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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南日海洋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成立福建省莆洋食品有限公司》(莆市南日【2017】70号)悉。根据市政府〔2017〕104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由你司出资成立福建省莆洋食品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作为你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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