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调整市公交集团组织机构的请示》(莆市公交〔2015〕251号)收悉。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司调整组织机构职责同时相应变更名称。职责调整后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安全保障部、经营管理部、车辆技术部、监察室、后勤保障部等七个职能部门;设城区车队、涵江车队、秀屿车队、湄洲车队、维修中心等五个直属部门;设智能管理中心、票务中心等两个二级部门。
请你司按相关规定及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运营、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做强做大企业,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