地不被侵占改用其他用途。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加强白沙镇坪盘村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6.城厢区政府持续做好餐饮店规范化管理,加大巡查整改力度;做好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加大宣传引导,深入宣传《东圳库区保护条例》,增强民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未办结

8

D3FJ202312080045

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峰盛一次性筷子加工厂,向河道排放刺鼻污水,生产噪声扰民。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峰盛一次性筷子加工厂于2008年租用萩芦镇萩芦村顶塔厝11号,从事筷子生产,后于2010年搬移出萩芦镇。目前,该厂租用的旧址现由本地群众作为个人住房使用,不存在生产排污或生产噪声。同时,排查该厂旧址周边房屋,未发现筷子加工厂,且不存在向河道排放刺鼻污水,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部分属实

萩芦镇政府加强对辖区企业的监管,严防企业向河道排放污水,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经福建省市场监督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查询,萩芦镇辖区未发现经营范围登记为一次性筷子生产的经营主体。

已办结

9

X3FJ202312080120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石塔村渭沟尾洋片的一处水塘被非法占用,造成农田无法灌溉。要求恢复水塘原状,恢复农田灌溉。

莆田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六批举报件重复。

灌溉水塘位于埭头镇石塔村10组石城疏港公路南侧,2014年,石城疏港公路二期工程项目(湖东至石城段)建设依法征用该池塘,征用后池塘剩余部分面积241.68平方米,丧失灌溉功能。2015年,埭头镇石塔村陈某辉等8户村民擅自回填水塘63平方米并修路用于连接公路,用于解决出行问题。2017年起,部分村民反映水塘被填影响农田灌溉,要求恢复水塘。经埭头镇政府现场勘查论证,若重新开挖恢复水塘存在安全隐患,故暂时保持现状。2019年3月29日,埭头镇石塔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以下决议:水塘及地块归村集体所有;农田灌溉采取建机井方式解决。现场核查,机井正常出水可用于农田灌溉。

部分属实

埭头镇政府加大巡查力度,保护水环境。

1.鉴于石城疏港公路已建成通车,水塘位于公路旁,重新开挖恢复水塘存在安全隐患。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的通知》规定,并从实际情况和方便群众通行考虑,暂予保留。

2.埭头镇政府建立常态化监督巡查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已办结

10

X3FJ202312080141

信访人反映莆田市涵江区为应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将50多家正规鳗鱼场全部拆除,质疑此举属于“一刀切”。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自2021年涵江区开展水产养殖整治以来,清退鳗鱼养殖场共11家,其中4家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2家涉及违法违规用地,5家涉及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2.养鳗场尾水水质差,对水环境质量影响大,通过对涵江区养鳗场整治,相关周边的监控断面水质得到明显改善。2021年2月起涵江区政府对水产养殖开始整治,要求依法整治非法养殖场,对拟保留的养殖场制定“一场一策”;2021年8月15日印发《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涵江区木兰溪流域水产养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涵政办〔2021〕20号),要求整治工作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2022年10月31日,莆田市印发《进一步推进木兰溪、萩芦溪流域水产养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涵政办〔2022〕25号),督促木兰溪、萩芦溪全流域范围内存在“违规用地、违规用水、尾水超标排放”等行为的水产养殖有序退出。

部分属实

涵江区政府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1.涵江区政府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提升群众及养殖户对保护木兰溪、萩芦溪水环境重要性的认知,认清水产养殖整治的必要性,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涵江区政府印发《涵江区关于鳗鱼养殖场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

已办结

11

X3FJ202312080111

莆田市涵江区湖滨南街368号,嘉华工贸有限公司(鞋厂),生产时胶水异味、噪声严重扰民。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现场检查时,莆田市涵江区嘉华工贸有限公司正在生产,2号楼2层的鞋底组合工序、3号楼一层二次MOD成型车间和3号楼二楼大底贴合车间,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二次MOD成型车间配套的2台加热炉(模温机)正在运行,加热炉使用生物质颗粒燃料,废气经水帘喷淋处理后通过高约15米的烟囱排放。

