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莆市公交〔2015〕170号文收悉。为了加快市公交集团组建步伐,便于办理企业各种证照手续,根据莆政人〔2015〕29号文件,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同意你司推荐的蒋荔山、郑永忠、金志强、蔡美梅、林纪峰等5位同志为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蒋荔山同志为董事长;
同意你司推荐的黄鸿龙、郑候碍、林屹楠、林文武、林群等5位同志为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黄鸿龙同志为监事会负责人;
原莆田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及监事会组成成员职务自然免除。
请按法定程序办理。
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