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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请示》(莆高路司〔2015〕64号)文收悉。根据市政府莆政人〔2015〕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莆田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由徐学同志变更为程振宇同志,同意王鑫同志任莆田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请按法定程序办理。
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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