2.开炼、密炼车间、造粒车间、RB鞋底车间(配套1台加热炉)等其他生产车间均未生产。

3.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共3台加热炉均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及竣工环保验收,擅自建成投入运行,加热过程产生废气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现场巡查该公司厂界周边,未闻到明显异味。

4.现场巡查该公司厂界周边,未发现明显噪声。12月13日,涵江生态环境局、涵东办工作人员现场随机走访,周边群众均表示日常未受到该公司噪声影响。

部分属实

涵江生态环境局监督莆田市涵江区嘉华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废气、噪声达标后排放,防止废气、噪声扰民。

1.涵江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于12月10日、11日开展废气、厂界噪声进行采样检测,检测报告尚未出具,若发现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2.涵江生态环境局于12月11日对该公司3台加热炉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及竣工环保验收,擅自投入运行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决定,并于12月12日立案进一步处理。

3.涵江生态环境局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正常运行废气设施。

阶段性办结

12

X3FJ202312080105

莆田市城厢区灵川太湖一带,建有多家从事印刷、染色、洗沙的无证黑工厂,污水夜间直排河道,严重污染环境。

莆田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经全面排查,灵川太湖一带共有企业60家:其中征地企业32家,租赁企业28家;32家征地企业中已投产26家,未投产6家(正在动工建设、办理前期手续);28租赁企业包含灵川镇1家,太湖园区注册未投产1家;26家已投产企业中已接管排放的25家,另有1家是超淇纸业,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水经处理后重新投入使用;6家未投产企业,待竣工时一并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未发现印刷、染色、洗砂无证黑工厂。

2.60家企业中涉印刷、洗砂的企业有3家。其中莆田市金彩纸塑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福建国投港铁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未生产,生产工艺是原料经破碎机和制砂机后进入洗砂机水洗,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福建省兴日建材有限公司,尚未投产。

3.12月9日,太湖工业园管委会、城厢生态环境局、灵川镇政府等相关人员对灵川镇太湖一带河道周边及排污口进行排查,未发现有生产污水直排河道的现象。

不属实

太湖园区管委会、灵川镇政府、城厢生态环境局加大巡查力度,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太湖园区管委会、灵川镇政府、城厢生态环境局加强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巡查,督促企业在生产期间保证设备正常开启运行,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2.按照《太湖园区关于印发<太湖园区“散乱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灵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川镇“散乱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里的整治工作机制,太湖园区管委会、灵川镇政府、城厢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阶段性办结

13

X3FJ202312080104

莆田市城厢镇华林园区,万鑫模具,生产车间长期排放刺鼻废气,生产时排放黑色废水,夜间噪声扰民,污水直排木兰溪。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莆田市万鑫模具有限公司位于城厢区华亭镇荔华西大道639号,该公司同一厂区内共有5家企业,分别为莆田市万鑫模具有限公司、城厢区和兴模具加工厂、城厢区永诚鞋面加工厂、莆田市亿昌织造有限公司、莆田市铄胜鞋材有限公司。

2.12月9日,城厢区相关部门联合检查时,5家公司均在生产。其中莆田市万鑫模具有限公司、城厢区和兴模具加工厂、城厢区永诚鞋面加工厂、莆田市铄胜鞋材有限公司配套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均正常开启运行,厂界内未闻到有明显气味;莆田市亿昌织造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厂界内未闻到有明显气味。5家公司生产过程均无废水,生活污水进入闽中污水处理厂,现场未发现有排放黑色废水。

3.莆田市万鑫模具有限公司厂房部分门窗开启并设有排气扇,车间内有一台风扇对着烟尘净化器进风口,但未开启运转;厂区内共用的消防管道破裂出现消防水漫流,废气处理设施的抽风机老化缺乏维修保养,机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相对较大;2023年度自行监测报告数据显示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危废暂存间内存放沾染废矿物油的空桶数量与现场危废管理台账记录不符。城厢区和兴模具加工厂废气处理设施的抽风机存在老化缺乏维修保养情况,机器运行产生的噪声相对较大;莆田市城厢区永诚鞋面加工厂、莆田市铄胜鞋材有限公司、莆田市亿昌织造有限公司均未发现有明显噪声影响周边居民;莆田市城厢区永诚鞋面加工厂危废暂存间未粘贴危废标识。

