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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九批)

来源: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12-11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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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12月10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第九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莆田市21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九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FJ202311300064

莆田市荔城区飞成养猪场(距离秀屿区武盛村不足200米),养殖臭味扰民,早晚尤为严重,并影响周边耕地。该养猪场夜间偷排污水入海,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入驻后暂时未发现此情况。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飞成养殖有限公司粪污处理工艺:猪粪与养殖废水混合均匀后排入异位垫料发酵床消纳处理,无废水外排。废气通过改良饲料添加剂、喷洒除臭剂、风扇排口安装除臭网、加强绿化等措施处理。11月30日,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废气及厂区周边水渠进行水质检测,均未发现超标排污现象。12月2日夜间、12月4日(雨天),荔城生态环境局分别对飞成养殖公司周边开展排查,都未发现该公司设置暗管偷排污水。但由于距居民区较近,受气候、地形、风向等因素影响,埭头镇武盛村(该公司西南侧最近居民点,直线距离约200米)有时能闻到明显臭味。

2.飞成养殖公司东侧与北侧为虾池,无耕地;南侧土地为杂草;西侧部分土地耕种花生,部分土地未耕种;其他为杂草丛,未发现影响耕地的情况。

部分属实

飞成养殖公司严格控制生猪存栏量,降低畜禽养殖废气排放量。荔城生态环境局、北高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督,防止臭味扰民问题反弹。

1.荔城生态环境局、北高镇政府督促莆田市飞成养殖有限公司进一步改进恶臭、粪污等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劝导该公司减少生猪存栏量,污染物由达标排放向低量排放逐步转变。

2.北高镇政府按照《北高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层巡查监督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加强巡查监督与执法监管相结合。

阶段性办结

2

D3FJ202311300052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后积村三清养猪场,污水排入猪场后的坑内,并用芦苇和杂草覆盖,异味严重扰民。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荔城区三清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现生猪存栏1280头,配备的污水处置设施主要为两个沼气池、两个集水池、一幢舍外生物发酵舍。12月1日,荔城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现场检查,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痕迹,北侧水坑水质较清澈;南侧有面积3平方米黑色污泥,表层无水,取部分污泥进一步核实,无明显异味,未掺杂畜禽粪便。12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北高镇政府现场检查,未发现养殖废水渗漏外排情况。12月4日(雨天),荔城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痕迹,也未发现厂界有明显异味。北高镇人民政府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部分群众表示受气候、风向影响,偶有臭味。

部分属实

荔城区三清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异味扰民。荔城生态环境局、北高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督,防止臭味扰民问题反弹。

1.荔城生态环境局督促荔城区三清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猪舍管理,并于12月10日前,对该公司养殖废气开展“测管联动”,强化养殖废气排放监管。

2.北高镇政府已制定《北高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层巡查监督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阶段性办结

3

D3FJ202311300055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栏山村,武成养殖场,恶臭扰民,污水直排猪场左后方;半山坡吉顺养殖场,污水通过暗管排放,影响村民种植。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2月1日,荔城生态环境局会同荔城区农业农村局和北高镇政府,通过无人机和实地巡查对该2家养殖场四周进行核查,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的情况。北高镇政府对2家养殖场周边10户群众进行走访,群众均未反映存在“恶臭扰民,污水直排”问题,但由于畜禽养殖行业特性,养殖场废气排放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12月4日,荔城生态环境局利用雨天对2家养殖场周边再次开展核查,未发现养殖废水冒出流淌的痕迹。

部分属实

1.该2家公司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减少臭气排放。

2.北高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督与执法监管,防止臭味扰民。

1.该2家公司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清运畜禽粪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减少臭气排放。荔城生态环境局督促莆田市武成养殖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现有生猪出售工作,后续若继续养殖须提前报备。

2.荔城生态环境局制定《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1+N”常态化环境执法监管机制》,强化对畜禽养殖场的日常监管,防止臭味扰民。

3.北高镇政府已制定《北高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层巡查监督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对臭味扰民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阶段性办结

