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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五批)

来源: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12-17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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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12月16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第十五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莆田市21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五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FJ202312060190

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西)路与荔城(中)大道交叉口处几百平方米范围内,从2023年11月25日起施工噪声扰民。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1月25日,梅园路与荔城大道交叉口处设计新增预埋一条26米红绿灯通信管道,横穿荔城中大道。为避开交通高峰期、尽量减少休息时间噪声扰民,11月28日、29日9:00至10:30、15:00至16:30,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短暂的路面切割形成噪声,11月30日横穿预埋管道已全部完成施工。

属实

解决工程施工的噪声扰民问题。

1.督促在建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强化现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周边影响。

2.城厢区政府随机抽查形式开展夜间作业检查,重点检查辖区群众反映强烈的施工场所,强化部门联合执法。

3.成立工作专班,依法处罚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房建市政工程噪声查处情况纳入日常考核。

已办结

2

X3FJ202312060187

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桂林村山林是福建省森林公园、木兰溪水源地,山林生态遭到严重破坏,被用于乱开垦,乱种植、乱养殖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莆田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根据壶公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图,新度镇桂林村山体不在其范围内,也不是木兰溪水源地;对比荔城区新度镇桂林村2019-2023年影像图,未发现新度镇桂林村山林遭到乱开垦、乱种植的情况。

2.新度镇桂林村辖区内有3处规模养殖场、1处无证养鸭场、5户家庭式散养畜禽养殖户。其中:①莆田市育来畜牧养殖有限公司、莆田市新建养殖有限公司、荔城区新度国锋养鸭场等3处规模养殖场均通过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及排污许可登记,属于经审批、拟保留的规模养殖场。12月8日-10日现场检查时,三家养殖场均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情况,但养殖场地均存在违法占用林地的问题。②林某林养鸭场利用自有承包果园,占地约2亩,未办理环保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养殖废水通过管道漫流至下侧的桉树林地,用于灌溉。③新度镇桂林村陈某秀户、陈某立户、蔡某国户、蔡某兴户、蔡某仁户为家庭式散养畜禽,养殖鸡、鸭等禽的数量均超过20羽,违反相关规定。

部分属实

1.12月20日前关闭5户畜禽散养户养殖场;12月25日前关闭林某林养鸭场;2024年6月底前对3家拟保留养殖场占用林地的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2.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加强巡防管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挥长效监管机制,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1.12月13日,荔城区有关部门对3家拟保留养殖场占用林地行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其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12月25日前取缔林某林养鸭场,关闭该养殖场;12月20日前清空陈某秀户等5户散养户养殖的畜禽,关闭散户的养殖场所。

2.加大全镇范围内的畜禽复养场舍排查力度,对违法建设予以取缔。

3.制定《新度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公开举报机制,鼓励群众对非法养殖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电话举报。

未办结

3

D3FJ202312060067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黄石工业园区梅山西路388号,网纵莆田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工厂(制鞋厂),生产时塑料、胶水异味扰民。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网纵(莆田)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共有4家制鞋企业。其中:①莆田市荔城区渝闽鞋业有限公司已通过项目环评及环保竣工验收。12月8日荔城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②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全胜鞋材加工厂已通过项目环评及环保竣工验收。12月8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临时停产(射塑设备尚有余温,现场有生产痕迹),但其配套的有机废气处理设施(UV光解活性炭一体机)无法正常开启使用。③莆田市乐定鞋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注销营业执照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12月8日、10日现场检查时均为停产状态。④莆田市祥和丰鞋材有限公司,12月7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但未配套建设相关废气治理设施,未能提供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手续。

2.网纵(莆田)科技中心1号楼二层东北侧车间现场主要设备有1条成型流水线、17台针车、3台裁断机等,原经营者自2022年9月失去联系,后由该科技中心收回房屋,该生产线一直处于停产状态。12月7日、8日和10日现场检查时均处于停产状态。

