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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湄洲湾控股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请求出售所属子公司持有股票的请示》(湄控〔2015〕33号)悉。为整合企业资源,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司提出的出售有关子公司所持股票的方案。请适时规范运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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