4

D3FJ202311300057

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溪游村旧村(程文铸故居),未建设管网,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流入木兰溪,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人清理,村民养鸡数量较多孳生蚊虫。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程文铸故居位于溪游村上村39号,建于1939年,现无人居住,平时不对外开放,不产生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大厝南侧附属房内建有一个三格化粪池。在举办重要活动时,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垃圾清运,不存在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流入木兰溪情况。

2.受第5号台风“杜苏芮”影响,程文铸大厝西北侧附属房部分屋面倒塌,政府部门计划委托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对倒塌的建筑构件物加以活化利用,并非建筑垃圾。

3.程文铸故居不对外开放,无人在大厝内养鸡,但所在片区个别村民散养少量鸡鸭,存在禽粪垃圾,致使滋生蚊虫。

部分属实

涵江区有关部门加快溪游村旧村(程文铸故居)管网建设,加强农村畜禽养殖管理,防止乱搭乱建,加强卫生环境整治。

1.涵江区政府已将该片区纳入涵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改造(一期)工程(木兰溪水质提升治理项目)建设,已成立工作专班推进该片区管网建设工作。

2.梧塘镇已组织人员对该处进行整改,该散养鸡鸭于12月1日清理完毕。同时出台《关于加强溪游村旧村(程文铸故居)周边农村饲养家禽整治工作方案》,及时发现处置家禽相关问题。

阶段性办结

5

D3FJ202311300063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上塘村:1.下厝村17组公共村道旁的水沟被填用于修路,导致该处雨天积水,污水直排路面;2.下厝村桥附近的总排水沟内常年堆存建筑垃圾,雨天污水满溢。多次反映无果。

莆田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下厝村17组公共村道旁的水沟”为上塘村下厝林某忠屋后路段旁的排水沟,经比对2019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影像图,该地段为自然村道,现状道路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旁边有一条暗沟用于排水,现场未发现水沟被填用于修路。同时,该村道周边60户居民生活污水均纳管入网,未发现污水直排路面现象。

2.上塘村下厝村桥附近的总排水沟全长1.2公里,宽4米。经对沿线进行排查,该排水沟水流畅通,但排水沟旁发现堆放有一处建筑垃圾。

部分属实

东峤镇政府做好排水沟周边卫生保洁,加强排水沟巡查与清淤疏浚力度,确保排水畅通。

1.12月5日排水沟旁边的建筑垃圾已清理到位。

2.东峤镇加强排水沟沿线巡查,及时清淤清障,保障排水通畅。

阶段性办结

6

X3FJ202311300072

莆田市仙游县园庄镇六户村南坑底,周某成养猪户,排放污水影响该村溪流居民饮用水。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周某成在仙游县园庄镇六户村南坑底25号旁搭建一层猪舍从事养猪,占地约200平方米,现存栏公猪1只、母猪3只、仔猪10只。该猪舍为群众散养,位于枫慈溪支流沿岸,污水经沼气池发酵后排入枫慈溪支流。

2.园庄镇水利站核实,园庄镇六户村、义路村、岭北村、东坪村居民饮用水源为山泉水或者机井水,未饮用枫慈溪水源;枫慈溪下游园庄镇境内的5个村饮用水引自东石水库洁泉自来水公司的自来水,故周某成猪舍排放的污水未对溪流居民饮用水产生影响。

部分属实

园庄镇政府建立长效巡查方案,加强巡查。分类处置发现的问题,对能够补办手续的引导群众补办;对污染严重且无法审批的,坚决予以整治到位,防止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反弹。

1.12月1日,业主周某成已对猪舍进行清栏,生猪已售卖;园庄镇政府已组织人员对六户村南坑底违建猪舍进行拆除。

2.园庄镇政府加强监督,切实防止反弹回潮。

已办结

7

X3FJ202311300045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黄瓜村下东契54号村民占用耕地搭建坟墓。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该举报件所反映的“埭头镇黄瓜村下东契54号村民”为埭头镇黄瓜村吴某香户,该户于11月未经审批在自家田地动工建造4门坟墓,总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其中墓地主体占地面积约15平方米。经比对土地利用现状图,该地块土地性质为耕地。