属实

1.督促企业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2.落实《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1+N”常态化环境执法监管机制》工作要求,持续加强对网纵(莆田)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厂区内鞋厂日常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1.荔城生态环境局对莆田市祥和丰鞋材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产,限期3个月内办理环评审批及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并加强日常管理。

2.荔城生态环境局对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全胜鞋材加工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查处,责令其对有机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修,要求加强日常管理。

3.根据《莆田市荔城区生态环境局“1+N”常态化环境执法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及时开展“测管联动”。

阶段性办结

4

X3FJ202312060147

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龙桥、霞林等街道的大量小区,垃圾分类流于形式,垃圾分类督察员偏少且责任心差,垃圾分类宣传不到位。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对垃圾分类管理认识不到位,生活垃圾投放点管理不完善;部分垃圾分类管理员二次分拣方式不精细,垃圾分类效果不明显。

2.三个街道原有170座垃圾分类屋(亭),配备专兼职垃圾分类管理员170名,今年新建改造分类屋(亭)72座,垃圾分类管理员尚未配备到位。三个街道未能落实垃圾分类管理员履职能力考核,业务培训不够,部分管理员对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掌握不全。

3.三个街道宣传形式较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垃圾分类进小区宣传覆盖不够到位。

部分属实

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常态化长效管理。

1.健全区、街道、社区党组织三级联动工作制度;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倡导党员、干部下沉深入一线,积极参与社区垃圾分类工作。

2.督促街道配齐垃圾分类管理员;结合实际制定考核评分办法;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员专项培训;安排专职督查人员,不定期督查履职情况。

3.增设设施设备,更换标识不清的垃圾分类桶。

4.强化宣传引导,更换陈旧宣传内容,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三进”活动。

阶段性办结

5

D3FJ202312060064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永科工贸有限公司附近,24小时散发明显化学品异味。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莆田市永科工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已关停搬离,原厂房现租赁予黄某才作为仓库使用,主要用于存放冰箱等电器,现场未发现化学品异味源。

2.该公司周边有4家企业,其中:①莆田市城厢区地宝食品加工厂主要从事淀粉及淀粉制品。2018年通过环评及环保竣工验收,2022年取得排污许可证。12月8日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厂正在生产,未发现有化学品异味源。4月20日,该企业委托福建省莆阳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废水、废气均达标排放。12月13日,城厢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到该厂做废气检测。②莆田市城厢区昌德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琼脂项目加工生产,已通过项目环评及环保竣工验收。12月8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生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经收集处理后进入闽中污水处理厂。仓库堆放海藻类原料散发海腥味,生产中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喷淋+UV废气处理工艺处理后排放。福建省莆阳检测有限公司3月2日、7月3日、10月31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废水、废气均达标排放。12月13日,城厢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做废气检测,因该公司12月10日-19日维修生产车间的机器设备停产,待其恢复生产后再做废气检测。③福建省亚明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传统菜肴加工,已通过项目环评及环保竣工验收。12月8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收集经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后进入闽中污水处理厂,现场未发现有化学品异味源。福建省莆阳检测有限公司6月2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废水、废气均达标排放。12月11日,城厢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做废气检测,预计2023年12月20日出具检测报告。④莆田皇冠制罐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已搬离,现厂房空置,未发现化学品异味源、相关生产设备。

部分属实

加大巡查力度,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城厢生态环境局督促业主加强管理,及时关闭仓库门,防止原材料味道外溢,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严格做到达标排放。

2.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城厢生态环境局依法依规处理。

3.华林经济开发区组建工作专班对该企业及周边环境进行日常巡查,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

