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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推荐莆田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请示》(莆水务〔2015〕75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陈金江、蔡开国、陈志坚、陈洪宇等4位同志为莆田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另职工董事1名请按规定通过集团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我委另行批复。
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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