属实

埭头镇政府拆除吴美香户所建坟墓,完成耕地复耕。

1.11月23日,埭头镇政府下发《停建通知书》,责令吴美香户停止违法建设,限期整改到位。

2.12月5日,埭头镇政府已组织对吴美香户所建造坟墓进行拆除,当天已拆除到位,同时制定整改方案,于12月31日前对占用的耕地完成复耕。

3.由埭头镇建立长效巡查监督机制,加强巡查。

阶段性办结

8

X3FJ202311300039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天马村联十一线道路建设施工队,借联十一线项目之名,破坏项目红线外森林30多亩,并在项目红线外非法盗采矿石,导致山体裸露,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联十一线道路项目途经黄石镇天马村段红线范围约207亩,施工单位超审批红线范围施工,破坏林地面积11.577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1.415亩,商品林0.162亩),荔城区自然资源局已于2022年8月对联十一线项目超红线范围破坏林地进行调查,并将相关线索移交莆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第三大队。

2.施工单位超用地审批红线范围,在削坡过程中越界开采矿石。荔城区自然资源局发现该项目施工超用地报批红线,越界开采矿石41435.7立方,已将该线索移交公安部门。目前,工程尚未完工,现场未见到联十一线项目《水土流失保持方案》,存在水土流失面积约11.577亩。

部分属实

1.各有关部门密切跟踪案件进展情况。

2.黄石镇政府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反弹。

1.对于联十一线项目超红线范围破坏林地行为,因案件涉林和涉矿均为同一个地块,由莆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第三大队交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作并案处理。12月6日荔城区自然资源局联合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前往施工现场及业主单位进行调查取证,下一步将加快案件的办理进度。

2.黄石镇政府强化日常监管,安排执法人员每天至少巡查一次。

3.荔城区自然资源局出台《关于印发<荔城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荔自然资〔2023〕89号),严格监管。

阶段性办结

9

X3FJ202311300027

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苍然小区,街中心规划绿地和陈应功纪念馆外埕(区文物保护单位)违法搭建苍然小杂海市场,导致雨天无法排水,周边散发异味。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苍然小杂海市场位于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苍然社区境内,占地约400㎡,系苍然社区集体资产,未占用陈应功纪念馆外埕,该地块未规划为绿地,苍然小杂海市场铁皮顶棚建设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2.2016年12月,苍然社区已对市场内部的雨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并接入市政管网,目前未发现“雨天无法排水”情况。

3.苍然小杂海市场存在内部垃圾清理、保洁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现象,周边存在异味。

部分属实

涵东街道通过建章立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督市场做好保洁工作,确保市场周边不出现异味。

1.苍然小杂海市场系涵江区“菜篮子”民生工程,辐射周边约5万居民,搭建铁皮顶棚能让市场更好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故予以保留。

2.12月2日涵东街道办事处出台《涵东街道苍然小杂海市场环境监督方案》,通过建章立制,加强市场内部及周边卫生环境整治,同时督促市场从业人员及时清理残渣,防止异味扰民。

阶段性办结

10

X3FJ202311300040

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办事处新溪村,村内庙宇水泥地假复耕、种地瓜。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2022年2月卫片监测发现宫庙内埕地存在疑似违法用地情况,监测面积0.38亩,其中耕地251平方米。镇海街道组织人员现场核查,发现有1层铁皮房及地面硬化,2022年12月,镇海街道组织人员对铁皮房进行拆除,对硬化水泥地进行破除清渣复耕并种植地瓜;今年11月30日,荔城区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核查,土地因疏于管理,杂草较多,存在撂荒现象,12月1日镇海街道组织人员对原复耕地块进行随机挖掘,未发现该地有被硬化情况。

部分属实

1.镇海街道对复耕后疏于管养、杂草较多地块重新整理并栽种,确保耕地不被重新破坏。

2.镇海街道严格按照《莆田市荔城区田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区级田长制工作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荔田办〔2023〕3号)文件精神,加强日常巡查,强化耕地保护。

1.12月2日,镇海街道组织对复耕后疏于管养、杂草较多地块重新整理并栽种,指定专人日常巡查及管养。

2.镇海街道制定《莆田市荔城区田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区级田长制工作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荔田办〔2023〕3号)工作方案,形成常态化监管。