阶段性办结

6

D3FJ202312060058

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红旗水库边建有养猪场和牛蛙养殖场,粪便污水排入水库,异味刺鼻。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涵江辖区内无红旗水库,举报反映“白塘镇红旗水库”应为涵江区白塘镇与涵西街道交界处的红旗水闸。12月7日,现场核查,红旗水闸附近有明显臭味,白塘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沿海岑河白塘境内3.5公里河岸进行溯源,启用无人机对水闸中心半径约3公里区域内进行排查,未发现养猪场和牛蛙养殖。在对涵西境内红旗闸沿线河岸巡查时,发现涵西街道红旗闸西侧约30米河岸有一处污水管网口向外排水。原因为近期下游污水管紧急抢修,管网水位升高污水溢出,现场有明显臭味。

2.12月7日下午,涵江区住建局组织人员抢修,污水不再溢出,当晚白塘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异味已消除,并分别于12月8日上午和10日下午又到现场复查,已无异味。

部分属实

白塘镇政府做好对红旗水闸边的河道巡河、保洁工作,确保河道及周边环境良好。

1.12月7日下午,涵江区住建局组织人员抢修,已解决污水溢出问题。

2.白塘镇政府现场办公研究解决河道水质提升问题,组织环卫人员对河道沿线环境卫生和河道卫生进行整治,落实河道巡查机制。

已办结

7

X3FJ202312060144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石塔村尾洋片的灌溉水塘被非法填埋,影响农田灌溉,要求恢复池塘。

莆田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灌溉水塘位于埭头镇石塔村10组石城疏港公路南侧,2014年,石城疏港公路二期工程项目(湖东至石城段)建设依法征用该池塘,征用后池塘剩余部分面积241.68平方米,丧失灌溉功能。2015年,埭头镇石塔村陈某辉等8户村民擅自回填水塘63平方米,并修路用于连接公路,解决出行问题。2017年起,部分村民反映水塘被填影响农田灌溉,要求恢复水塘。经埭头镇政府现场勘察论证,若重新开挖恢复水塘存在安全隐患,故暂时保持现状。2019年3月29日,埭头镇石塔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以下决议:水塘及地块归村集体所有;农田灌溉采取建机井方式解决。现场核查,机井正常出水可用于农田灌溉。

部分属实

埭头镇政府加大巡查力度,保护水环境。

1.鉴于石城疏港公路已建成通车,水塘位于公路旁,重新开挖恢复水塘存在安全隐患。比对2017年、2018年土地影像图,可见自2017年起村道已存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的通知》规定,且考虑已解决村民出行安全和灌溉问题,暂予保留。

2.由埭头镇政府建立常态化监督巡查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已办结

8

D3FJ202312060065

莆田市涵江区哆头村哆中路旁填海用于建设工业园,目前在建设中但已有工厂进驻,部分工厂(比如一家玻璃厂)排放废水污染海洋。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涵江区食品产业园位于三江口镇南部,东至华涵街,西至木兰溪,北至雪津西大道,南至莆延路,面积约308.56公顷。实地核查及比对《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沿海市、县海岸线修测成果的批复》和2022年福建省政府批准使用的海岸线,该产业园位于海岸线向陆一侧,属于陆域,不涉及海域及填海用地。

2.涵江区哆头村哆中路旁已建成并投产的工业企业,仅福建长城华兴玻璃有限公司一家。该公司建有一座日处理20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碎玻璃清洗废水以及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循环使用,无外排;每天产生生活污水约160吨,厂区周边已铺设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涵江区江口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存在排放废水污染海洋现象。

部分属实

三江口镇政府加强对涵江食品产业园的巡查,不出现污染海洋环境违法行为。

涵江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已入驻涵江食品产业园的工业企业日常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三江口镇政府加强涵江食品产业园周边巡查,若发现存在废水偷、漏排,污染海洋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已办结

