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2月8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第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莆田市16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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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3FJ202311280060 |
莆田市仙游县郊尾镇郊尾盛岭铁厂,每天不定时排放废气,臭味、黑色粉尘严重扰民。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群众反映的盛岭铁厂内有4家企业。 1.莆田市联合工业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已配套磨边工序布袋除尘设施,熔化工序排气除尘器、刹车压制排气活性炭吸附箱。但公司未办理排污许可证。 2.福建胜龙工业有限公司、仙游县信越金属有限公司均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进行铸造、熔炼生产时,车间内有较浓的黑色粉尘并扩散到外环境,2家公司未办理环保、安全生产等审批手续。 3.郑某铝合金加工厂的喷漆和烤漆工艺仅配套简易的废气收集设施,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生产时有废气直接排放,有明显的异味,该厂未办理环保、安全生产等审批手续。 4.盛岭铁厂东、西、南三侧均有群众居住,最近居民点(东侧)离厂房的直线距离只有20米。 |
属实 |
1.莆田市联合工业有限公司、郑某铝合金加工厂补办相关手续,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同时强化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避免废气扰民。 2.福建胜龙工业有限公司和仙游县信越金属有限公司2家企业于2024年3月31日前拆除生产设备并搬迁。 |
1.12月1日,仙游生态环境局责令莆田市联合工业有限公司于12月15日前补办排污许可证,于2024年3月30日前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并在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前不得擅自生产。该公司已停产整改。 2.11月29日,郊尾镇政府责令福建胜龙工业有限公司、仙游县信越金属有限公司停止生产,这两家公司已停产;12月2日,责令郑某铝合金加工厂停止生产,并于12月20日前补办营业执照、拆除未办理环评手续的喷漆和烤漆设备。该厂已停产整改。 3.仙游生态环境局对该4家企业依法立案查处。 4.12月1日,仙游生态环境局邀请3名行业专家对福建胜龙工业有限公司和仙游县信越金属有限公司就有关环保问题进行评估。专家组认为这两家企业不能在原地址落地,应选址在工业园区内且生产工艺须进行升级改造。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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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3FJ202311280057 |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山兜路66号君领天玺小区后,洋西垃圾转运站,异味刺鼻,夜间清理垃圾噪声扰民。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洋西转运站运行时间为5:00-21:00,前期已采取了更改压缩车间出入口、安装消毒除臭系统、加装卷帘门等措施减少作业产生臭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但因未进行全封闭式压缩作业,在垃圾进场、压缩及外运过程中,会产生少许臭味,引起周边居民投诉。11月29日,龙桥街道、城厢区环卫中心工作人员在非作业时段(21:00-5:00)到现场核实,未发现异味刺鼻现象。 2.该转运站早班5:00-6:00时段属于夜间作业,11月30日5:00-6:00期间,龙桥街道和城厢区环卫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核实,作业时确会产生少许噪声,影响周边群众。 |
属实 |
洋西转运站完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常态长效管理,尽量减少转运站臭味、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1.12月2日,龙桥城投公司委托福建省莆阳检测有限公司对洋西转运站产生的臭味、噪声进行检测,并签订检测合同,近期将对转运站周边臭味及噪声进行检测。 2.龙桥街道、城厢区环卫中心11月30日起对压缩车间进行拓宽改造,预计12月15日主体完工,拓宽后可实现全封闭压缩作业。 3.调整作业时间为6:30-12:00、14:00-21:00,并公示作业时间。 4.龙桥城投公司已采购噪声检测仪,在作业时段进行实时监测,近期将安装到位。 5.龙桥城投公司落实垃圾日产日清,减少滞留时间,增加外运频率;规范作业标准,及时开启除臭消毒设施,清运车辆全部密闭运输;定期清洗消杀。龙桥街道安排专职督查人员每日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好群众沟通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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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3FJ202311280089 |
莆田市部分企业,如:莆田市锐牛环保有限公司、莆田市创博鞋业有限公司等,收集一般工业固废运至三明尤溪、延平樟湖坂、连城等地食品厂、纸厂焚烧。部分食品厂、纸厂,如:尤溪县鸿盛豆制厂、延平区樟湖坂周边食品厂等焚烧一般工业固废,废气污染严重。 |