已办结

11

X3FJ202311300028

莆田市涵江区涵西街道办事处楼下社区新桥头的一家市场(在涵江区莆田萝苜田遗产文化保护区内),市场内东南侧铁皮搭建卫生间,粪便水直排市场,影响周边环境。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新桥头市场内东南侧存在一处铁皮搭建卫生间,系滨海路133号,135号,137号沿街商户私自搭建。

2.市场内铁皮搭建一卫生间的污水排入市场内“三格式”化粪池,该化粪池尾水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并未直排市场。

部分属实

拆除新桥头市场东南侧违规搭建的铁皮卫生间。

涵西街道12月1日责令商户业主立即停用违规搭建的铁皮卫生间,12月2日组织对铁皮卫生间进行拆除,当天已整改到位。同时,出台《涵西街道新桥头市场两违和环境卫生监督方案》,加强常态化监管和保洁工作。

已办结

12

X3FJ202311300026

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清洋村2组,村民陈某玉山林地(长38米、宽5米)被破坏,改变林地现状,树林被砍伐。

莆田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群众反映的“村民陈某玉山林地”位于平海镇清洋村2组,经比对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土地影像图,该地块土地性质为耕地,不属于林地范围。现场检查时,该地块处于荒废状态,未发现破坏林地及树林被砍伐的情况。

不属实

1.平海镇政府督促陈某玉户于12月12日前对该地块复耕到位。

2.平海镇政府仍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阶段性办结

13

X3FJ202311300073

莆田市仙游县郊尾镇阳谷村村部旁的农保地被破坏,用于建设四层半别墅(占地面积300平方米)。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群众反映的该别墅系仙游县郊尾镇阳谷村顶在组村民杨某个人建房,该户共6人,仙游县政府2022年6月29日批准其土地性质从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郊尾镇政府2022年7月8日审批同意其建房用地申请,土地审批使用面积119平方米。该户于2022年8月动工建设,2023年2月建成四层房屋,占地面积199平方米,超审批面积8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耕地,不属于基本农田。同步比对2022年影像图,周边永久基本农田没有被破坏的现象。

部分属实

郊尾镇政府严格执行《仙游县进一步强化“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仙政文〔2023〕53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常态化日常巡查机制,强化审批后监管。

1.经现场勘察,该房屋结构相连,拆除超占部分会破坏房屋整体结构,存在结构性安全隐患。根据《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暂予保留等待处理。

2.郊尾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强化审批后监管。

阶段性办结

14

X3FJ202311300025

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莆田市兴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从事生猪养殖,属于合法排污许可企业,但因全镇实行畜禽禁养,被“一刀切”列为禁养对象。该公司经营者位于西天尾镇后卓村的基本农田被侵占,出售给“巨岸幸福城”开发商建商品房,少批多占。

莆田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1.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畜禽禁养区及禁建区划定方案>和<莆田市畜牧业集约化发展规划>的通知》文件规定,西天尾镇全镇为畜禽禁养区,故莆田市兴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2011年自行关闭该养殖场,2012年3月16日,西天尾镇人民政府补偿该公司“母猪搬迁损失及运输补偿费”20万元。2017年,莆田市兴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合伙人将该养殖场所在的山地承包权及现有资产的全部产权以2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西天尾镇林峰村程某来,该公司所有股东(包括许某爱)在转让协议上签字确认,并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程某来或任何第三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后许某爱以个人名义向西天尾镇人民政府提出该养殖场禁养后造成其损失,要求赔偿其个人200多万元。目前该养殖场处于关闭状态尚未拆除。

2.“巨岸幸福城”项目范围内不存在侵占基本农田问题,荔城区自然资源局核对项目遥感影像与现场核实,未发现该项目超红线范围建设,不存在“少批多占”问题。

部分属实

1.化解矛盾纠纷。

2.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

1.西天尾镇加强与兴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许某爱沟通协商,争取早日化解纠纷。

2.西天尾镇建立常态化机制,做好信访人思想沟通工作,化解矛盾纠纷。

阶段性办结

15

X3FJ202311300018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前江村,隆鑫建材厂,无手续非法生产污泥空心砖,污染周边环境,违法办理环评审批、验收,收集外来工业污泥掩埋至莆田盐场及其周边,且长期非法占地建设厂房、宿舍。

