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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领导小组《关于请求协调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办理相关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请示》(莆国投筹组综〔2021〕52号)悉。根据市政府〔2021〕134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同意将市城投集团持有福建湄洲湾控股有限公司的23.14%股权和福建省海峡置业有限公司的28.1%股权分别无偿划转给筹建中的国投集团及福建湄洲湾控股有限公司。请按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
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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