莆田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经核查: 1.莆田市锐牛环保有限公司免费回收附近工厂无法再利用的鞋材边角料,并从黄石镇内的鞋厂回收少量的一般固废,之前未签订回收合同、未制定台账、无过磅记录等。该公司今年6月开始制作鞋材边角料和木板出库台账,并与福建嘉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合作,通过福建海建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运送至南安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结合园区排查情况分析,并对比该公司台账出库数量,基本符合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没有向三明尤溪、延平樟湖坂、连城等地售卖一般工业固废的情况。 2.莆田市创博鞋服有限公司今年3月起委托莆田市一六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产废料,通过调阅该公司的进出台账,数量与实际吻合。该公司将收集创博鞋服有限公司的生产废料转移给将乐金牛水泥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排查中未发现创博鞋服有限公司有收集鞋服生产废料的行为。 3.龙岩市经全面排查,发现连城县的龙岩市绿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利用来自泉州晋江的废布料为锅炉点火助燃的情况。11月29日连城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锅炉外排废气进行监测,发现存在废气排放超标问题。 4.三明市检查发现尤溪县鸿盛豆制品厂曾使用废鞋垫、破布等下脚料作为锅炉燃料,现场监测达标。 5.南平市延平区漳湖镇4家食品厂、1家纸厂的燃料为生物质板材下脚料,燃烧不充分会产生短时黑烟现象。 |
部分属实 |
莆田市鞋服生产企业规范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连城县、尤溪、延平区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用锅炉的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批复等要求使用燃料,不得将一般工业固废当作燃料焚烧,做好燃料消耗台账记录,确保锅炉烟气达标排放。 |
1.莆田市锐牛环保有限公司做好出入库台账,规范一般工业固废转移处置。黄石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强化对莆田市锐牛环保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回收及转运情况监管。 2.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部门强化对辖区内鞋服产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连城生态环境局责令龙岩市绿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废布料为锅炉点火助燃,并对该公司超标排放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4.尤溪县工信局、尤溪生态环境局现场要求尤溪县鸿盛豆制品厂立即整改,立即清理残留的废鞋垫、破布等下脚料,责令其严格按照环评批复的内容使用竹木下脚料作为燃料,不得将一般工业固废当作燃料焚烧,并记录燃料来源及废渣去向。 5.延平区督促辖区企业燃生物质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颜料,禁止掺烧煤炭、垃圾、工业固废等其他物料。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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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X3FJ202311280059 |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天马村天马山,15-20余亩林地、耕地、水库遭到破坏,用于修建陵园牟利。 |
莆田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经核查: 1.黄石镇天马村项目安置墓区建设面积约4亩,未占用耕地,但违法占用林地1534.1平方米。2013年8月,莆田市林业局已对黄石镇天马村村委会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2022年10月20日,荔城区自然资源局对黄石镇天马村委会擅自于2017年-2018年在天马山修建公墓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天马山范围无水库、山塘,不存在水库遭破坏问题;天马村项目安置墓区下坡位置有一处小水塘,也未受到破坏。 2.2022年12月,该安置墓区在整改后仍存在私自扩建并对外销售的经营行为,荔城区民政局于今年3月27日对黄石镇天马村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进行立案查处,并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于7月13日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11月29日-12月3日荔城区民政局、黄石镇工作人员对天马村天马山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现场已停止建设、销售。 |
部分属实 |
1.对违法占用林地问题查处、整改到位。 2.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天马山生态遭受破坏 |
1.立行立改。荔城区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黄石镇政府及荔城区民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切实落实《黄石镇天马山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制》,对天马村天马山各墓区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天马山生态遭受破坏。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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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X3FJ202311280061 |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天马村,1.西园原邹天寿机砖厂(荔城区粮库旁)、原陈伯华机砖厂,两处新建两家碎石、洗沙场,粉尘污染严重;2.天马村总计150余亩耕地、林地、水库被破坏,影响生态环境。其中,天马山脚建水泥砖厂、天马山建陵园、天马朱厝村天马一号桥旁建房,分别破坏耕地、林地约30亩、15-20亩、200多平米。