9

D3FJ202312060054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郑庄村郑庄农场旁的数十亩林木被砍伐,农场旁的山体和60亩农田被破坏从事旅游项目开发。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华亭镇后角村委会位于郑庄茶厂西面,正在进行松林改造,该项目为2024年度华亭镇后角村松林改造提升项目,业主为后角村民委员会,项目于2023年10月8日获得《林木采伐许可证》18张,靠近郑庄茶厂旁的采伐区域有两块,采伐面积18.9647公顷14250株。该项目严格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范围施工,未发现超许可面积砍伐林木。

2.郑庄茶厂四周的山体均有林木覆盖,茶厂旁耕地面积42.63亩,均在其四至范围内,现状为梯田。未发现郑庄茶厂旁的山体和农田被破坏从事旅游项目开发现象。

部分属实

规范后角村松林改造提升项目施工,做好周边群众宣传解释工作。

1.城厢区政府加大宣传解释力度,提高周边群众对松林改造提升工作的知晓率。

2.城厢区政府加强对郑庄茶厂及其周边松林改造提升项目的日常巡查管理。华亭镇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对后角村松林改造提升项目的巡查管理。

阶段性办结

10

X3FJ202312060082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赤岐村,张某文开采山头景区(下房山风景石)。

莆田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反映的地点实为东峤镇赤岐村张某文家门前的一堆石块,距其大门0.2米,石块系天然就在此处。11月24日起,张某文为方便出入,破除小部分石块(尚未清运),被镇村干部发现并制止。现镇村干部每天安排巡查两次,目前该堆石块保持现状。

部分属实

1.东峤镇政府完成对张某文家门前石块的迁移工作。

2.东峤镇政府加大对矿产资源的巡查保护力度。

1.鉴于张某文户门前的石块确实影响到通行,为方便该户生产生活,拟由东峤镇政府在做好安全措施的前提下,于12月31日前对该石块进行迁移。

2.由东峤镇政府建立常态化监督巡查机制,加强巡查保护矿产资源。

未办结

11

X3FJ202312060075

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山后村,溪坝第二道蓄水台被乱石填埋砌墙,严重破坏山后村至东湖村成片农田耕地保护区约2000亩农田灌溉和水利设施。

莆田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群众反映的平海镇山后村溪坝未有第二道蓄水台。村民林某叶堆放在自家田地边井水台上的部分石块被填入村溪坝水闸旁一处长8米、宽5米的排水沟,导致排水沟被堵,影响排水;水沟一侧为斜坡菜地,村民自发砌一道矮石墙,防止水土流失,未影响水沟排水;巡查周边,未发现其他排水沟被填埋的情况,周边农田作物长势良好,不存在农田破坏情况。

部分属实

完成对被堵排水沟内乱土石的清理,并加强山后村溪坝周边的日常巡查,保障水沟排水顺畅。

平海镇政府于12月14日组织对被堵排水沟内的乱土石进行清理,恢复水沟排水功能;对未影响排水的水沟旁砌石墙予以保留。同时,建立常态化监督巡查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管护,确保排水通畅。

已办结

12

D3FJ202312060035

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林柄村:1.林柄自然村408号,距离福厦铁路仅5米,铁路噪声扰民,震动导致房屋倾斜、倒塌。2.林柄村修建村路时未修建排水沟,导致半个村庄污水直排林柄自然村488号房屋门口。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村民所反映的关于“距离福厦铁路仅5米”的房屋,实为林柄村488号,该房屋距新建福厦铁路护栏边约8米,在铁路运行噪声影响区内。新建福厦铁路环境影响已通过原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审查审批,整段已在铁路上设置隔声屏障,铁路两侧100米范围内所有群众同意安装住宅降噪措施的房屋已全部安装隔声窗。该户在收到隔声窗施工通知时自愿放弃安装,目前该房屋未住人。房屋现状为2层土木结构,占地面积约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5平方米。未发现因铁路震动导致488号房屋倾斜、倒塌的情况。

2、村民所反映的“林柄村修村路时未修排水沟,导致半个村庄污水直排林柄488房屋门口”,实为林柄408号房屋门口区域。目前有8户农户厨房用水、洗衣水通过明沟流经林柄408号门口区域,该排水明沟在林柄408号处有局部堵塞情况,造成污水存在淤积。

