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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公交车辆充电设备设施资产无偿划拨事项的请示》(莆市公交字〔2021〕204号)悉。鉴于你司经营需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出的将166桩充电桩及3套配套充电设施无偿划转给莆田市兴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的方案。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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