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原邹天寿机砖厂因联十一线建设项目需要,由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作为项目临时用地,后被福建省大司建材有限公司承包,11月27日现场检查,该公司未投产,手续齐全,露天堆放砂石原材料,未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措施。 2.原陈某华机砖厂现址为约22亩的拌合站和堆场,系县道X205黄平线黄石段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需要建设,未签订租赁合同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因联十一线周边道路施工及车辆进出,该地段有扬尘情况。该拌合站和堆场因手续不齐全一直未投产,11月复查该项目仍未补齐相关手续,11月1日黄石镇对其进行查封并督促业主于12月15日前完成设备拆除。 3.举报反映的水泥砖厂始建于2020年,无审批手续,现场发现天马村04-070小班堆放水泥砖,面积约1亩,涉嫌违法占用林地,未涉及破坏耕地、水库问题。目前已断电查封。 4.举报件涉及的为福寿陵园,2010年该陵园扩建公墓区,经市公检法联席会议研究不予追诉刑事责任。2023年8月,荔城区自然资源局对其占用国家级公益林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自2019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生态督察后已停止建设并全面植树绿化。 5.黄石镇天马村项目安置墓区未占用耕地,有占用林地1534.1平方米。2013年8月28日,莆田市林业局已对黄石镇天马村村委会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2022年10月20日,荔城区自然资源局对黄石镇天马村委会擅自于2017年-2018年在天马山修建公墓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天马山范围无水库、山塘,不存在水库遭破坏问题;安置墓区下坡位置有一处小水塘,也未受到破坏。 6.天马朱厝村天马一号桥旁建房业主为朱某丹,当事人于2016年未经审批建设,占地面积213㎡,2019年9月续建至第四层及第五层模板,黄石镇政府于2019年11月5日对续建部分予以拆除,现状为三层房屋。经比对,2016年该地类为耕地,2020年为宅基地。 |
部分属实 |
1.对福建省大司建材有限公司原材料堆场未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措施的问题查处整治到位。 2.拌合站业主于12月15日前完成设备拆除。 3.水泥砖厂违法占用林地问题查处整治到位。 4.天马朱厝村天马一号桥旁房屋按国家分类处置方案处置到位。 5.黄石镇推动长效机制有效运行,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网格巡查,鼓励共同监管,强化宣传引导。 |
1.荔城生态环境局对福建省大司建材有限公司原材料堆场未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措施的问题已立案查处。 2.11月1日,拌合站已关停,至今封条完好。黄石镇政府督促业主于12月15日前自行拆除设备,同时加强日常巡查。 3.荔城区自然资源局联合相关部门正在进行天马山脚的水泥砖厂涉嫌违法占用林地立案调查的前期工作,争取在三个月内完成立案处理。 4.将天马朱厝村天马一号桥旁房屋列入2020年自然资源部房屋摸排清单,待国家出台分类处置方案后及时处置。 5.黄石镇政府加强监管,持续开展常态化巡查,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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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D3FJ202311280068 |
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落头村,友力鞋厂及旁边的鞋厂,污水排入附近水沟,导致旁边160亩左右农田被污染,目前农田已改建成荷花池,要求恢复农田耕种。荷花池旁的80亩抛荒农田上建有一个垃圾场,臭味刺鼻。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涵江区友力鞋业有限公司及周边3家企业的厂区内均未产生工业废水,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均纳入涵港大道市政污水管网,11月29日现场核查未发现上述企业生活污水直排水沟和农田,未发现污染周边农田。 2.紧邻该公司的地块有两块,面积共115.56亩,均于2007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种植户李志琳于2019年3月起种植莲藕,面积92.75亩。经区自然资源局土地三调认定土地性质为一般耕地、坑塘水面和果园。该户种植莲藕属于其他经济作物,未破坏耕作层,未改建为荷花池。 3.群众反映的实为梧塘垃圾压缩转运站,位于涵港大道258号,2016年由梧塘镇政府承建。经涵江区自然资源局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图斑认定为公用设施用地,不属于耕地,周边没有抛荒农田。日常运营由涵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监管。 4.梧塘垃圾压缩转运站在作业过程中会产生异味。 |
部分属实 |
消除垃圾压缩转运站异味,美化环境,并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和长效化机制,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
