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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莆田市兴发有限公司出资人变更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莆国资产权〔2017〕86 号
来源:市国资委 时间:2017-08-03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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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兴发集团有限公司筹建工作领导小组:

  你小组《莆田兴发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出资人等事项的请示》(兴发筹组〔2017〕10号)悉。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组设立莆田兴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莆政综[2017]60号)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莆田兴发有限公司的出资人变更为市国资委。

  二、将福建湄洲湾控股有限公司所属的莆田市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延寿山庄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医疗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莆田市莆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以及福建省建投集团有限公司与其所属的莆田市建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二家企业,共计六家企业的出资人变更为莆田兴发有限公司,成为其全资子公司。

  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依法申请设立莆田兴发集团有限公司。

  

  

  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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