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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接受政府划入莆秀高速项目股权有关问题的请示》(莆高路司〔2017〕233号)悉。根据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同意省高速公路公司代持交通运输部1亿元投资所形成的莆秀高速项目17.49%股权无偿划入你司,划入后增加你司对莆秀高速项目长期投资和资本公积各1亿元,同时你司持有的莆秀高速项目股权由8.74%增至26.23%。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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