1.涵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安排专人在作业区域安装自动喷淋装置,降尘除臭;疏通排水管道,作业产生的污水流经一体式玻璃钢三格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增加消杀频次,消灭蚊蝇或降低蚊蝇密度;在站内种植绿植及草坪,粉刷围墙,美化环境。 2.涵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安排专人检查指导转运站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出台《涵江区垃圾压缩转运站管理方案》,加强日常监管。 3.梧塘镇政府协助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加强对保洁公司日常管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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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X3FJ202311280082 |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飞成养殖有限公司,设置暗管,利用雨季、暴雨、深夜偷排污水入海,配套污染设施不完善,臭气扰民;源丰养殖有限公司,排放污水入河,臭味扰民。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飞成养殖有限公司粪污处理工艺:猪粪与养殖废水混合均匀后排入异位垫料发酵床消纳处理,无废水外排。废气通过改良饲料添加剂、喷洒除臭剂、风扇排口安装除臭网、加强绿化等措施处理。11月30日,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废气及厂区周边水渠进行水质检测,均未发现超标排污现象。核查未发现该公司设置暗管偷排污水。但由于距居民区较近,受气候、地形、风向等因素影响,埭头镇武盛村(该公司西南侧最近居民点,直线距离约200米)有时能闻到明显臭味。 2.11月29日,荔城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发现莆田市源丰农牧有限公司将部分养殖废水利用水泵抽到养殖场东北方向无防渗漏措施的草地,养殖废水漫流面积约500平方米。 |
部分属实 |
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防止臭气扰民。 |
1.荔城生态环境局、北高镇政府督促莆田市飞成养殖有限公司进一步改进恶臭、粪污等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劝导该公司减少生猪存栏量,污染物由达标排放向低量排放逐步转变。 2.11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已对莆田市源丰农牧有限公司立案查处,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督促其做好生态修复。 3.针对源丰农牧臭味扰民问题,荔城生态环境局将委托监测单位开展执法监测。 4.北高镇政府依据《北高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层巡查监督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加强巡查监督与执法监管合力,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巡查监管常态化、长效化。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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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X3FJ202311280062 |
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锦墩村柴桥头河道旁,锦江篮球馆(木兰溪河道蓝线范围内)破坏耕地7000多平米。篮球馆丢弃垃圾于木兰溪,污染河流。篮球馆深夜噪声扰民。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举报反映的篮球馆占地面积1056平方,系因八二一街南伸项目建设征迁,新度镇锦墩村拆除原村部办公楼及老人活动中心,由锦墩村老人协会出资在柴桥头停车场边建设,经荔城区及新度镇政府研究同意予以临时使用,待新安置的活动中心建设完成后予以拆除。该地块于2018年10月办理农转用手续,为建设用地,不存在破坏耕地行为。 2.篮球馆距离木兰溪约3公里,附近仅有一条渠桥河,河道较为清澈,无明显可见垃圾。篮球馆周边有一些常年积累的垃圾,为个别群众丢弃。荔城区相关部门、新度镇政府已责令村委会加强管理,及时清扫并做好日常保洁。 3.该篮球馆为室内球馆,场所距离居民区百米外,场内铺设木制地板,由专人打理并在夜间九点前闭馆,不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
部分属实 |
1.新度镇锦墩村村委会完成篮球馆周边卫生保洁工作。 2.新度镇政府安排一名包村干部不定时进行跟踪督促锦墩村,做好场地的维护和周边环境的整改。 |
1.新度镇政府组织人员清理篮球馆周边垃圾,已于11月30日清理完成。篮球馆待新的村部和老人活动中心建成后拆除,预计于2025年6月前完成。 2.新度镇政府及锦墩村按照网格划分,落实土地监管巡查,建立卫生保洁定时清扫制度,锦墩村已安排专人负责篮球馆周边卫生保洁管理工作。同时,加强来往群众宣传引导,共同维护居住环境。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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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X3FJ202311280053 |
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常年深夜燃放鞭炮,产生噪声、异味、纸屑等污染环境。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新度镇群众有在重要传统节日,出游、福首、宫庙祭祀、婚庆等民俗巡游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禁燃区存在部分群众在婚庆等活动时也偶有偷偷燃放的情况。 |
属实 |
1.加大禁燃区域巡防管控,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异味、噪声污染。 2.有效发挥长效机制,明晰各部门禁燃工作的职责,确保禁燃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
1.新度镇人民政府、荔城区应急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形成合力,通过“手机有信息、路面有车辆、村内有广播、村居有横幅、入户有告知”等方式提升宣传覆盖面;广泛组织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活动;举办民俗活动时,引导活动负责人签订禁燃责任书;增加保洁次数;建立公开举报机制,发挥干部群众监督作用。 2.新度镇政府组建联防队,会同相关部门在重点时段,对该两个禁燃区域进行巡防管控,告诫、教育和依法处理违燃行为,并严查辖区内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销售、存储行为,确保源头管控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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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D3FJ202311280049 |