部分属实

1.继续与户主沟通,动员其同意在林柄488号房屋安装隔声窗,并在该户提交申请后20天内完成隔声窗安装。

2.12月30日前将林柄408号房屋周边8户群众生活污水统一收集,经新建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进行生态消纳,消除污水堵塞问题。

1.林柄488号房屋受噪声影响问题,由村委会通知该户,若业主后续同意安装隔声窗,可在提交书面申请后予以补装,并动员其他符合安装降噪措施标准而未安装的住户安装隔声设备。

2.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并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加强巡查,对可能出现噪声振动超标等现象,按环评批复要求及时向铁路运行管理单位报告,采取噪声、振动污染等控制措施,确保沿线各敏感点声环境达标。

3.针对福厦铁路(林柄段)东侧村道排水明沟局部堵塞问题,12月10日林柄村已开始该段排水明沟的疏通清理工作。

4.启动林柄村后山路段污水纳管修缮项目,计划在12月底前对该区域污水进行纳管收集处理,将8户群众的生活污水收集进三格式化粪池,实现尾水生态消纳,确保林柄408号门口不再出现污水淤积情况。

5.国欢镇政府出台相关方案,如发现污水淤积问题及时组织疏通污水管网,确保污水收集到位。

6.将林柄村列入涵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改造(一期)工程(木兰溪水质提升治理项目)建设范围,目前已完成国欢镇镇域范围内初步设计方案,区政府也已成立项目工作专班推进该项工作。

阶段性办结

13

D3FJ202312060030

莆田市城厢区下花工业区,缺乏总体规划,废气、废水直排,夜间噪声严重扰民,生活污水直排木兰溪。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下花工业区即华林工业园区。2003年5月14日,华林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方案通过莆田市政府审批;2006年3月,华林工业园区更名为“华林经济开发区”。详细规划均已通过市政府审批,规划总用地面积约798.7公顷。

2.华林经济开发区现有涉气企业114家,其中59家均已按排污许可证要求落实年度自行监测,另外55家只需办理排污许可登记,无需进行自行监测。截至2023年8月,城厢生态环境局共对8家涉气企业生产作业期间未按规定使用废气治理设施的行为下达《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10月18日、12月8日组织排查时,均未发现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12月11日,华林开发区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辖区及周边开展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检测,需连续检测7天,预计12月21日完成采集,12月25日出具检测报告。

3.华林经济开发区共建有污水管道18.5公里,管道已完成辖区内企业全覆盖。开发区现有征地企业118家,目前已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112家,2家企业停产,1家企业许可证逾期,1家因是法拍厂房需重新办理,2家厂房未验收未办理。企业的生产废水经设备处理达标后均纳管入网。12月8日,华林经济开发区再次排查,未发现企业废水乱排放现象。

4.华林经济开发区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于12月7日晚对18个监测点位开展噪声夜间监测,结果均达标。

5.企业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收集提升后进入闽中污水处理厂处理。1月-9月,华林经济开发区巡查发现4家企业存在生活用水乱排放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12月9日,华林经济开发区对辖区内企业生活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排查,未再发现企业污水乱排现象。

6.华林开发区内企业生活污水均已按要求收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未发现直排木兰溪的情况;部分村居民房因雨污管网错接导致部分居民生活污水直排霞皋内沟(木兰溪三级支流)。

部分属实

1.加大巡查力度,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气、污水、噪声等稳定达标排放。

2.2024年1月31日前,莆田市深圳金伯爵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莆田市鸿驰实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完成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申报。

3.信唐智创(福建)科技有限公司、杰讯光电(福建)有限公司2家企业在厂房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4.2024年2月28日前完成霞皋内沟治理提升工程,确保霞皋沟水质达标。

