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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国投公司收购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

莆国资产权〔2017〕50号
来源:市国资委 时间:2017-04-20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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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协议收购福建省闽港投资有限公司40%股权的请示》(莆市国投综〔2017〕60号)悉。根据市政府〔2016〕23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司收购省港航公司持有的福建闽港湄洲湾投资开发公司中的36%股权。请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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