部分属实

对相关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同时加大巡查力度,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立即督促3家工厂整改。督促企业立即拆除排气扇;督促企业立即维修破裂消防管道;维修保养老化废气处理抽风机;启动立案程序调查危废暂存间账实不符问题;按规范粘贴标识。

2.2023年12月10日-12月11日,对5家公司开展工业噪声、废气检测,检测报告显示5家企业噪声、废气均达标排放。

3.加大巡查力度,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按网格化加强常态化管理机制,持续加大该企业周边的巡查力度。

阶段性办结

14

X3FJ202312080100

莆田市城厢区工业区,祥麟鞋业,车间未安装废气吸收装置,排放有害废气,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废水随意排放,污染地下水及周边环境,生产用的机油桶随意丢弃。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莆田市祥麟鞋业有限公司位于城厢区华亭镇山牌村荔华西大道416号,该公司主要从事成型鞋生产项目。现场核查时,现场共8条生产线,其中6条正在生产,车间均安装有机废气净化装置。检查中有机废气净化装置正常运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气旋混动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气收集装置吸口有移位,未完全对准废气出口位置。

2.6月24日福建锦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显示废气达标排放。12月9日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区进行废气检测,12月11日检测报告显示废气达标排放。

3.该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生产项目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无生产废水,无需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废水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排入华林路市政污水管网。

4.该公司有一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空胶水桶集中贮存,危废管理台账记录完整,未发现乱存放危废品现象。11月19日,与绿渠(莆田)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处置环保综合服务合同》,危险废物由该公司统一转运处置。

部分属实

加大巡查力度,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1.督促企业对发现废气收集装置(八爪鱼)的吸口有移位现象,做到立行立改。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环评审批要求,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气收集到位。

2.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成立工作专班,按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对各挂钩企业环保工作的常态化督查。

阶段性办结

15

D3FJ202312080041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下社村内唯一一家养猪场,粪便污染该村地下水源,靠近养猪场附近的农户家中水井散发猪屎臭味。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下社自然村只有高某胜一户猪舍栏中养有生猪一头,二百多斤重。该户猪舍内有安装污水净化三格池,收集净化后接入到该村污水管网,统一流入污水收集池,猪舍周边未发现粪便污水直排情况。猪舍附近约五米处有一口农用水井,该口水井主要用于蓄水浇灌农作物,并非饮用水源,对该口水井进行近距离观察,并未闻到猪屎等气味。云峰村村民的饮用水均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统一供水。

部分属实

指导当事人联系屠宰场对生猪进行处理,对猪舍进行清洗,消除异味。

1.华亭镇政府组织镇、村干部对高某胜耐心细致解释畜禽禁养相关政策,高伟胜表示理解和支持,并保证不再复养。

2.12月9日,华亭镇政府组织人员协助高某胜户将该只生猪送到屠宰场进行处理,并清理猪舍及周边环境卫生。目前该生猪养殖问题已整改到位,云峰村委会派专人对该问题整改后续情况进行监督,防止问题反弹。

3.建立华亭镇云峰村畜禽养殖反弹巡查整治机制,华亭镇政府领导牵头,组织分管领导、包村两委、工作队、村主干以及镇环保站等部门人员成立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全面加强宣传引导和日常排查整治工作。

已办结

16

X3FJ202312080121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开发区忠门镇柳厝村忠门游乐园,破坏、侵占河道旁耕地用于建设住房,期间砍伐树木上百棵,侵占农业灌溉地修建水池,破坏水利灌溉项目。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经实地排查,未发现该村内及忠门镇辖区内有游乐园相关设施存在;经北岸发改局查询,未发现有“忠门游乐园”“游乐园”相关的项目审批、核准等资料;经北岸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柳厝村辖区内未查到“忠门游乐园”相关的注册审批内容。