莆田市仙游县度尾镇云居村顶厝生产小组靠山的地方,一家小型养猪场(严姓老板),刺鼻废水排入村内小水库。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该养猪场为仙游鸳鸯台畜牧有限公司。该养猪场粪污经沼气池、储液池、异位发酵床处理后,通过配套的消纳管网将处理后的养殖废水用于180多亩桉树林地喷灌。 2.仙游县现场核查发现用于林地消纳的污水管道存在破损,雨天时易冲刷至周边山塘,现场部分污水溢流至该养猪场北侧100米的龙眼树果地内,未发现养殖废水直接排入该山塘痕迹。 |
部分属实 |
2024年3月6日前,对仙游鸳鸯台畜牧有限公司违法行为查处到位。 |
1.11月29日,仙游县鸳鸯台畜牧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对粪污残留物进行清理干净,11月30日,在污水消纳林地重点部位及山塘附近安装3个视频监控摄像头,实时监控污水消纳情况,12月1日,对破损的消纳管网进行更换修复,已重新铺设完毕,并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管理。 2.仙游县相关责任单位制作告示牌悬挂在各规模畜禽养殖场门口,并加强日常巡查管控。 3.仙游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涉嫌污水管道破损导致部分污水溢流至该养猪场北侧龙眼树果地内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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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X3FJ202311280044 |
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晏井村马路边的一家机砖厂,破坏基本农田20余亩。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该厂于2013年12月31日依法取得工业用地12.0亩,2014年8月4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2015年5月30日福建省林业厅同意其使用涵江区萩芦镇晏井村集体林地53.022亩。机砖厂周边存在基本农田,现为耕作轮休期。 2.11月29日涵江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检查,制砖原材料均放置在厂区内,部分露天堆放的采取顶棚或塑料布遮盖防护,遇雨水冲刷少量建筑渣土会从底部流出,经周边排水沟流至沉淀池。机砖厂与反映的农田之间最近距离为40米,且植被完好,中间又有围栏阻断,不存在“雨天冲刷砖土流失往山下农田”的现象。 |
不属实 |
无 |
萩芦镇政府加强对莆田市长城民泰建材有限公司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对该公司及其周边开展常态化巡查,谨防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基本农田。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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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D3FJ202311280043 |
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东美村与平海社区交界处的转运站,周边垃圾成山,长期未清理。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1月29日,秀屿区政府组织平海镇政府、秀屿区城管执法局相关人员现场核查,举报件涉及的垃圾转运站,位于集镇区,现由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运营管理,经现场检查垃圾转运站站内及周边,未发现垃圾堆积未清理的现象。 |
不属实 |
无 |
平海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做好垃圾转运工作。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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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X3FJ202311280030 |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下房村顶房51号村民的耕地被毁坏用于建房,赤岐村尾房202号村民的耕地被侵占。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51号村民的耕地”位于东峤镇下房村与赤岐村交界处,系赤岐村村民张某文户,于2012年1月6日以其子张某城名义获得建房审批。经核对土地现状利用图,该地块为裸地,未占用耕地。 2.举报件反映“赤岐村尾房202号村民的耕地”经核对土地现状利用图及现场检查,该地块土地性质为耕地,未改变用途,约于40年前分配承包到户。6月左右,赤岐村村民张某陈反映张某文户侵占其耕地,经镇村多次组织协调并通过原生产队底册清单对分地界限进行复核,未发现张某文户侵占张某陈户的土地,但张某陈不认可,目前该纠纷仍在调解当中。 |
部分属实 |
东峤镇政府及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解决土地纠纷。建立长效巡查监督机制,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