1.华林经济开发区、城厢生态环境局加大对辖区内企业巡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2.华林经济开发区、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莆田市深圳金伯爵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莆田市鸿驰实业有限公司及时完成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申报,限期于2024年1月31日前办理完成,如逾期未办结将移交住建部门依法处理;督促跟踪信唐智创(福建)科技有限公司、杰讯光电(福建)有限公司在厂房验收后及时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开展霞皋内沟治理提升工程,解决部分村居民房雨污管网错接导致部分污水直排霞皋沟问题,项目于12月4日开标,已完成现场进场准备工作,预计于2024年2月28日完工。

3.华林经济开发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定期对开发区企业、附近村居、学校等重点区域进行夜间噪声监测,及时掌握辖区企业噪声排放情况,督促企业噪声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14

D3FJ202312060032

信访人对前期反映“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清洋村后塘自然村53号违建破坏良田”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53号新建房屋仍未拆除,与公示内容不符。

莆田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1.平海镇清洋村后塘自然村53号唐某山户于2020年3月经秀屿区政府审批同意建房,经比对新建房屋所占用土地类型为建设用地,未占用耕地。该户于2022年1月在自家房屋西侧未经审批搭盖一间占地面积10.5平方米的房屋,经比对土地性质为耕地,平海镇人民政府已于11月27日执法拆除并当天完成复耕。

2.12月7日现场复核时,唐某山户2020年建设的房屋有合法审批手续,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未占用耕地;2022年未经审批的临时搭盖已拆除复耕,未发现新的搭盖物。

不属实

平海镇人民政府建立长效监督巡查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阶段性办结

15

D3FJ202312060029

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元大鞋厂,废气扰民。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群众反映的地点位于东海镇海头村海头694号。第1层、第2层已出租,目前第3至7层为空置状态。第1层为莆田市特诺鞋材有限公司,从事塑料鞋扣生产,现场检查时未生产,8台注塑机均未配套相关污染防治设施,未按照要求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第2层为莆田市华耀纺织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纺织织带织造,生产过程中未产生废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要求,该项目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第3层为莆田市城厢区元大鞋服有限公司,该企业在2011年12月3日租期到期已搬离,现厂房已空置,现场也未发现相关生产设备。

部分属实

东海镇政府、城厢生态环境局引导企业进入工业园区,依照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加强日常巡查,确保环保日常监管常态化,长效化。

1.12月15日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对莆田市特诺鞋材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行为立案调查。

2.莆田市特诺鞋材有限公司现已停产,8台注塑机已拆除。

3.东海镇政府组织开展“散乱污”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巡查,确保环保日常监管常态化,长效化。

阶段性办结

16

D3FJ202312060031

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莆头村,中原港务公司油罐运输车,经过生活区噪声扰民,几十个大型储油罐离居民区较近。

莆田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福建中原港务有限公司现委托福建创优旋律商贸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硫酸等货物运输,秀屿辖区内的运输路线为秀屿高速出口途经秀港西大道,再由莆头村进入企业厂区,群众反映的生活区路段为进入厂区的唯一通道,车辆规定运行时间为8:30至18:30,车辆运输过程中存在产生一定噪声的可能。该公司已与秀屿区交通运输局签订承诺书,督促创优旋律公司对驾驶员开展环保教育;在运输路段增设禁鸣笛提示牌5个、限速牌4处、爆闪灯6杆、反光贴膜6张、道口桩6根,减少该路段噪声。

2.该公司现有36台储罐正在使用,2台储罐闲置未用,库区与周边居民区、企业、建筑等的安全距离均符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以及有害因素的储运设施与周边场所、设施防火距离等规范要求。经现场核查,南罐组靠近东面莆头村的2个储罐并未使用,且与其他储罐进行工艺隔断。