2.经实地走访及查询莆田市智慧河长综合管理平台,忠门镇辖区内仅有安柄村顺安河、王厝社区排洪沟、琼山汉柄圳三条河道,柳厝村辖区内无河道;经实地查看及调阅影像资料,发现忠门镇柳厝村辖区内并无水池,有三处坑塘,分别位于柳厝95号北面、柳厝村卓厝自然村内以及北江围垦内,均未发现砍伐树木上百棵、侵占农业灌溉地修建水池,破坏水利灌溉项目问题;北江围垦内坑塘旁有一处临时搭盖铁皮房,经自然资源部门比对最新影像资料显示,该临时搭盖的铁皮房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占地面积约64㎡。

部分属实

12月25日前完成违建铁皮房的拆除,并完成复耕工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常态化巡查机制,保护好生态环境。

1.12月10日,忠门镇人民政府发出《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与《“两违”自行拆除通知书》,12月11日,忠门自然资源所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业主于12月25日前自行拆除,并进行复耕。

2.忠门镇政府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巡查机制的工作方案》,督促辖区落实环保领域常态化巡查机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未办结

17

X3FJ202312080086

莆田市仙游县郊尾镇长岭村,污水管网建设未取得实质进展,村民违规乱建排污管,直排生活污水,导致下游长岭村后在6号耕地被污染。

莆田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郊尾镇长岭村不属于木兰溪流域,未启动农村污水管网建设,仅完成农村污水管网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2.3条村民自建排污管建在长岭村郑某忠自建住宅房北侧12米处的2层石砌挡土墙上,其中:第1条自北向南管径400mm的水泥管,为长岭村后在小组雨污混流排水沟。第2条自北向南管径300mm的双壁波纹管,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排污水使用。第3条自北向南管径160mm的pvc管,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排污水使用。上述三条污水管自北向南汇入南侧郑某忠房屋后门一条管径300mm的双壁波纹管内,后流向郑国忠房屋西侧5米下游的沟渠内。暴雨时,上述三条村民自建排污管水量剧增,极易造成郑国忠房屋后门双壁波纹管溢流。

3.经调阅2022年末土地利用现状,长岭村后在6号郑某忠自建住宅房及房屋周围土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果园,现场核实,该地块没有被污染。

部分属实

1.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长岭村污水管网整村建设。

2.2024年12月31日前,将群众自建雨污混流口分流,同时在管道上游做好格栅栅栏,三格化粪池尾水按照设计要求,提前布局引流至国道旁水沟进行自然消纳。

1.2024年6月30日前,郊尾镇政府动工建设农村污水管网工程,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村建设。

2.12月25日前,对3条雨污混流管道进行改造,对现有检查井进行清淤,减少暴雨对郑某忠后院的冲击;在其房屋左侧水沟内增设格栅栅栏,安排人员定期处理,避免杂物流进管道内造成管道堵塞、排水不畅。

未办结

18

D3FJ202312080035

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萩芦溪旁的2、3家无证无名采石场,每家采石场均在溪边散养鸡鸭,鸡鸭粪便直接排入溪内,臭味扰民。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2月9日,萩芦镇政府对萩芦溪沿岸7个村进行全面排查,共发现采石场4个,现已全部闭矿复绿复垦。其中涵江区萩芦清源石场及涵江区双坑矿区已完成生态复绿;崇圣及崇联无名采石场都已进行复垦。该4个采石场及周边都不存在喂养鸡鸭情况,也不存在鸡鸭粪便直接排入溪内、臭味扰民的现象。走访摸排萩芦溪沿岸村庄发现农户在溪边圈养鸡鸭现象,每户数量均未超过20羽,都能落实圈养要求,符合市相关文件要求,但发现2个农户收集粪污不及时,现场存在异味。