1.由东峤镇人民政府建立长效巡查监督机制,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对违法占用耕地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2.由东峤镇人民政府加大矛盾纠纷的调解力度,尽快解决土地纠纷。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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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D3FJ202311280039 |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石塔村,村部右方10米左右的一处采石场,无证开采,扬尘污染严重,破坏山体用以建设采石场及民房且破坏农田。要求恢复农田。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采石场实为一座废弃石窟,位于埭头镇石塔村,约于1990年前后荒废至今,经秀屿区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对石窟周边50米范围延伸调查,发现通往山顶的道路石材散乱堆放。 2.该采石场荒废后,长期积水,周边未发现有开采石矿的机械设备,现场检查未发现扬尘污染现象。 3.10月下旬起,埭头镇石塔村村民林某春、林某宣未经批准对该废弃采石场所在地块建设地下室,经核对土地现状利用图,该地块总占地面积6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68平方米、建设用地162平方米。 |
部分属实 |
1.完成通往山顶道路散乱堆放石材的调查和处置工作。 2.拆除违建地下室,并对占用农用地部分恢复原状。 3.建立长效巡查监督机制,加大巡查保护力度。 |
1.埭头镇对通往山顶道路散乱堆放的石材进行调查处理,如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处置。 2.秀屿区政府责令埭头镇政府进行核查,10月26日及11月17日埭头镇政府两次下发停建通知书,要求林某春、林某宣停止建设,并于2024年2月底前整改到位;并于12月1日对2人违法占地问题立案查处。 3.12月3日,埭头镇政府已制定整改方案,对涉及的农用地恢复原状;已对其中涉及的160㎡再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先整改恢复土地原状后,再完善相关手续。 4.埭头镇政府建立长效巡查监督工作机制,加大巡查保护力度。 |
未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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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X3FJ202311280025 |
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半浮生茶艺馆附近生态公益林被砍伐用于建设观光步道,影响下方东圳水库水质;东圳水库环库排污工程中位于常太镇长基村、南川村、霞山村、长太桥头等地的污水收集池,高程未达到设计标准(设计78,实际75),雨季无法正常运行。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生态公益林被砍伐用于建设观光步道”位于东圳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建设地点原为果园便道,项目在此基础上进行拓宽提升,涉及生态公益林0.1132公顷。2022年12月6日,该项目因手续未齐全先行动工建设的行为被立案处罚,目前项目用地用林手续补办完整,违规占林的罚金也足额缴纳。 2.该项目距离东圳水库约1.5公里,有一定的陆域安全距离,项目施工破坏的林地也已复绿到位,项目本身无污染源,1-10月国控东圳水库出口断面平均水质为Ⅱ类,达到考核要求。 3.11月29日-12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现场核查污水提升泵站运行情况,聘请第三方测量单位对长基村、南川村、霞山村、常太社区涉及项目进行复核测量,测量数据均正常。但常太社区和霞山村有3座污水提升泵站收集池存在极端天气被淹没的现象。 |
部分属实 |
12月底完成常太社区2座污水提升泵站改造,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霞山村的1座污水提升泵站改造,消除污水提升泵站被淹没风险。 |
1.11月29日-12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城厢生态环境局及常太镇工作人员联合现场检查,该项目用林问题已整改到位。 2.常太镇政府组织开展常态化巡逻,及时制止违规破坏林地行为。 3.针对3座污水提升泵站被淹的情况,常太镇已邀请设计单位重新论证分析,出具整改方案拟于近期进场施工;同时健全制度,上下联动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可能存在污水污染的风险点,及时消除隐患。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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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D3FJ202311280015 |
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山星村5组,1000多平方耕地、村道、池塘被强占用于盖房,围墙未拆除,至今未恢复耕地、水渠。 |
莆田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经核查: 1.平海镇山星村黄某模、黄某英两户的房屋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未占用耕地。该两户于2018年间未经审批在自家房屋前建设围墙,围墙内土地性质为耕地。平海镇政府于2022年5月组织对部分围墙进行执法拆除,因房屋前土地与相邻土地存在高差,故侧面护砌用于防止水土流失的条石尚未拆除。11月29日,平海镇政府会同有关部门现场检查,该两户房前部分耕地堆积有砂石料、石块等杂物,未复耕。 2.经查询2021年土地影像图,2021年村道仍然存在,可判定为实地未变化,未占用村道。经比对2009年及2021年土地利用现状图,自2009年以来该两户建房地块周边不存在池塘、水渠。 |
部分属实 |
平海镇政府组织拆除剩余围墙,并对房前土地清理复耕。同时,加强巡查,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
1.平海镇政府于11月30日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对剩余围墙进行拆除,对房前土地清理复耕,预计于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2.平海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对巡查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
未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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