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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四批)

来源: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12-06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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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12月5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第四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莆田市13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四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FJ202311250065

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清洋村后塘自然村53号,破坏良田建造房屋。

莆田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1.平海镇清洋村后塘自然村53号户主为唐某山,2020年3月经秀屿区政府审批新建房屋面积100平方米,之后动工建设新房,经比对土地利用现状图、三区三线图,新建房屋所占用土地类型为建设用地,未占用耕地。

2.唐某山于2022年1月在自家房屋西侧未经审批搭盖一间占地面积10.5平方米的房屋,经比对土地利用现状图、三区三线图,搭盖的房屋用地性质为耕地。

属实

平海镇政府对违建房屋拆除复耕到位。

1.11月27日,平海镇政府已组织人员对违建的房屋进行拆除复耕。

2.举报件反映的具体问题虽已办结,但平海镇政府仍需加强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防止反弹回潮。

已办结

2

X3FJ202311250033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后积村,旧厝公路建设导致村内唯一主流河渠变窄,影响排水,河渠部分被填用于建房。旧厝后树木森林遭到破坏。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河渠实为后积村岐厝自然村的露天雨水排水沟,与村道交汇处为涵洞。年初群众在村道衔接段延伸30多米处的两栋民房间的露天水沟建设涵洞,涵洞与原露天水沟跨径一致,不影响排水。但露天水沟因田埂垮塌,导致一些沟道淤积,影响排水。

2.比对2019年图斑及未架设涵洞前原貌,实为涵洞上道路硬化后,后积村岐厝191号村民李某亭在原围墙基础上加高围墙,不存在新建房。

3.“旧厝后树木森林”块地类为耕地,之前对地上龙眼树清理,是按照耕地进出平衡要求进行清理,恢复耕地条件。

属实

清理沟道淤积,保障排水畅通。

1.北高镇政府、后积村已立即组织对该田间露天水沟进行清除杂草及淤积的土石,保障排水畅通。目前已清理完成。

2.举报件反映的具体问题虽已办结,但北高镇政府仍需加强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防止反弹回潮。

已办结

3

D3FJ202311250046

莆田市涵江区庄边镇泮洋村走林小组安置房,垃圾桶距离居民住宅约10米,异味扰民,环境脏乱差。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信访人反映的垃圾桶放置在泮洋下林安置房附近,距最近居民房约25米。垃圾桶的异味会对周边居民生活带来一定影响。

属实

庄边镇政府统筹协调合理调整垃圾投放点位,落实常态化长效化卫生保洁工作,为群众营造一个整洁的卫生环境。

1.泮洋村合理设置垃圾投放点,将投放点调整至住宅对面约80米,做好保洁及转运工作,日产日清。

2.第三方公司、泮洋村加强路面环境卫生整治,组织卫生大清理、大消杀,确保村内卫生干净整洁。

3.泮洋村村干部做好周边群众解释、沟通工作。

4.举报件反映的具体问题虽已办结,但庄边镇政府仍需加强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防止反弹回潮。

已办结

4

X3FJ202311250014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林某忠旧宅附近数亩耕保地被圈占用于建房。要求恢复耕地。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1月26日,东峤镇政府组织人员对林某忠旧宅进行排查,因举报提供的位置不详,目前林某忠及其旧宅地点无法确认,无法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不属实

1.由东峤镇政府加强耕地保护,落实村民住宅建设“四到场”制度和“两违”监督工作机制,严格批后监管,加强日常动态巡查和定期汇总分析,强化执法拆违力度。

2.若举报人提供进一步信息,东峤镇政府将及时对举报信息进行查处。

已办结

5

X3FJ202311250011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天马村西园荔城区粮库旁原邹天寿机砖厂(属于耕地保护区),违规建设石子破碎场(约45亩),非法洗砂,粉尘严重污染,影响附近荔城区粮库。曾多次拨打12345反映无果。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原邹天寿机砖厂位于黄石镇天马村与沙堤村交界,该厂于2017年拆除生产设备停产关闭。因联十一线项目建设需要,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将该地块作为联十一线项目临时用地,荔城区自然资源局颁发福建省临时用地许可证。现租赁给福建省大司建材有限公司。

2.福建省大司建材有限公司项目占地面积约21.7亩,其中已审批临时用地15.6亩,为采矿用地,空地及道路约3.9亩,超出审批占用耕地约2.2亩。

3.福建省大司建材有限公司碎石及机制砂生产加工项目已办理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未生产。但露天堆放砂石原材料,未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措施。

属实

1.黄石镇政府、荔城生态环境局、荔城自然资源局督促立行立改,12月1日完成违法占地的清理工作,12月8日前完成复耕。

2.黄石镇政府、荔城生态环境局、荔城自然资源局确保监督管理机制持续有效运行。

1.荔城生态环境局对福建省大司建材公司已立案查处并责令其改正。

2.荔城区自然资源局对该福建省大司建材公司超出使用耕地面积进行现场核实并责令其组织清理复耕;黄石镇已组织包村工作队、镇执法力量到达现场,开展整改工作,临时用地红线内全部围挡。目前清理工作已完成。

