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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莆田分行申请贷款的请示》(莆国投综〔2021〕179号)悉。鉴于资金需要,经研究,同意福建省莆洋食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莆田分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期限1年。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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