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国有企业运营监管 > 增资扩股
福建省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转报建工集团与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增资扩股工作的请示》(福建建投〔2017〕25号)悉。根据市政府与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市政府〔2016〕21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你司权属企业莆田中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方案,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3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