3.黄石镇政府、黄石镇自然资源所加大宣传力度。

4.加强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防止反弹回潮。

阶段性办结

6

X3FJ202311250012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高林村,两块防护国防林地(1号地约20亩位于高林村G228国道4799桩处;2号地约30亩位于高林村G228国道后海线帝豪娱乐城旁)被侵占,1号地租给国家电网后海街作为仓库点,2号地租给陶艺建材新雷陶瓷作为仓库、沙场。

莆田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1号地”位于埭头镇高林社区,由福建海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起用于堆放电线电缆等施工工具,占地面积约5亩,未取得用地手续。其中林地面积约3.7亩、耕地面积约1.3亩。

2.“2号地”位于埭头镇高林社区场地内现有一座铁皮房、一处砂场。铁皮房系埭头镇东林村村民吴某聪于2005年搭建的德高瓷砖仓库,占地面积约2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未占用耕地、林地,未破坏生态。砂场系埭头镇埭新社区居民谢某水于2019年起经营的,占地面积约6亩,未取得用地手续,其中占用林地约1.6亩、占用工业用地约4.4亩。

属实

1.12月25日前埭头镇政府对福建海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谢某水完成行政处罚。

2.12月10日前埭头镇政府完成电线电缆、砂场的拆除清理。

3.12月25日前埭头镇政府完成耕地复耕、林地复绿。

1.埭头镇政府对福建海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毁林行为、谢某水砂场占用林地行为立案查处。

2.11月26日,埭头镇政府组织对福建海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堆放的电线电缆、谢某水经营的砂场进行拆除清理。

3.埭头镇政府在拆除清理后,对占用的耕地、林地复耕、复绿。

4.埭头镇政府加强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防止反弹回潮。

未办结

7

D3FJ202311250031

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南林村新涵大街南林段,池塘堆满垃圾,水质变差,影响农田灌溉。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池塘岸边存在周边群众乱扔的生活垃圾。

2.该处地势较低,自然形成池塘,面积约1000平方米,未与周边水系形成联通,补水主要是汇集周边雨水,非永久性水体,平时未下雨时没有水。

3.该池塘周边没有种植农作物,也不存在用于农田灌溉的情况。

属实

12月15日前国欢镇政府对池塘岸边的垃圾清理到位。

1.国欢镇政府已组织人员使用机械对池塘池水进行抽排,并进场修筑施工便道,组织池塘清淤,对池塘岸边的垃圾进行全面清理。

2.国欢镇政府加强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防止反弹回潮。

未办结

9

D3FJ202311250029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西洪村:1.河道被填埋用于盖房修路,导致河道变窄、河水变臭,影响农田灌溉;2.西洪村安置房周边农田上建有一些空置铁皮厂房,破坏农田。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经现场查看西洪村现状,比对2019年西洪村河道图斑,现状与图斑一致,2020年以来未发现有填埋河道用于盖房或修路的行为。

2.西洪村安置房东侧有一座586㎡的铁皮房,该铁皮房为西洪村村民李某山于2003年建设,地类性质为工业用地,未占用耕地。西洪村安置房东南侧有1.5亩耕地,该耕地被福建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用铁皮围挡占用,用于堆放工程施工材料等。

属实

1.黄石镇政府立行立改,该信访件已办结,完成被占用耕地的复耕。

2.黄石镇政府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河道和耕地保护制度,加强日常巡查,确保破坏农田现象不反弹。

1.黄石镇政府已于11月30日完成被占用耕地的清理与复耕。

2.举报件反映的具体问题虽已办结,但黄石镇政府仍需加强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防止反弹回潮。

已办结

9

D3FJ202311250028

莆田市仙游县园庄镇陆户村:1.下尾小组10余亩基本农田、40亩生态林地被侵占用于开发康养公园;2.后溪小组骨灰堂非法占用农田、林地20多亩,造成水土流失;3.陆户村新农村占用东村小组农田、生态林果树园60亩建造别墅,目前仍在施工。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陆户村实为园庄镇六户村。康养公园实为六户村下尾小组村民自筹兴建村民休闲公园,由村老协会负责建设,未办理林地使用审批手续。通过比对六户村耕地图斑,康养公园未占用农田,但违法占用林地2.39亩,2020年6月,县林业局对园庄镇六户村老协会会长林某成作出行政处罚。目前,园庄镇六户村正办理用林补批手续。

2.为遏制乱建坟墓行为,园庄镇六户村村民自发捐资筹建共用非营利性骨灰堂,由村老协会负责建设,未办理林地使用审批手续。通过比对耕地图斑,未占用农田,但违法占用林地3.29亩。2020年7月,仙游县林业局对村老协会副会长周某山作出行政处罚。核实中发现骨灰堂埕前堆放100多立方米的土方,易造成水土流失现象。