部分属实

临港工业园服务中心加强日常巡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临港工业园服务中心建立常态化监督巡查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整治到位。同时,福建中原港务有限公司加强运输车辆监管,做好安全、环保等各项工作,规范生产经营,防止影响周边环境。

阶段性办结

17

X3FJ202312060053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梁厝村埕头236号村民梁某梅约1亩耕地(位于四新村吴某玉房屋后)被侵占。

莆田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经查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编号NO.D3503050124749、NO.D3503050124788),确认该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吴某兰和吴某华两户。12月7日,笏石镇政府、东峤镇政府、秀屿区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现场核查,目前该地块土地用途未改变,由两户共同耕作,不存在土地被侵占的情况。

不属实

笏石镇政府建立常态化监督巡查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对发现的侵占耕地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阶段性办结

18

X3FJ202312060008

莆田市仙游县园庄镇后蔡村矿山与古城墙、农田零距离、距离水库30-50米、距离居民区不足200米,矿山运输贯穿整个村庄,与国家规定要求300米以上不符,如开采,造成粉尘、水源、噪声等影响、破坏,不具备开采条件。矿山环评公众参与造假,村民百分之八十五以上反对矿山开采,而环评满意率为百分之百,在距离3-4公里的其他村庄未开展环评调查,受影响的村庄群众不知情。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市纪委通报、降资质,不允许参与仙游县环评市场,矿山项目仍沿用该公司无效环评。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1.该公司2015年项目设立时,原仙游县安全监督管理局对矿区位置已现场勘查,项目审批手续齐全,同时根据该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第5点定性定量评价中写明:矿山与周边村庄、道路及白浮山禅寺的距离均大于300m,周边建构筑物位于矿山的爆破警戒范围外,周边无其他需要保护的建构筑物,选址符合规定。同时根据卫星遥感影像图显示,矿区周边无水库,且距离矿区300米范围内无居民区。

2.2015年4月22日,该公司项目环评报告书通过原仙游县环境保护局审批。2022年9月23日因该项目环评造假被依法撤销。

部分属实

1.园庄镇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安定。

2.仙游县自然资源局加大矿山巡查监管,杜绝无证开采、违规开采。

1.仙游生态环境局已于2022年9月23日撤销该公司项目环评。

2.仙游县自然资源局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矿区项目未取得新的环评批复等相关行政许可前不得开发。

3.园庄镇政府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做好群众工作,力争得到理解支持。

已办结

19

D3FJ202312060007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郑庄村,郑庄茶厂毁林开荒种植茶树,在农田上倾倒泥土,导致3-4亩耕地无法耕作。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郑庄茶厂区域内未发现新开荒种植茶树,比对其《林权证》,未见越界种植茶树。

2.该茶厂旁耕地面积42.63亩,现状为梯田,未发现有倾倒泥土导致无法耕作现象。经扩大排查,郑庄茶厂附近山涧小溪受2023年台风“杜苏芮”影响,一小段溪道存在泥沙淤积。