莆田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1.该厂污泥淤泥空心砖生产改建项目已于2022年7月21日通过环评审批,2022年11月27日,该厂完成项目(一期)自主竣工环保验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及产品认定。隧道窑废气经处理后排放,已安装废气在线监控并联网。调阅近期监控数据,达标排放。现场核查该厂正在生产,原料堆场围挡不规范,企业原料堆场虽然设立了围挡,但高度明显低于堆场,且未按环评要求对堆场原料进行全覆盖,堆场地面积尘严重,粉尘污染问题仍然存在。

2.该厂接收的外来污泥用于水泥淤泥空心砖生产原料,经调阅相关台账及内业材料,并采用无人机等手段对莆田盐场及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转运及偷倒污泥的情况,但发现污泥台账存在部分缺失,厂区内地块绿化不到位。

3.该厂于2009年动工建设,实际占地面积69.7亩,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该地块经三调认定土地性质为工矿用地。2021年6月,该厂因转型升级需要,对原有厂房进行改扩建,未办理相关规划及用地审批手续。

部分属实

1.该厂完成原料堆场围挡不规范、污泥台账缺失等问题整改。

2.东峤镇政府对扩建的宿舍拆除清理到位,对扩建的厂房完成行政处罚。

3.秀屿生态环境局建立常态化环境执法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执法。

1.12月1日秀屿生态环境局已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12月31日前完成原料堆场围挡不规范问题整改,12月15日前完善台账记录,12月31日前完善厂区内地块绿化。

2.根据《关于莆田市“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的指导意见》(莆清违领〔2015〕2号)、《秀屿区“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的实施意见(试行)》(莆秀清违领〔2017〕2号)等文件精神,对该厂房暂予以保留。

3.东峤镇政府组织对扩建临时搭盖的368平方米宿舍于12月31日前拆除到位,对其余扩建的2864.5平方米厂房于2024年1月31日前立案调查并完成行政处罚。

4.秀屿生态环境局建立常态化环境执法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执法。

未办结

16

X3FJ202311300013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天马村西园原邹天寿机砖厂处,非法破坏耕地约45亩用于建石子破碎厂、洗砂厂,污染附近环境及粮库;天马山非法破坏林地、耕地25-30亩,建水泥砖厂及厂房。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原邹天寿机砖厂因联十一线建设项目需要,由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作为项目临时用地,后被福建省大司建材有限公司承包,主要从事碎石及机制砂加工生产。该公司项目占地面积约21.7亩,其中已审批临时用地15.6亩(为采矿用地);空地及道路约3.9亩,超出范围使用耕地约2.2亩。11月27日经荔城区相关部门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手续齐全,但场内东南侧、西南侧堆放砂石原材料,未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措施,荔城生态环境局已对该问题进行立案查处;现场走访粮库,粮库工作人员表示,粮库安全距离为100米,该机砖厂距离较远,不在范围内,粮库未受影响。

2.该水泥砖厂始建于2020年,无审批手续,占地面积约9.3亩,地类为采矿用地,附近堆放水泥砖,堆放面积约1亩,涉嫌违法占用林地,未涉及破坏耕地问题。11月27日,黄石镇政府已责令其断电停产。

部分属实

1.清理水泥砖厂临时用地红线外堆占物,并复耕。

2.荔城区相关部门夯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落实田长制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1.12月8日,福建省大司建材有限公司原材料堆场已搬离,未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措施的问题已整改到位。荔城区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超出审批范围占用耕地面积进行现场核实,并责令该公司组织清理复耕;黄石镇政府已组织人员对临时用地红线范围界线进行围挡,12月1日已完成超范围侵占清理工作,12月8日已完成复耕工作。