部分属实

萩芦镇政府认真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常态化巡查,严防畜禽养殖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萩芦镇政府落实《莆田市河道专管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修订)》《莆田市河湖长巡查工作制度(修订)》,加强对萩芦溪沿岸包括采石场在内的日常巡查监管,对因粪污收集不及时而造成污染的农户,及时给予警告;目前2户农户圈养鸡鸭粪污收集不及时问题已处理到位。

阶段性办结

19

D3FJ202312080033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山前村过沟10组222号东侧500平方米的农田保护地被毁坏用于搭建厂房,导致无法耕作。

莆田市

涉及邻避效应问题

经核查:

该地块面积为634平方米,三调地类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现场为撂荒地且堆放有石条,未发现搭建厂房等实质建设行为。

部分属实

北高镇政府对堆放的石条进行清理,并对撂荒的地块进行重新起垄复耕;加强长效管理,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查处破坏耕地行为。

北高镇政府组织人员对石条堆放部分进行全面清理,对撂荒地块进行复耕。同时,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查处破坏耕地行为。

阶段性办结

20

D3FJ202312080018

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涵东铺尾小区226号右侧无门牌号的五层楼建筑,侵占门前河道近30平方。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群众反映的建筑位于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铺尾小区266号,为群众自建房,主体建于1998年,距离河道约15米(其中包括建筑门前5米左右道路),建筑物未侵占河道。本处河道系塘头河支流,因该位置旁桥梁施工导致原浆砌护岸被破坏,为避免岸线被冲刷,涵江区水利局于2021年12月按照历史岸线对其进行修复,采取浆砌挡墙护岸的方法,保证河道行洪安全,于2022年1月完工。岸边绿地为公共区域,非私人所有,现场检查未有侵占河道现象,但发现住户有占用河岸护坡等临河区域摆放花盆情况。

部分属实

涵东街道加强巡河力度,确保不出现河道侵占现象。

涵东街道责令铺尾小区266号户主将河岸旁花盆搬离,并出台《涵江区涵东街道办事处河段长巡查机制》,加强巡河力度,确保不出现河道侵占问题。

阶段性办结

21

D3FJ202312080020

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港城污水厂,排放污水影响下游200米处花蛤养殖。

莆田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三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该厂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湄洲湾海域。10月9日,秀屿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厂入海排污口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达标。该厂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经排查厂界内外,未发现有私设排放口的情况。调阅该厂11月以来的出水口在线监测数据,数据传输正常,污水均达标排放。实地走访周边群众,均表示未发现该厂存在违规排污行为。该厂有专门污水排水管道,与公共排水沟区位不同,无直接关联,群众反映的花蛤养殖为周边群众投苗至该厂厂界外的一条公共排水沟内,该排水沟为排洪功能,不应养殖水生生物。11月28日,秀屿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厂内出水口开展监测,结果显示达标。12月10日现场再复核时,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公共排水沟内水质清澈、排水顺畅。

部分属实

秀屿生态环境局强化日常巡查监测,确保企业污水达标排放。

秀屿生态环境局建立常态化环境执法监管机制,加强对莆田市秀屿区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巡查监测,确保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22

D3FJ202312080014

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尊讯新行建材有限公司,距离九色小学100米,无手续生产沙石,扬尘扰民。因督察组入驻暂时停工。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群众反映的尊讯新行建材有限公司实为仙游县双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厂房内已无生产痕迹,生产机械闲置,公司东南侧有一条新建的破碎石生产线(1台破碎机,1台下料口,数条传送带),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传送带上有布袋降尘。经卫星地图测量,该公司与九社小学直线距离约有200米,距离最近的居民点约有200米。据周边群众反映,公司在运输沙石过程中会引起扬尘。经查询该公司2022年11月至2023年11月用电量,除2023年1月、2月份总电量为0外,其他月份的总电量数值日均在1000度以上。

属实

仙游县双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完成违规设备拆除。

枫亭镇政府督促该公司12月12日前拆除违规破碎机械设备。仙游县相关部门加大对枫亭镇区域内企业的巡查力度,举一反三、严厉打击,及时发现企业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第一时间查处、督促整改到位。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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