部分属实

郑庄茶厂附近山涧小溪溪道恢复畅通。

1.华亭镇政府12月7日筹备开展该茶厂附近山涧小溪泥沙淤积溪道清淤工作,因钩机无法到达,采用人工清理方式组织清理,尽快畅通溪道。

2.城厢区政府加强该茶厂及周边耕地、林木的日常管护。华亭镇政府成立工作专班,确保该茶厂及周边耕地、林木按土地性质、林木管理规范进行管理。

阶段性办结

20

D3FJ202312060012

莆田市城厢区灵川社区,1.青山村青山机砖厂现改为砂石加工厂,噪声、扬尘严重。2.高地自然村海边,原围海造田地块上违规建设砂石加工厂,污染周边环境。3.柯朱村苏山被铲平用于建设学校跟保健院,破坏苏山生态环境。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青山机砖厂为原龙山机砖厂,2020年2月27日经城厢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同意作为新建福厦铁路项目弃渣碎石加工场。2020年5月20日该项目取得临时用地许可证,2022年5月到期,业主单位为福建国投港铁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因该项目工程建设尚未完工,2022年5月6日经区土管委原则同意其使用续期不超过两年。新建福厦铁路于今年9月28日通车,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已督促业主单位开展临时用地复垦。该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已进行排污许可登记,2022年4月正式开展碎石加工项目,根据2022年5月及2023年4月的废气、噪声检测报告显示,结果均达标。2023年12月7日、12月10日,城厢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该公司现场未生产,项目厂界已设置围挡,围挡上方加装喷淋,洗砂用水循环使用。

2.“高地自然村海边”砂石加工厂为莆田市嘉润环保有限公司,位于赛博思(莆田)钢结构房屋工程有限公司工业用地出让范围内,该地块为工业用地-金属制品业。2020年6月该公司与赛博思签订租赁协议,占地20亩。该公司已取得碎石生产加工项目环评审批及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已进行排污许可登记。根据2023年4月的废气、噪声检测报告显示达标。

3.群众反映的为苏山场地平整服务项目,涉及灵川镇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莆田第十八中学迁建项目、城厢区健康养老中心迁建项目三个民生项目,于2017年12月经福建省政府同意农转用和土地征收。该项目已审核通过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已报批水土保持方案。经现场查看,该平整项目表土裸露区域采用防尘网覆盖,但表土裸露区域部分苫盖的防尘网因受风力吹动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与移位;项目施工区域安装了扬尘监测仪和雾炮机,主施工区域配备一辆雾炮车、道路配备一辆洒水车进行喷雾降尘;为防止水土流失,在开挖区四周开挖截水沟,修建沉淀池。

部分属实

各有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对照水土保持方案和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督促福建国投港铁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对照环评批复落实污染防控措施;灵川镇人民政府按照《灵川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苏山场地平整项目环境保护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加强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巡查监管常态化,长效化。

1.城厢区相关部门督促福建国投港铁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对照环评批复落实污染防控措施;因该加工厂临时用地已到期,灵川镇政府已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组织拆除设备并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清场;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已发函督促业主单位开展临时用地复垦工作,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完成。

2.苏山土地平整项目建设单位加强教育培训,设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灵川镇政府按照《灵川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苏山场地平整项目环境保护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加强巡查监管;各责任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扬尘治理信息共享平台,及时通报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进展和问题整改情况;施工单位对现场扬尘治理设立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阶段性办结

21

D3FJ202312060011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六闸门机砖厂旁的渣场,扬尘污染严重。

莆田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九批举报件重复。

1.该机砖厂为莆田市秀屿区隆鑫建材厂,因存在原料堆场围挡不规范、污泥管理台账部分缺失、厂区内地块绿化不到位以及未取得相关规划及用地手续等问题,12月1日,秀屿生态环境局对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该厂12月15日前完善台账记录,12月31日前完成原料堆场围挡不规范、厂区内地块绿化;东峤镇政府对其扩建临时搭盖的368平方米宿舍,限期12月31日前拆除到位,对其余扩建的2864.5平方米厂房(含配电房)限期2024年1月31日前依法处置。

2.群众反映的渣场为该公司厂区西侧的一处闲置原料堆场,12月7日秀屿生态环境局、东峤镇政府现场检查时发现场内堆放有大量黄土,虽已设置围挡,但围挡高度不足,且未落实采用防尘网(布)全覆盖等扬尘管控措施,扬尘污染风险大。

部分属实

厂内堆场问题完成整改;秀屿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巡查执法,强化环境污染防治。

1.12月10日,秀屿生态环境局再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管控的通知》,督促该厂12月31日前完成堆场防尘网(布)全覆盖;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堆场围挡加高和配套必要的喷淋设施,根据堆场含水率及天气情况不定期洒水。

2.秀屿生态环境局建立常态化环境执法监管机制,强化环境污染防治。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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