2.黄石镇政府督促水泥砖厂搬离生产机械设备。荔城区自然资源局12月30日前督促该厂完成复绿工作,并联合相关部门对水泥砖厂涉嫌违法占用林地面积1亩用于堆放水泥砖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3.荔城区相关部门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开展常态化巡逻,加强宣传引导。

阶段性办结

17

D3FJ202311300012

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九社村岭口,鑫源机砖厂,不定时排放臭味烟气。该厂旁边的永材建材厂,露天破碎石头,场地未封闭,噪声、扬尘严重。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2月1日,仙游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检查该2家企业。

1.群众反映的机砖厂为福建省仙游县鑫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烘干、烧结产生的废气已配套净化装置,已安装自动监测在线设备并联网,原料破碎等作业区有安装喷淋增湿设施。该公司自查发现,因废气脱硫塔设备故障,烟气里的二氧化硫未完全处理干净排放到外环境,造成异味,11月29日起已自行停产改造并申请停止供电。

2.仙游县永才建材厂当天未生产,破碎筛分等设备安装在密闭车间,未发现露天破碎石头的设备;厂区四周虽有围挡,但西南侧围挡损坏未及时修复;原材料露天堆放未覆盖,未安装喷淋等防护设施,厂界周边树木挂白;生产车间为铁皮房,隔音效果不佳。

部分属实

1.福建省仙游县鑫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立即修复故障的废气治理设施,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2.仙游县永才建材厂修复围栏,完善污染防治措施。

1.12月5日,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对仙游县永才建材厂涉嫌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2.仙游生态环境局督促指导福建省仙游县鑫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尽快修复故障设备,复产后及时对烟气排放进行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3.仙游生态环境局责令仙游县永才建材厂做好原料堆场“三防”措施,并于12月30日前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配套建设工作;枫亭镇政府督促该厂修复厂界损坏围挡,清扫厂区环境,并安装扬尘噪声在线监测仪,同时,出台《枫亭镇辖区内企业常态化巡查工作方案》,加强辖区内环境巡查。

阶段性办结

18

D3FJ202311300006

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石东村田中房48号,鸡窝建在排水道中间位置,无法排水,雨天污水四流、滋生蚊虫、异味刺鼻。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该户主为黄某凤,屋前建有一个鸡舍(面积约9平方米),该鸡舍现堆放杂物,未发现有养鸡的情况。该鸡舍于11月30日中午12时拆除完毕,拆除后挖开路面,发现下方有一排条石,条石下面为水泥雨水管道,但该管道在鸡窝下方,并不在中间位置。

2.该水泥雨水管道内有些许淤泥,雨天时对排水产生影响,现场未发现异味刺鼻、孳生蚊虫现象。

部分属实

江口镇政府加强农村畜禽养殖管理,防止乱搭乱建,加强卫生环境整治。

该鸡舍属于违章建筑,江口镇政府已组织人员对该处进行整改,11月30日已拆除完毕,并完成鸡舍下方水泥雨水管道内淤泥的清理。同时,出台《江口镇石东村打击“两违”和卫生环境巡查方案》,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置相关问题。

已办结

19

D3FJ202311300004

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萩芦村溪南山开矿,10万多亩树木被砍伐、山石被开采,导致山体裸露、水土流失、山体滑坡严重,雨天山石滚落,污染溪南山泉水。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萩芦镇萩芦村林地面积2234亩,根据《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的批复》(涵政综〔2022〕117号)和《莆田市涵江区2023年度松林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该村将溪南山列入上述方案的林地面积共计826.1亩,于3月份获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截至目前,溪南山仅完成采伐区内的临时便道开设和临时便道上的林木采伐。

2.12月1日涵江区自然资源局成立专班组调查发现,萩芦村村民陈某涉嫌在溪南山疫木伐区内开辟采伐道时盗采石材,采石量待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后确定。

3.因盗采石材、开设伐区内临时便道,目前已导致部分山体裸露,水土流失,对下游水体造成影响,但未造成山体滑坡、山石滚落情况。

4.12月3日,萩芦镇组织人员采取入户走访的方式,对萩芦村溪南组群众的用水情况进行调查,日常用水可选择自来水、井水和山泉水。调查过程中发现,溪南山泉水遇雨天会有浑浊现象,相比采伐道开辟之前,泥沙变多。12月6日,萩芦镇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溪南山泉水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达标。

