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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2019〕79号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决定将市政府收回的原8710部队(原32443部队)位于龙脊山公园南侧约13.4亩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莆国用(1993)字第9300131号)及该地块上3间店面(面积约114.1m2),12套套房(面积约720m2)和宿舍楼(面积约1250m2)等资产无偿调拨给你司权属企业莆田市建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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