3.“陆户村新农村”实为六户村无宅基地群众为解决建房用地问题,利用本村荒山地建设的新村项目。项目获得林业、国土、建设等部门审批。新村建设项目,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2011年至2018年间,24户村民取得建房报批手续,现18户已建成。核实发现该村有3户民房在建,与审批位置不相符,存在移位现象,并在周边建设护坡、道路等基础设施,共违法占用一般商品林地1863平方米。县林业局对违法主体作出处罚。

部分属实

1.12月10日前完成骨灰堂埕前弃土整改。

2.12月15日前完成项目林地补报批手续。

3.2024年2月29日前园庄镇完成六户村3户民房周边复绿整改,仙游县林业局完成审批。

4.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骨灰堂及附属道路项目用林补报批手续。

1.仙游县林业局指导园庄镇六户村办理康养公园、骨灰堂项目林地补报批手续,后续做好周边复绿整改工作。

2.园庄镇政府完成骨灰堂埕前弃土整治,并做好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

3.鉴于3户民房未按照审批位置建设,由仙游县园庄镇政府责令其停止施工,拆除脚手架等。由仙游县林业局指导,园庄镇具体负责,做好林地补报批手续和周边复绿整改工作。

4.仙游县林业局、园庄镇政府加强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防止反弹回潮。

未办结

10

D3FJ202311250015

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港城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导致村民养殖花蛤死亡。

莆田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污水处理厂”为莆田市秀屿区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2.该公司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湄洲湾海域,根据近期入海排污口监测报告,为达标排放。11月28日,秀屿生态环境局再次委托监测机构对该公司出水口开展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3.现场检查该公司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未发现私设排放口,调阅近期出水口在线监测数据为达标。

4.港城公司有专门污水排水管道,与公共排水沟区位不同,无直接关联。反映的花蛤养殖实为群众投苗至港城公司厂界外的一条公共排洪沟内(排洪沟内不应养殖水生生物),通过现场核实,未发现花蛤死亡现象。

部分属实

秀屿区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1.秀屿区相关部门对于群众反映的花蛤死亡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

2.秀屿区政府督促该公司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未办结

11

D3FJ202311250011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下房村601号,露天垃圾池长期未清理,臭味扰民;河道旁沿途1公里堆满建筑垃圾。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东峤镇下房村601号露天垃圾池,为体积约2立方米的垃圾箱存放点,场内设置有四个垃圾箱,因保洁公司(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清运不及时导致垃圾堆积、外溢。

2.下房村村道与河道之间约1公里绿化带散落零星建筑垃圾等废弃物。

属实

东峤镇政府完成垃圾箱存放点垃圾及村道旁建筑垃圾清理,引导群众生活垃圾入箱入池,督促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时清理运输,确保垃圾箱存放点的垃圾日产日清。

1.11月26日,东峤镇政府已组织人员对垃圾箱堆放点的垃圾及附近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2.举报件反映的问题虽已办结,但东峤镇政府要加强监管宣传,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督促保洁公司及时清理清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入箱入池。

已办结

12

D3FJ202311250005

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莆头村海边,中原港务公司非法占用莆头村海岸线建设油库,影响周边环境,油库内存放的几十个大型储油罐装有硫酸等。2019年曾向中央督察组反映过该问题。

莆田市

涉及邻避效应问题

经核查:

1.“非法占用莆头村海岸线建设油库”实为“湄洲湾30万立方米中心油库及石化码头项目”工程,已获得福建省政府批复,并取得海域使用权。该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污染防治设施与验收内容一致,均正常运行。

2.中原港务公司已获许可作业危险货物品名包含硫酸等,库区允许储存硫酸等危险货物,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不属实

1.临港工业园服务中心督促福建中原港务有限公司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持续监控油库和石化码头周围环境指标,严格企业海域使用监管。

2.虽然举报件反映的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符,但临港工业园服务中心要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已办结

13

D3FJ202311250003

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硋灶村,农村污水集中工程管道管径过小无法发挥作用,导致污水排入沟渠、农田。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灵川镇硋灶下西自然村污水管网该管道管径200mm,为埋地排污管,经核对施工图纸,该管道管径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2.硋灶下西自然村农村污水一处支管堵塞,造成污水溢流至沟渠、农田。

属实

灵川镇政府硋灶村支管堵塞造成污水溢流问题整改到位。

1.11月26日,灵川镇政府组织施工队对堵塞支管进行修复,已整改到位。

2.11月27日,灵川镇政府举一反三,对硋灶村农村污水收集池出口PE压力管进行全线排查,排查出淤堵2处,已整改到位。同时对污水收集池进行全线清淤并更换电机。全面排查硋灶村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主干管、支管未发现问题。

3.举报件反映的问题虽已办结,但灵川镇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农村污水管网运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巡查工作,切实防止反弹回潮。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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