部分属实

1.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对存在非法采矿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并建章立制,加强巡查。

2.萩芦镇政府完善伐区内临时便道、采伐现场环保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确保松材线虫防控采伐区群众饮水安全。

1.萩芦镇政府12月1日印发《涵江区萩芦镇林长巡林工作方案(试行)》,保障萩芦镇林业生态安全,并将通过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于2024年对采伐迹地进行植树造林,防治水土流失。

2.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已成立专班组调查,初步核实存在非法采石的行为,12月3日已立案,2024年1月31日前依法依规查处到位。萩芦镇已颁发采矿巡查监管工作制度,确保长效治理。

3.2023年2月份,萩芦镇政府已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户一表”自来水一期工程,项目涉及萩芦村含溪南组各户。目前,萩芦镇政府已组建萩芦村溪南组工作专班,引导群众使用自来水,保障饮水安全。同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持续跟踪观察溪南山泉水质。

4.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对“伐区内临时便道存在疑似超范围毁林开路”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阶段性办结

20

D3FJ202311300003

莆田市仙游县龙华镇金建村,水口龙华溪水口段被侵占,虎头山被铲平,小溪被填埋用于建设房屋及操场;该村生态林被砍伐改种上千亩桉树;该村水口段耕地被毁用于开办木材加工厂。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根据比对河道岸线、蓝线划定范围和历史卫星影像图,未发现水口龙华溪段岸线被侵占。金建村水口屋主杨某冰房屋后埕及启航幼儿园操场虽不存在侵占岸线,但存在侵占溪岸6米河道管理范围线问题。

2.虎头山地块位于金建村水口农场,2022年2月莆田市科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获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及林木采伐许可证,对采伐许可范围内的桉树林木进行采伐,对部分地块进行平整。2022年9月后因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不齐全,项目申报未获通过暂停实施。今年7月,金建村对该地块栽种松树幼苗复绿。

3.对比2010年与2022年历史影像对比及无人机现状航拍图,龙华镇金建村省级生态林的图斑没有变化。

4.仙游县龙华金建水口木材加工厂,位于金建村水口段,占地面积21.89亩,其中耕地4.433亩(现状1亩为水泥硬化埕,其余3.433亩为闲置抛荒)、其他用地0.871亩(现状为简易木材加工厂房、木材堆放区),简易木材加工厂房未审批。

部分属实

1.龙华镇对杨某冰房屋后埕及启航幼儿园操场侵占溪岸6米河道管理范围线的护栏进行拆除。

2.龙华镇12月15日前,对耕地4.433亩中的闲置抛荒地进行复耕。

1.龙华镇对杨某冰房屋后埕及启航幼儿园操场侵占溪岸6米河道管理范围线的护栏拆除并复绿,金建村水口木材加工厂占用耕地1亩水泥硬化埕已拆除复耕,对其余闲置抛荒地进行复耕。

2.对于2013年前建设的简易木材加工厂房未审批问题,根据仙游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通告》文件精神,结合自然资源部门三调数据,该地块土地性质为工矿用地,故该木材加工厂房保持现状。

阶段性办结

21

D3FJ202311300001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渚林村,8、9户拆迁户在村内溪边建房,堵住一半桥洞,导致该村无法通过溪流向大海排水,雨天发洪水,淹埋溪边农田。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群众反映的“东峤镇渚林村8、9户拆迁户”自建房位于疏港路渚林路段与霞屿河渚林段交接处,2012年东峤镇政府组织对其进行拆迁,并将该9户安置在霞屿河渚林段河道边自行建设,未占用桥洞,同年组织对该段河道进行清淤护砌。2013年东峤镇政府对该河道进行扩宽,不存在水流无法通过现象。12月1日现场检查未发现桥洞堵塞、影响排洪情况,经比对土地利用现状图,该9户为建设用地,现状河道也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不属实

东峤镇政府建立常态化监督巡查机制,加强对霞屿河渚林段的日常巡查,及时疏通清淤堵塞河道,确保排水通畅。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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